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第十八届梧州宝石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 快速聚焦: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 发文字号:梧长安委办〔2021〕11号
- 公布年份:2021.11.19
- 实施日期:2021.11.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第十八届梧州宝石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梧长安委办〔2021〕11号
各镇(办)、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11月18日自治区、梧州市和长洲区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期间安全防范、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和第十八届梧州市宝石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稳定,现将开展长洲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整治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做好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和第十八届梧州市宝石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整治。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企业、重点隐患、重大危险源的实时监控和隐患排查力度,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二、强化管控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整改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自11月20号开始,持续开展为期2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突出城镇燃气、道路交通、水上安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校园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废物、工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开展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二)实行每日报送信息和零报送制度
自11月22日起到12月5日。实行为期2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信息每日报送制度。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汇总排查问题隐患、督导检查及执法处罚情况,并于每天下午5:00前将当日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附表)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报送至区安委办(设在区应急局,邮箱:wzczaj@126.com),由区安委办汇总整理后及时报送区政府。
未尽事宜,可联系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诗雄、刘家鸿,联系电话:3851715、18877486775、13877487263。
附件: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