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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百色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843172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百色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百建发〔2021〕9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
  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1〕6号)、《广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灾险普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百色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工作,决定成立百色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陆 伟  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黄峰玠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尚飞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郭士鑫  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刘文超  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韦燕庚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科长
  罗 炽  市住建局质安科科长
  蒙 卫  市住建局物管科科长
  刘 娟  市住建局计财科科长
  卢志福  市住建局质安站站长
  赖少翠  市住建局村镇科负责人
  林朝晖  市住建局城建科负责人
  韦 升  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负责人
  李嬿媛  市住建局办公室副主任
  黄大宇  右江区住建局局长
  黄 两  田阳区住建局局长
  邓朝云  田东县住建局局长
  韦启泽  平果市住建局局长
  陆方奎  德保县住建局局长
  农扬勇  靖西市住建局局长
  黄 凯  那坡县住建局局长
  李忠诚  凌云县住建局局长
  庾宏稳  乐业县住建局局长
  卢 磊  田林县住建局局长
  陆绍兵  隆林各族自治县住建局局长
  李 树  西林县住建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百色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研究解决普查调查工作有关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好各项普查任务。
  二、下设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陆 伟
  副组长:刘文超、韦 升
  成 员:各县(市、区)住建局对应分管副局长
  负责百色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安排,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问题;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负责联络自治区住建厅,对接各县(市、区)住建局。
  (二)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指导组
  组 长:黄峰玠
  副组长:韦燕庚、蒙 卫、林朝晖、卢志福
  成 员:各县(市、区)住建局对应分管副局长
  负责对各县(市、区)城镇房屋调查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及协调,组织开展相关抽查、核查及监督工作。
  (三)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指导组
  组 长:李尚飞
  副组长:罗 炽、赖少翠
  成 员:各县(市、区)住建局对应分管副局长
  负责对各县(市、区)农村范围(不含镇区)房屋调查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及协调,负责开展相关抽查、核查及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对农村房屋建筑资料完整性审核和实地抽样核查。
  (四)后勤及资金保障组
  组 长:郭士鑫
  副组长:刘 娟、李嬿媛
  成 员: 各县(市、区)住建局对应分管副局长
  负责根据各专项工作组的工作需求,统筹安排车辆及办公用品等,落实调查资金、做好资金使用申请工作;指导第三方服务采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领导小组成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照分工推进普查调查相关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我市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工作于2021年12月底前顺利完成。
  (二)加快普查进度。领导小组成员要主动推进责任区房屋建筑调查工作进度,积极与地方政府、普查办、财政部门请示汇报,落实调查专项经费问题,做好培训指导,做到底图下发立即调查,加快各县(市、区)房屋建筑调查工作。
  (三)密切协调配合。领导小组成员要相对稳定,积极沟通调查进度和存在问题,共同商讨、互助调查,同步推进全市城镇和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工作。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