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钦政办[2016]1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钦州市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为加强全市应急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主要阐述“十三五"时期,钦州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主要任务、专项应急能力建设、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是钦州市未来五年应急体系建设的行动纲领。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
一、应急体系建设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绩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钦州市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资源整合、科学应对的原则,以提高应急防范能力、救援能力和保障能力建设为重点,推进应急体系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应急基础设施、应急队伍、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综合能力大幅提升。
1.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要求,建立市、县区、镇(街道)三级应急管理领导和组织体系。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重点解决了“什么情况-该做什么-由谁来做-怎么去做"的问题,逐步规范应急预案管理,突出重点抓好应急预案演练,举办了2013年国家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专项演练、2014年自治区级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救灾演练,演练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机制,加强值班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和节假日及重要、敏感时段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健全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网络,建立值班督查、信息报送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信息报送时限要求,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坚决杜绝信息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健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机制,各级各部门对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的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以及可能诱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或不稳定因素等进行普查登记、分析评估、整改治理、统计汇报,建立了隐患排查等级、“包保"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降低了突发事件的发生频率。推进区域应急管理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北部湾沿海三市应急管理合作,建立了以部门为主体的应急联动机制,协同应对处置区域内突发事件,区域应急联动合作不断拓展。
2.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不断增强
应急队伍建设取得较大发展,组建了市、县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市公安、民政、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水利(防汛抗旱)、卫生、安监、市政管理、消防、供电、通信等部门组建市级专业救援队伍,各镇(街道)、村(社区)以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和农业林业等基层工作人员为基础组建基层应急队伍,切实担当起应急救援任务,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组建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作用。完善信息员队伍建设,依托社会治理网络化管理系统推进基层灾害信息员整合工作,实现基层灾害信息员有效融合,推进应急管理网络化。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能力不断增强,有效处置了钦州港海域“桂北渔13033"渔船失火遇险救助、灵山县石塘镇境内危化品车辆侧翻入江造成甲醇泄漏、超强台风“威马逊"、钦江饮用水源地大面积暴发水葫芦污染等较大以上突发事件34起,有效维护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应急保障措施有效落实
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基本完成,建成市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和110指挥中心平台。建设了灵山县、浦北县、钦州港区3个二级平台,钦南区、钦北区及市应急委22个专项指挥机构应急终端,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海洋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地震局、气象局和武警钦州市消防支队等应急重点部门基本建成各自专业信息化平台,初步实现了与市应急指挥中心的互联互通。市、县区应急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应急处置、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等工作。完善应急物资分级储备制度,市、县区、部分中心镇均建立了救灾物资仓库,对全市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装备、通讯器材、生活用品等以及运输能力、通讯能力、生产能力和有关技术信息造册登记,实现动态管理。避难场所建设得到加强,在市区相继建成了梦园广场、钦州湾广场、中山公园等大型应急避难场所,各县区也在广场、体育场、学校等开辟了各类避难场所。
4.监测预警能力稳步提升
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各级各部门立足实际,针对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的突发事件,卫生、林业、海事、气象等部门及时、准确发布各种预警信息,减少和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加强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建立了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海洋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地震局、气象局和武警钦州市消防支队等监测预警平台,为监测预警提供了信息化保障。建立突发事件研判会商制度,加强对极端气候事件和重大地质灾害的研判分析,为应对相关灾害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提高了监测预警能力。
5.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强化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全市各级应急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有机结合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通过集中宣传、文艺表演、巡回展示、在新闻媒体上宣传、发放书籍等方式,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组织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执法检查,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扩大应急宣传面,提高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成立了市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将应急管理内容纳入市、县区领导干部培训、轮训课程体系,每年举办应急管理综合业务培训班,完成市、县区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领导干部轮训。
6.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
