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快速聚焦: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发文字号:南房办〔2018〕18号
- 公布年份:2018.04.29
- 实施日期:2018.04.2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南房办〔2018〕18号
各县(区)、开发区住建局:
房屋安全管理是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着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当前我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形势严峻,老旧(危险)房屋量多面广,安全状况不容乐观,特别是一些老旧小区、破产企业职工住宅区和困难企业职工住宅区的房屋老旧破损严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避免发生房屋垮塌事故,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房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市有关危房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管理责任
各县(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清危险房屋管理工作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力度,建立健全“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管的工作机制。同时,成立房屋使用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研究、协调、解决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事项和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发生危房垮塌等重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不断完善管理体系
(一)逐步建立四级网格化管理模式。按照“属地管理、主体负责、综合治理、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以“市、区、街道、社区(物服企业、自管房单位)"为主要模式的四级房屋安全管理网络,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有效、有序、有力推动治理工作开展,构建“统筹协调在市、责任落实在区、工作推进在街道、解决问题在社区"的全市房屋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各城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及城市环境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危险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着力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初步形成房屋安全信息化管理模式。为实现房屋安全管理的网络信息化,为房屋的安全、修缮、防汛、灾害等数据进行全方位网络信息化管理,保障信息及时、准确和完整,掌握危险房屋治理和灭失情况,推动我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从“救火式"到“预防式"管理的转变,各县(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加快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逐步建立和完善房屋使用安全信息化管理。
三、切实做好排查治理工作
(一)各县(区)、开发区要根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继续开展辖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排查建成年代较远、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老楼旧楼,邻近挡土墙、山体护坡的危险性较大的房屋,以及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等居住使用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
(二)各县(区)、开发区在2017年已排查出老旧(危房)房屋基础上继续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管工作。对局部和整体危险房屋,应当告知产权人或使用人,并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采取维修加固或者拆除等措施进行治理,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对暂时未能及时治理的危险房屋,各县(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对该房屋进行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四、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县(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南宁市房屋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把增强房屋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作为构建基层公共安全应急体系的重要内容来抓,制定和完善辖区房屋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理责任,确保发生房屋使用安全事故时,能及时、科学、有序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对受灾房屋及人员进行紧急支援,最大限度地控制突发事件危害,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
五、加强汛期房屋使用安全监管
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汛期危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汛期危房管理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针对本辖区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汛前、汛期的各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治,特别是在局部性、突发性强风、暴雨来临之际,要对辖区的老旧(危险)房屋进行重点巡查。
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要注重房屋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房屋安全知识,提升安全使用意识,让房屋安全深入人心。同时,重点加强危房排险治理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发挥舆论媒体宣传、引导、监督作用,加大对拒不履行危险房屋消险治理责任的产权人或使用人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房屋安全,抓好危险房屋的消险治理工作,维护我市房屋安全的良好局面。
七、工作要求
各县(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台账记录,我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危险房屋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并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相关单位进行通报。请各县(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认真做好以下房屋使用安全报表的报送工作:
(一)于每月5日前(6月5日为首次上报)将《2018年南宁市房屋使用安全事故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和《2018年南宁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上报市住房局。
(二)于5月18日前将本单位《2018年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以书面形式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三)分别于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年中总结和年末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廖金苹,联系电话:0771-5843921,邮箱:1990130885@qq.com。
附件:
1.2018年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人员信息表
2.2018年南宁市房屋使用安全事故信息统计表
3.2018年南宁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8年4月29日
附件1
2018年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人员信息表
单位(盖章):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QQ及电子邮箱 | |
负责人 | ||||
联络人 |
附件2
2018年南宁市房屋使用安全事故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填报人:联系电话:
序号 | 镇/街道办 | 房屋地址 | 事故发生时间 | 房屋损坏情况 | 房屋基本信息 | 处理情况 | |||||||||||
产权人/单位或管理人/单位 | 总层数 | 建筑面积(m2) | 户数 | 结构类型 | 竣工年份 | 下发整改通知书 | 拆除 | 维修加固 | 停止使用 | 定期巡查 | 监测预警 | 暂未处理 | |||||
填表说明:1、房屋结构类型,包括: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框架结构、大板结构、钢结构、简易结构等。
2、表中“处理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可多选。
附件3
2018年南宁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填报人:联系电话:
存在隐患房屋数量:栋,建筑面积:m2整改隐患房屋数量:栋,建筑面积:m2
序号 | 房屋基本信息 | 危险状况 | 治理监管 | |||||||||||
社区 | 房屋地址 | 产权人/单位或管理人/单位 | 总层数 | 建筑面积(m2) | 结构类型 | 竣工年份 | 危险 | 潜在危险 | 是否告知产权人 | 拆除 | 维修加固 | 停止使用 | 定期巡查次数 | |
填表说明:1、房屋结构类型,包括: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框架结构、大板结构、简易结构。
2、房屋危险状况,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危险或潜在危险,如房屋鉴定为C、D级,则为危险。
3、治理监管中,对未能解除危险的房屋,必须填写定期巡查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