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公布年份:2025.04.30
- 实施日期:2025.04.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安委会(应急委),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自治区有关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 2025 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5〕1 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主题,组织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系列行动、认真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抓实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二、请各市安委会(应急委)办公室、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以及自治区有关企业于 5 月 16 日前明确一名“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进入“2025 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微信群,于 6 月 27 日前将活动总结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通过邮件(邮箱:xcc@yjglt.gxzf.gov***)报送自治区安委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程云,0771-3390372。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 2025 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