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靖西市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靖西市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靖政办发〔2022〕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7〕33 号)和《百色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调整百色市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责的通知》百减灾委办〔2020〕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靖西市减灾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及职能分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韦 星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林 格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高铁办副主任(兼)
李必耀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赵福播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永壮 市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兼)
冯钾英 市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陆 锋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小东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
何忠领 市教育局副局长
林华琼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富瑶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黄 超 市民政局副局长
林莉莉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陆长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兼)
赵克忠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光闪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方绍专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闭经纬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林良光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 嵘 市商务局副局长
何 雷 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马华南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必客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农 筱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小英 百色市靖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农景路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黄丽英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黄 涛 市人民防空和边防办公室副主任
吕曜芳 市大数据发展中心主任
农文军 市气象局副局长
农海峰 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副局长
班素哈 百色水文中心靖西水文中心站副站长
梁 东 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主任
黄国条 团市委副书记
覃兰冬 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万逢才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唐 兴 武警靖西中队队长
梁育院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兼)
李绍朋 百色银保监分局靖西监管组组长
农卫河 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靖西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罗衍猷 南宁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百色工务段德保线路车间主任
梁华宝 南宁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百色车务段靖西火车站站长
零育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靖西分公司副总经理
姚茂华 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广西有限公司靖西分公司副总经理
潘 健 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靖西市分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市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减灾委日常工作。市应急局陆锋副局长兼任市减灾委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市减灾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负责研究制定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政策和规划;负责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重特大防灾减灾救灾活动;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负责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交流合作。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编制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统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负责组织抢险救援、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自治区下拨、市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牵头组织市内重大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承担市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市委宣传部:根据市减灾委要求,配合市应急局协调市主要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报道以及应急知识公益宣传;灾难事件发生后,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履行新闻发布工作职责,按照“时、度、效”要求,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市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做好行业系统管理服务对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做好宗教重要建筑设施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市人民武装部:组织、指挥所属部队、民兵加强应急演练并参加抢险救灾;协助灾区人民政府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重点防灾减灾救灾项目,按建设程序组织防灾减灾救灾项目的前期审查审批工作;积极争取防灾减灾救灾补助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协调推进有关项目建设,负责组织协调粮油应急储备和供应加工企业参加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会同市应急局负责指导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承担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公安系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灾区治安秩序维护,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工作;负责做好灾区交通疏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配合做好救灾救援和应急救助工作;依法打击灾区盗砸抢烧等违法现象,查处制造灾区网络谣言等违规违法人员。
市教育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防灾减灾知识技能普及及演练工作;协调灾区政府做好受灾学校师生员工的转移安置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指导做好学校灾后维修或重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防灾减灾救灾过程中电力、通讯等设施的运行保障工作。
市民政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督促指导各地依申请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指导福利院、养老院等民政重点服务机构防灾减灾宣传工作。
市司法局:依法对市人民政府制定的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政策和规划予以合法性审查;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
市财政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统筹安排防灾减灾救灾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预算管理。
市自然资源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隐患防灾避险演练;提供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百色市靖西生态环境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组织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处置方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协助灾区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协助制定城乡防灾减灾规划,支持开展城乡住房等防灾减灾保障基础设施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优先抢通灾民疏散、救灾物资、救灾人员运输受阻的公路水路基础设施,重点保障高速公路、国道和主要省道干线及灾区进出口的公路通畅;协调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公路水路运输工具;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期间,按规定给予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应急救援车辆免费通行。
市水利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以及畜牧和渔业养殖疫病防控工作;负责组织水上作业渔船回港避风、人员上岸避险;及时分配市级农业救灾资金,指导灾区采取抢种补种、畜禽种苗补栏等灾后生产恢复措施;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推广和知识宣传。
市商务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组织和协调商业企业参加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区内跨地区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按程序动用市级商业储备稳定市场。
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各类旅游景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助建设旅游景点应急避难场所。负责指导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广播电视行业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支持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维修和恢复重建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指导支持灾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指导开展卫生防疫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卫生应急演练,适时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心理援助。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指导系统内烈士陵园、军供站、优抚医院、光荣院、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重点机构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提供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服务;负责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
市统计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组织开展统计行业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建立完善灾情统计制度,协助分析、评估、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市林业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的预防工作;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检疫检验、防治减灾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及森林和草原火灾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与技术培训;督促指导灾后森林和草原生态修复工作。
市人民防控和边防办公室: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提供人防工程作为应急避难避险场所;必要时利用人防音响警报器配合发布避灾避险警报。
市气象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和评估;负责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做好重要时间节点气象保障服务。
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城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区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
团市委: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支持和引导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化项目建设及关键技术的研究应用。
百色水文中心靖西水文中心站: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做好雨情、水情的实时监测,及时向有关成员单位提供雨情、水情、水质监测报告和洪水预报;负责江河等水情的预警信息发布;做好江河水量分析预测预报工作;协调流域管理机构做好水、雨情及洪水预报。
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协助开展地震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负责地震跟踪监视与分析研判,推进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协助自治区地震局开展活动断层调查、小区划、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和设立典型地震遗址、遗迹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灾害科学考察。
市科学技术协会: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市红十字会: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开展人道救助;负责组织红十字专业救援队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救援;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并分配接收捐赠款物,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参与灾后重建及社区备灾工作;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与技能培训,组织志愿者和动员群众参与现场救护。
百色银保监分局靖西监管组: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督促指导农业、农房等保险业务的承保机构依法合规做好查勘理赔等工作。
市消防救援大队: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武警靖西中队:组织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协助当地公安机关维护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靖西供电有限公司: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组织指挥所辖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做好电力保障供应。
南宁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百色工务段德保线路车间、南宁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百色车务段靖西火车站: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所辖铁路及其设施的安全和抢修,安排运送救灾物资、应急指挥和抢险救援人员。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靖西分公司、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广西有限公司靖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靖西分公司: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组织灾后通信设施抢修工作和通讯设施的应急保障工作,保障通信、网络畅通。
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编制本乡(镇)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统计、报送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负责组织抢险救援、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发放;承担救灾款物的申报、分配、管理、发放和监督使用工作;组织本乡(镇)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承担本乡(镇)防灾减灾日常工作。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