推动落实全市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工作,所有镇(街道)均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村(社区)、医院、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落实应急管理责任人,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完善基层应急信息报送机制,各镇(街道)、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和报送各类信息,基层信息报送实现网络化、规范化。增强基层应急保障能力,部分县区中心镇建立了救灾物资仓库。加强基层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国土资源、水利部门在各县区、镇(街道)的重点隐患高发区建立了专人实时监控制度,提升了监测预警的能力。稳步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基本形成了以镇(街道)、村(社区)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农业林业等基层工作人员组建的基层应急队伍,基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提高。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加快应急体系建设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一是中央、自治区、市把维护公共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为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二是“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围绕中央和自治区的战略部署,大力实施“开放创新、港城联动、产业强市、生态惠民"发展战略,基本建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港、区域性国际合作新高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新的历史定位和使命将为加快推进钦州应急体系建设提供极为有利的条件和发展机遇。
“十三五"时期,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风险矛盾交织并存,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概率高、破坏性大、影响范围广,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挑战。
1.自然灾害风险频发
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钦州台风、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频发,因强降雨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较多。目前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1602个,约占广西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的1/10,受威胁人口29504人,受威胁财产约2.46亿元。钦州地处全国24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范围,地震发生及其诱发的次生灾害概率将增加。
2.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我市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随着港口经济的发展,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重金属污染等海上安全隐患增多;工业化、信息化进程加快,基础设施与生命线工程事故预防与处置难度增大;城镇化、现代化建设的推进,高层建筑消防火灾、管道燃气泄露、农村建房、受限空间作业等事故呈上升趋势。
3.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难度增大
近年来,我市每年都发生2至4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有食物中毒、传染病等。公共卫生工作基础仍然薄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手段仍有待加强;重大急性传染病暴发流行风险加大,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等问题仍然突出。
4.社会安全面临新挑战
随着沿海沿边开放开发的不断推进,我市不仅面临刑事、治安案件高位的传统安全隐患,面临着非法集资、电信诈骗、传销等经济犯罪形势复杂,而且也面临着严峻的反恐形势,特别是近年来疆独分子把钦州作为偷越边境的重要通道,增加了防控难度。
5.应急体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努力,我市应急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日趋复杂的公共安全形势下还存在需要加强和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应急管理机构和“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需进一步健全;应急监测预警技术和信息化建设需进一步提高;应急队伍建设和科普宣教需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的协同应对和公众参与需进一步扩大;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和基础应急保障能力需进一步深化等。
二、“十三五"时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开放创新、港城联动、产业强市、生态惠民"发展战略为引领,以服务钦州基本建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港、区域性国际合作新高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钦州“十年巨变"的奋斗目标为宗旨,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为主线,按照编织全方位、立体化公共安全网络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和安全发展的理念,突出目标和问题导向,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为核心,用好存量,建好增量,通过强基础、重预防、增能力、补短板等四大项工作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建设,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构建具有钦州特色的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为钦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环境保障。
(二)建设原则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全面统筹突发事件应对各环节应急能力建设,兼顾近期需求与长期发展,按照应急管理的共性规律,加强应急体系薄弱环节和优先发展能力建设,各管理属地有效整合辖区内队伍、装备、物资、设施等应急资源,共享存量,建好增量,避免重复建设。
2.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促进钦州应急平台、信息、队伍、装备、物资等资源有机整合,实现资源共享。重点解决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有显著影响的共性问题,全面提升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水平。
3.适度超前、科学规范。兼顾社会的近期发展与长治久安,系统评估和预测突发事件发展趋势,适应科学规划对应急管理提出的要求和挑战,适度超前规划应急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注重条块与点面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相结合。
4.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按事权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管委)及相关单位建设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建设项目,分级分步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项目建设。
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加强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实现政府、社会、公众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社会化程度。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坚持以实现钦州基本建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港、区域性国际合作新高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钦州“十年巨变"总目标为纲,贯彻落实《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工作要求。到2020年,钦州突发事件应急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更加高效合理,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综合保障和宣传教育等体系重点推进和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和运行水平大幅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有质的提升,进一步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2.分类目标
