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安全防范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 发文字号:桂卫应急[2014]3号
- 公布年份:2014.03.03
- 实施日期:2014.03.0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安全防范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通知
桂卫应急[2014]3号
各市卫生局,区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2014年3月1日21时许,云南昆明火车站发生一起暴力恐怖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这是继北京“l0.28"暴恐案件后发生的又一起性质极其恶劣,后果十分严重的暴力恐怖事件。为贯彻落实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的重要指示精神,严防医疗卫生系统遭受暴力恐怖突袭,及时、有效开展医学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反恐维稳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职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防暴力恐怖突袭,切实维护我区医疗秩序正常运行。
二、完善预案,积极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种日常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应对暴力恐怖袭击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处置工作流程,做好院前急救人员、床位、设备、车辆等准备工作,保障医疗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完善血液保障工作预案,加强应急疏散和反恐怖袭击应急演练,做好应对各类社会安全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准备工作。
三、加强防范,维护稳定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重点加强门急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加强巡查,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进行监控和报告。要加强放射性物品、有毒物品、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就医环境安全。各级卫生应急队伍要做好人员、装备和物资准备工作,确保能在指定时间内集结出发,开展现场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四、加强值守,畅通信息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应急值守,安排足够力量值班,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值守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值班、带头备勤、在岗带班,医疗机构要充实行政值班和临床一线值班力量,提高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情报信息报告工作,建立突发事件信息互通机制,提高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凡遇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