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1年度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1年度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2011]28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结合“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为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我市冬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
目前,我市已进入冬季,天气转冷,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建筑耐火等级低、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冬季也是元旦、春节等节日集中的时期,各类庆祝活动多,人流、物流聚集,是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高发期。近期,我市叠彩、龙胜等地物流仓库、农村村寨相继发生了有影响的火灾,敲响了冬季防火工作的警钟。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当地冬季火灾发生的特点和规律,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冬季消防工作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意见和具体工作措施,动员、部署各方面的力量,采取有效的措施,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地抓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做到部署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最大限度地防范亡人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一是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夜间营业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开展夜查,加大夜间消防安全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检查要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和盲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把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检查的重点是: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物资储存场所;粮食和木材加工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以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等单位或场所。冬季防火期间,要根据《桂林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暨“清剿火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量化细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建立“户籍化"台账,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整治合力。要认真开展自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坚持每天进行检查和巡查。要加强重点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相关预案,督促各单位落实值班、值宿制度,严格火电源管理。市、县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罚。
二是要全力做好农村防火工作。冬季是农村特别是龙胜、资源、临桂等少数民族聚居村寨发生火灾比较多的时期,各县、自治县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坚决遏制农村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村寨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农村消防工作管理责任,冬季防火期间,要部署在农村地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会议,对冬防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开展一次宣传,传播防火知识,教育群众安全用火用电,倡导良好习惯,切实提高村寨防范火灾的能力;组织一次检查和自查,规范村民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和取暖行为;要进行一次整治,及时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和纠正消防违法行为。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在村寨制定防火公约,开展防火检查,进行消防宣传,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提高农村自防自救能力。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村寨防火重点县龙胜各族自治县,县、乡政府要认真研判形势,采取强有力措施预防村寨火灾事故的发生,组织力量深入到辖区村寨开展冬季防火检查工作,重点排查村民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损坏等方面的隐患;各县、自治县要成立专门的农家乐火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耐火等级低于三级的农家乐旅馆进行专项整治,督促这类农家乐旅馆安装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配置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标志,提高这类旅馆的消防安全条件。
三是要全面推进“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根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加大对“三合一"场所的督促整改力度。要掌握辖区“三合一"及类似场所的数量、规模、分布、火灾隐患等情况,研究制定有效的整治对策。凡是“三合一"场所涉及无照经营的,工商行政部门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凡是“三合一"场所涉及违法违章搭建、违法改变使用性质的,国土、规划、建设、城管等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和拆除,违法建设的要一律拆除;对“三合一"场所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对整改难度大、牵涉面广的“三合一"场所,当地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办。同时,要强化“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产生的源头管控,严格土地使用和建设工程审批,严格房屋权属登记和工商注册登记。
四是要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针对冬季火灾的特点尤其是城乡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用火用电不慎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当前消防宣传“五进"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富有实效的面对面的消防宣传,使广大群众掌握消防基本常识,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常识。对居民家庭特别是“孤老户"、“病残户"要重点关注,对其进行用火、用电、用气的防火教育和安全巡查提示。要督促群众自觉清理房前屋后和楼道堆放的可燃杂物,指导有条件的居民家庭配备家用小型灭火器。要大力开展培训,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普遍的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训。
五是要加强灭火备战工作。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消费装备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改善消防部队装备条件,提高灭火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要紧密结合我市冬季火灾特点,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建设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要广泛建立义务性消防组织,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灭火演练和防火巡查,提高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市、县(区)公安消防部队要从严、从难、从实战需要出发,强化技战术训练,切实加强对重点单位尤其是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的“六熟悉"和消防演练活动,着力提高部队快速反应和灭火救援战斗能力,加强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要对节假日重点活动场所,尤其是集中燃放烟火炮竹场所,要派出执勤力量,现场监护,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反应、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严格责任,抓好落实
一是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冬季防火安全责任分解到相关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并督促抓好落实。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要立即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责任,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对本行业和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冬季防火工作期间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要按照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是加强督促我市第二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对在前一阶段“清剿火患"战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市政府决定进行通报督办,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及期限将隐患整改完毕。
