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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油气田及输油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2.3954700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油气田及输油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北政办[2011]2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机关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油气田及输油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北海市油气田及输油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油气田及输油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保护全市油气田及输油管道安全,维护相关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特制订市油气田及输油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能


  联席会议在市政府和广西区油气田及输油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及自治区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统筹研究和安排部署市油气田及输油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油气田及输油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和有关油气田及输油管道安全保护的重大问题,促进部门、地方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预防、打击涉油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全市油气资源、设施和安全生产。


  二、联席会议组成


  市公安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第一召集人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第二召集人为市公安分管副局长,市政府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安监管局、市质监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综治办、市政府新闻办、市消防部门、管道沿线各县区政府、中国石化销售华南分公司南宁输油管理处、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北海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例会,由第一召集人组织或者委托第二召集人召集。根据市政府和区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要求,有关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会议。


  联系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市政府和区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负责,贯彻落实。


  市政府督查室要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涉及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的各项工作的督查落实力度。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涉及油气田及输油管道安全保护的问题,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五、联席会议联络


  联席会议下设联络员工作组,负责通报全市油气田及输油管道安全保护形势和相关县区、各成员单位开展安全保护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安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地区的安全保护问题;向联席会议提出解决油气田及输油管道安全保护问题的对策建议;完成联席会议交办事项。


  联络员工作组召集人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联络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变更的,由所在单位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六、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一)政府相关部门职责。


  1.市政府应急办。


  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北政发〔2009〕93号)要求,加强对各单位应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尽可能将输油管道纳入应急管理范围,在出现管道突发事件时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2.市公安局。


  (1)为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


  (2)协调组织指挥公安人员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3)协调指挥专业人员排除危险爆炸物。


  (4)协调组织鉴定人员伤亡事故原因。


  (5)定期组织相关力量到管道沿线进行巡查,对易打孔盗油地段及易发施工破坏地段加密巡查。


  (6)对辖区管道沿线的治安问题及破坏管道治安案件要及时追踪侦破。


  (7)在出现管道事故时紧急疏散危险区域群众,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突发事件现场危险区域进行烟火管制,封锁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交警部门负责事发现场周边的交通管制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警戒区域。


  (8)组织警力做好事故现场、危险要害部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9)组织现场勘察取证,对违法人员实施控制、追捕。


  3.市政府新闻办。


  (1)负责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2)负责出现管道突发事件时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对外的信息发布。


  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指导各涉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管涉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涉油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发生成品油管道安全生产事故时,组织力量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及时启动《北海市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按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5.市消防部门。


  (1)负责在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赶到现场开展有效的救援工作,根据现场油品泄漏情况,做好灭火准备,协作做好现场营救工作、排除危险物等工作。


  (2)负责灭火作战的组织指挥。


  6.市国土资源局。


  (1)负责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解决管道用地的权属纠纷。


  (2)禁止审批在输油管道左右5米范围内的建房用地,协调地方建设用地与管道保护纠纷问题。


  7.市规划局。


  负责指导各行业建设部门,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规避现有管道位置、做好管道保护措施的落实,监督检查、消除各种违法占压气管道的建设行为。


  8.市环保局。


  (1)指导相关部门采取防污染扩散措施。


  (2)指导含油废物的处理工作。


  (3)对管道沿线水源、河流等可能受到污染的区域进行监测,组织协调环境评估和污染处置工作。


  9.市水利局(市防汛办)。


  (1)将输油管道纳入防汛管理范围,指导输油管道的防汛工作,及时向管道企业发布汛情预警信息。


  (2)负责协调指导与输油管道交叉地段的水利设施泄洪、排洪工作;


  (3)在突发管道事件时,及时提供并做好事故现场危险范围内水库、大坝等水利设施的监控,并保障供水。


  10.市工信委。


  协调事故现场危险范围内相关工业企业配合做好抢险救灾、危险物资转移等工作。


  11.市商务局。


  负责将事故及受灾情况迅速上报区级成品油主管部门,并负责协调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驻市机构做好事故期间全市成品油的应急供应。


  12.市林业局。


  (1)负责管道中心线左右各5米范围内的林木占压的清理协调工作。


  (2)协调相关部门在出现管道突发事发事件时,做好周边林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林区火灾抢险救援工作。


  13.市气象局。


  (1)负责在异常天气及汛期等特殊时期及时的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发送天气预报信息及通报管道沿线天气情况;


  (2)为保证出现管道突发事件时,抢险快速有效的进行,及时发布和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14.市交通局。


  (1)在新建公路的规划设计过程中,尽可能避免输油管道的干扰影响;在公路施工涉及输油管道的施工点现场,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加强监督管理,避免出现破坏管道和光缆的事故。


  (2)负责抢险物资救援交通运输工具的协调服务工作。


  (3)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负责调配公交车辆。


  15.市民政局。


  在出现管道事件时,负责应急生活救济物资的保障工作,协助做好伤亡人员的相关善后工作。


  16.市农业局。


  在管道突发事件处理完成后,负责调查损坏农作物的情况,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清理赔偿工作。


  17.合浦县、铁山港区、银海区政府。


  (1)负责组织建立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县区级联席会议制度并按自治区、市联席会议制度要求落实的有关工作事项,组织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输油管道的安全。


  (2)在出现管道安全事件时,负责指挥辖区相关部门和管道沿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做好危险区域内的群众疏散工作,组织救援所需的人力、物资,协助做好伤亡人员的相关善后工作。


  (二)管道企业职责。


  1.做好企业的内部安全保护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输油管道的巡查、应急处置机制,储备相应的安全、消防、应急物资。


  2.负责输油管道的安全运行的日常维护巡检工作,定期向联席会议联络组汇报管道运行情况及上报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协商解决的重大问题。


  3.在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下,按照应急管理工作规定,制定企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领导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和完善职守应急、领导带班、信息报告、职守记录、交接班制度,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管理宣传培训、科普宣教工作。出现汛情时,向当地政府水利部门(防汛办)汇报开展工作情况。


  4.出现突发事件时,企业要及时报西南成品油管道北海段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西南成品油管道北海段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接报后按照规定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根据规定启动本级、本部门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应急处置;企业根据企业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在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迅速进行先期处置,尽可能将事态发展消除、化解在萌芽状态。


  5.协调做好事故期间成品油保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