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区出版物印刷产品质量送样检测认定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 发文字号:桂新广出发〔2014〕61号
- 公布年份:2014.07.22
- 实施日期:2014.07.2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区出版物印刷产品质量送样检测认定工作的通知
桂新广出发[2014]61号
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图书出版单位、广西民族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出版物印刷企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企业、出版物装订专项企业:
根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新出图〔1997〕79号)、《广西出版物印刷产品质量管理规定》(桂新出发〔2001〕52号)和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的要求,经研究,2014年全区出版物印刷产品质量送样检测认定工作定于2014年9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检产品范围
2014年全区出版物印刷产品质量送样检测范围是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广西出版印刷的书报刊。
二、送检品种数量
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图书出版单位、广西民族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每单位送检品种不少于50种;出版物印刷企业每单位送检品种不少于10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企业和出版物装订专项企业每单位送检品种不少于2种。
三、送检时间
送检单位务必于2014年8月25日至27日期间一次性将送检样书集中送达我局印刷复制处。逾期不再受理并按未送检处理。
四、送样检测认定程序、原则和标准
出版物印刷产品质量送样检测认定活动按照《广西出版物印刷产品质量管理规定》(桂新出发〔2001〕52号)的要求进行。执行《新闻出版总署书报刊印刷优质产品(优等品、一等品)条件(试行)》(新出印管〔2000〕117号)和(新出检〔2000〕1009号)的规定。按照国家新闻出版有关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的要求、程序、质量等级标准和检验标准进行检测和认定。
五、注意事项
1.每种样书送2册,分别打包,分别注明:检测用书、备检用书。
2.送样单位必须填写打印《广西出版物印刷产品质量送样检测登记表》(附件1)(一律采用MicrosoftExcel电子表格形式)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随送检样书一起送达广西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刷复制处(十楼100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我局印刷复制处(电子信箱:gxpress@sina.com)。
3.书刊类送检样书必须自行打印填写《广西出版物印刷产品质量检测认定表》(附件2),务必认真清楚填写:送样单位、书名、印张、版次、出版单位、印制单位、书号、色数、装订、类别等10项内容,每册一份。(折好夹在“检测用书"内,备检用书不用填表)。
4.报纸类样品请填写《报纸检测认定数据表》(附件3)基本信息栏(夹在“检测用样报"内)。
5.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送样检测活动,认真做好本单位产品送样前的检测,送合格的产品、优秀的产品、能够反映本单位最高印制水平的产品参加送样检测认定活动。
6.电话:0771-5516076、5516053,传真:0771-5516172
联系人:唐学荣,苏秋瑜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3号十楼1001室,邮编:530028
“广西出版物"QQ群:170711798(请以单位名称申请加入,在共享文件里下载相关表格)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