附件:桂林市“清剿火患"第二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单
二Ο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桂林市“清剿火患"第二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单
(一)江浙商务大酒店
隐患情况: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2.自动喷水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3.电气线路违反规定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隐患整改要求:
1.修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修复自动喷水系统;
3.按照消防规范敷设电气线路。
隐患整改期限:2012年3月31日。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江浙商务大酒店。
隐患监管责任部门:象山区消防大队。
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单位:象山区人民政府。
(二)鑫海国际
隐患情况: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严重损坏,不能正常运行;
2.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损坏率超过30%;
3.电气线路违反规定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隐患整改要求:
1.修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确保正常运行;
2.修复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系统,并保持完好有效;
3.按照消防规范敷设电气线路。
隐患整改期限:2012年3月31日。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鑫海国际。
隐患监管责任部门:七星区消防大队。
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单位:七星区人民政府。
(三)锦程商务宾馆
隐患情况:
1.安全出口封堵;
2.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隐患整改要求:
1.解除封堵的安全出口,达到安全疏散的条件;
2.按照消防规范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系统。
隐患整改期限:2012年3月31日。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锦程商务宾馆。
隐患监管责任部门:雁山区消防大队。
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单位:雁山区人民政府。
(四)阳朔县九九自选商场
隐患情况: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
3.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不足。
隐患整改要求:
1.修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确保正常运行;
2.修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确保正常运行;
3.按照消防规范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
隐患整改期限:2012年3月31日。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阳朔县九九自选商场。
隐患监管责任部门:阳朔县消防大队。
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单位:阳朔县人民政府。
(六)灵川县广泰家具博览中心
隐患情况: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隐患整改要求:按照消防规范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隐患整改期限:2012年6月30日。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灵川县广泰家具博览中心。
隐患监管责任部门:灵川县消防大队。
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单位:灵川县人民政府。
(七)桂林市西城太子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隐患情况:
1.防烟楼梯间防火门拆除数量超过总数的50%;
2.防烟楼梯间未按照规范设置应急照明灯。
隐患整改要求:
1.安装防烟楼梯间被拆除的防火门;
2.按照消防规范在防烟楼梯间设置应急照明灯。
隐患整改期限:2012年3月31日。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桂林市西城太子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隐患监管责任部门:临桂县消防大队。
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单位:临桂县人民政府。
(八)全州县创业雄风网吧
隐患情况:
1.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室外消火栓不能正常使用。
隐患整改要求:
1.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修复室外消火栓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隐患整改期限:2012年6月30日。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全州县创业雄风网吧。
隐患监管责任部门:全州县消防大队。
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单位:全州县人民政府。
(九)桂林永福新宏糖果食品厂
隐患情况:厂房与住宿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隐患整改要求:厂房与住宿场所分开设置,达到防火要求。
隐患整改期限:2012年3月31日。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桂林永福新宏糖果食品厂。
隐患监管责任部门:永福县消防大队。
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单位:永福县人民政府。
(十)荔浦县荔浦宾馆
隐患情况:
1.未按规定设置封闭式楼梯间;
2.安全出口被封堵。
隐患整改要求:
1.按照消防规范设置封闭式楼梯间;
2.解除封堵的安全出口,达到安全疏散的条件。
隐患整改期限:2012年6月30日。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荔浦县荔浦宾馆。
隐患监管责任部门:荔浦县消防大队。
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单位:荔浦县人民政府。
(十一)平乐县人民医院
隐患情况:
1.消防水池因改建造成自动喷水系统压力不足,运行不正常;
2.防火门闭门器遗失,造成封闭楼梯间门损害率超过20%;
3.电气线路违反规定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隐患整改要求:
1.修复自动喷水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2.修复损坏的防火门并保持完好有效;
3.按照消防规范敷设电器线路。
隐患整改期限:2012年3月31日。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平乐县人民医院。
隐患监管责任部门:平乐县消防大队。
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单位:平乐县人民政府。
(十二)灌阳县鸿威网吧
隐患情况:
1.应急照明灯损坏率超过50%;
2.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隐患整改要求:
1.修复损坏的应急照明灯并保持完好有效;
2.解除堵塞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达到安全疏散的条件。
隐患整改期限:2012年3月31日。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灌阳县鸿威网吧。
隐患监管责任部门:灌阳县消防大队。
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单位:灌阳县人民政府。
(十三)恭城县半岛商务酒店
隐患情况:
1.室内消火栓故障,不能正常使用;
2.自动喷水系统故障,不能正常动行;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故障状态,不能恢复正常运行;
4.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损坏率超过30%。
隐患整改要求:
1.修复室内消火栓系统确保正常运行;
2.修复自动喷水系统确保正常运行;
3.修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确保正常运行;
4.修复损坏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并保持完好有效。
隐患整改期限:2012年6月30日。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恭城县半岛商务酒店。
隐患监管责任部门:恭城县消防大队。
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单位:恭城县人民政府。
(十四)东方红鞋服超市
隐患情况:只设有一个安全出口。
隐患整改要求:按照消防规范增设安全出口,到达安全疏散条件。
隐患整改期限:2012年6月30日。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东方红鞋服超市。
隐患监管责任部门:龙胜县消防大队。
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单位:龙胜县人民政府。
(十五)资源县琅东大酒店
隐患情况:
1.自动报警系统故障,不能正常工作;
2.自动喷水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3.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未按规定设置。
隐患整改要求:
1.修复自动报警系统确保正常运行;
2.修复自动喷水系统确保正常运行;
3.按照消防规范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系统。
隐患整改期限:2012年3月31日。
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资源县琅东大酒店。
隐患监管责任部门:资源县消防大队。
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单位:资源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