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田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94742 

田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8年12月上中旬,广西壮族自治区将举行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为确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控制"的工作目标,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及田阳县大庆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的工作安排,县安委办组织制定了《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田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8日

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018年12月上中旬,广西壮族自治区将举行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为确保我县在大庆活动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控制"的工作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百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百安委办〔2018〕102号)及田阳县大庆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的部署安排,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控制"的工作目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机构

  为做好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成立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在田阳县大庆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组长:李忠吉县安委办主任、安全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陈江卫县安委办副主任、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副乡镇长、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

  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协调、督促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物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管理;指导、督促有关乡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并做好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安全监管局陈江卫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各乡镇分管副乡镇长、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县安全监管局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监管局办公室,联系人:梁颖,联系电话:3226900,电子邮箱:tyajj1974@126.com。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

  从即日起至12月中旬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结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确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稳定这一中心任务,全面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的范围:全县所有乡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现“全覆盖"。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水上交通、铁路、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检查。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道路交通、地采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大检查的内容:重点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自治区陈武主席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田阳县大庆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部署要求,落实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情况。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政府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制订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产停业整顿或停产检修。

  根据县安委办《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安排,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县安委办、各有关部门将继续派出综合巡查组、专项巡查组赴各乡镇、各企业巡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

  各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牵头部门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安排,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专项检查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从即日起至12月中旬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结束,约一个月时间。具体安排由各牵头部门另行通知。

  1.煤矿安全专项检查:由县经贸局牵头组织实施。

  2.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检查: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

  3.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八大行业等安全专项检查:由县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

  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由县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5.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由县交警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6.水上交通、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专项检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实施。

  7.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

  8.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由县质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9.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检查: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实施。

  10.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领域安全专项检查:由县国土局牵头组织实施。

  11.旅游安全专项检查:由县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

  12.校车和校园等领域安全专项检查: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其他行业领域由县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巡查工作。

  11月下旬,县安委办将组织县应急办、县消防大队、县住建局、安全监管局、质监局等单位,并请相关安全生产专家参加,对承担自治区成立60周年田阳大庆活动重点场所、接待宾馆饭店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三)全面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和目前正在开展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回头看"专项行动,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煤矿方面:重点加强水害、瓦斯、顶板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上未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的生产矿井和技改矿井,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由企业自行组织停产停工检修。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抓好尾矿库、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的整治工作,严格小型露天采石场的规范开采,严防违法违规突击生产和垮坝、坍塌等事故发生。此前由自治区、市、县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完成的矿山,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不能生产。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强化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烟花爆竹方面:继续深化开展分包转包、下店上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道路交通方面:深刻吸取今年以来我市发生的道路交通较大事故的教训,加强大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加大路面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乡镇微型面包车非法客运行为。水上交通方面: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渡口渡船和旅游排筏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资质经营、超范围经营、渔船自(农)用船非法载客、采砂船违法作业等违法行为。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整治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火灾等6个方面隐患和问题,突出做好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和县域工程的安全监管。消防方面:深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对大型商贸综合体、文物古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及电动自行车防火等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职业病防治方面: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水泥生产、木材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有效防治职业病危害。继续深入开展粉尘防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农机渔船、铁路、民航、民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四)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

  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对本辖区内所有重大危险源,逐一明确责任,落实企业监管人、现场监管人员、监管部门责任人,层层把关,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守,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凡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作业制度,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停产放假的企业,要制定专项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

  (五)强化城市安全运行管理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强化风险辨识、防控,防止城市安全运行“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发生。我县要结合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物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做好区域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联防联控,切实有效管控城市运行安全风险;要加强对油、气、水、电等城市生命线和基础设施的巡查、管护,加强对活动场馆、饭店的水、电、气、火等方面的安全监督和隐患整改工作,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六)认真抓好企业停产和活动后复产的安全监管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停产、活动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把高危行业企业复产验收关。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抓好企业复产验收工作的同时,要派出专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隐患进行蹲点跟踪,督促企业及时消除隐患。

  (七)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提高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各级安全生产、消防救援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全县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全部实行24小时值班待命,确保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切实承担起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责任,履职尽责、真抓实干,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召开专门会议,制定专项实施方案,专题研究部署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抓好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全力营造人人关心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重点推动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县安委办将成立督查组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和部门,将进行全县通报并严肃问责。

  (四)加强总结报告。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2018年11月10日前将本乡镇、本部门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12月16日前将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送县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安全监管局办公室,联系人:梁颖,联系电话:3226900,同时报电子版,电子邮箱:tyajj197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