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编相关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南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 快速聚焦: 南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 发文字号:南汛办〔2017〕2号
- 公布年份:2017.02.10
- 实施日期:2017.02.1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编相关工作的通知
南汛办[2017]2号
各县(城区、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做好我市2017年的防汛抗旱预案修订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现就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预案修订工作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是提高水旱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做好遭遇突发事件的防洪抢险调度和险情抢护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我市各县(城区、开发区)、相关成员单位需要编制的类型、数量多、任务重,各地、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将其列为当前防汛抗旱工作的重点任务,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安排布置,切实负责地抓紧抓好。
二、按照大纲和有关规定修编预案
(一)县(城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编制的防汛抗旱预案要按照有关大纲的要求,紧密结合当地水资源条件和人口、生产力布局等实际情况,针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突出防洪、节水,确保生活为主,兼顾生产、生态的基本思路,加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由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或主管部门、所有者负责按照一库一案和上级防汛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组织编制和修订。首先由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所在政府组建或调整防洪抢险指挥机构,确定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成员;其次重点细化险情监测报告、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应急响应等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附表、附件资料,使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做好预案的审查和备案工作
(一)县(城区、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编制和修订的防御台风预案、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抗旱应急预案和县城(城区、开发区)防洪应急预案,由当地人民政府审批,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本级防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制定履行本部门(单位)职责的工作方案并报市防汛办核备。
(二)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经防汛行政责任人所在地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查,报同级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下游影响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水库(水电站),审查前应征求有关防洪影响区域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意见。
(三)属全国重点防洪县(城区)的横县、邕宁区的防洪应急预案和全国防洪重点中型水库(我市有清平、百合、桃源、六佑、六蓝、天雹、龙潭、暮定、东敢、南岩水库)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统一送市防汛办汇总后报自治区防汛办备案。
县(城区、开发区)防汛办要组织、督促、指导做好辖区各类水库(水电站)和乡镇、村级的相关预案修订工作。
四、工作要求
因各项预案修订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各单位务必抓紧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编制、修订和备案工作,并将预案电子版报送市防汛办(邮箱nnfxb@163.com)备案。其中横县、邕宁区的县城(城区)防洪应急预案及各大、中型水库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需同时上报纸质版一式五份。
联系人:张震席0771-312621213457083658
梁继烈 0771-393375713507713121
南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