(1)自然灾害类。到2020年末,因自然灾害死亡人数在同等致灾强度下明显下降,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低于1%;台风、暴雨预报准确率提高5%,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提前量达到20分钟以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达到95%以上,主要河流控制断面洪水预警发布率达到80%以上,洪水预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地震监测信息2分钟内发布,地震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具备每年2000人次的培训能力;确保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监测覆盖率100%,年均治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10处;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8‰,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内;在事发现场4小时内完成各项应急测绘任务;健全农业灾害预警监测服务体系及应急处置机制;海洋预报重点保障目标扩展至所有滨海城镇,完成风暴潮、海啸风险区划,实现各海堤及其他滨海各类承灾体定点预警。
(2)事故灾难类。到2020年末,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以上;较大以上等级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0%,港口营运亿吨吞吐量事故件数、死亡人数下降5%;工程建设百亿元投资事故件数、死亡人数下降4%;沿海离岸50海里溢油处置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6小时,港口水域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人数下降10%,确保钦州道路干线客运、危化品和重型载货车辆装载的GPS监控装置时间运行效率达到100%;水上交通险情人命救助成功率达到95%以上;企业排污造成的重特大环境事件降低10%;市政公用事业中的公共供水、燃气重大危险源、市政桥梁等100%纳入在线监控范围。城市供水、供气、供电事发后20分钟内应急抢修到位率达95%以上。较大以上事故灾难得到有效控制,救援能力极大提高。特种设备事故及时响应,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不大于0.38。
(3)公共卫生事件类。到2020年末,进一步完善突发急性传染病防范应对措施,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队伍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0%以上;突发急性传染病现场规范处置率达到95%以上;建立突发急性传染病救治定点医院,有效防止或减少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组建紧急医学救援专业队伍;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信息规范化报告率达到95%以上;各类突发事件接报后在30分钟内开展有效紧急医学救援响应。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生产企业药品评价性抽验覆盖率达到100%。检验机构对国家药品标准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达到50%以上。药品评价性抽验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药品生产企业品种监督抽验覆盖100%。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并有所提升,食品生产企业抽检监测覆盖率达到100%,食品经营市场重点食品品种抽检监测覆盖率达到85%以上。
(4)社会安全事件类。到2020年末,网络化、科技化、智能化、立体化的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控架构基本形成。90%以上较大社会安全事件均能实现预知、预防、预警,95%以上较大社会安全事件均能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涉恐、涉边、涉毒等突出社会治安案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外事、民族、旅游、人防、教育等系统突发事件均能做到及时预警和有效处置;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波动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均能做到及时预测并得到有效处置。
三、“十三五"时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综合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准备能力
1.强化应急法制建设
(1)有效利用地方立法权,推进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将应急预案、应急监测、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及应急人才培训等环节纳入法制框架,使应急工作有法可依,做到依法应急。
(2)加大有关应急法规宣传力度,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应急法规宣传栏,定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应急法规宣传活动,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应急意识。
(3)在各级应急管理培训中安排专门课程,提高专业应急管理人员的依法应急意识。
2.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1)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逐级监督"的原则,继续健全和完善以市级总体应急预案为纲,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以及基层预案、企事业单位预案、重大活动预案为组成和补充,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
(2)组织修编《钦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专项应急预案,督促各专业部门修编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指导街道、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3)结合我市应急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突出重点,对经常出现的如台风、城市内涝等自然灾害,以及潜在隐患较大的企业部门如石化产业园,加大预案及时修编力度,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
3.强化应急演练
(1)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预案学习和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工作人员对预案的熟悉程度和执行能力。
(2)建立常态化应急演练机制,指导各级各部门制定年度演练计划,重点做好新增和新修编预案的演练工作,并着重加强高风险部位、高危行业的预案演练。
(3)深入探索桌面演练、沙盘演练、模拟演练、实战演练等多元化的应急演练方式,通过各种演练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增强能力的目的。
(4)完善应急演练评估体系,制定应急演练量化评估指标和标准,不断提高演练成效。
4.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
(1)大力引进具有应急救援专业背景的人才,着力打造一支具有综合性、专业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实现24小时全天候备战状态,促进应急救援队伍常态化、专业化。
(2)将民间具有专业应急救援技能的人才有效整合,进行备案管理,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购买其服务。
(3)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北部湾应急救援支队建设,依托中石油广西石化分公司建设的专业救援队伍,按非实名制编制配置30名专职队员,救援装备由自治区财政全额拨付,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行经费由依托企业、市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共同承担。各县区在本规划期内全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及应急救援队伍,规模以上高危行业企业应当建立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救护队。
(4)重视钦州应急专家的智囊团作用,加强应急专家库建设。聘请具有专业技能和高级职称的优秀专家作为应急救援队伍的顾问,加强对应急专家的培训,定期举办全市应急专家座谈会,及时共享应急管理的新理论、新思维、新方法,充分发挥应急专家在应急现场处置中的作用。
(5)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建立常态化的合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高校学者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实现政府和社会共同治理新格局。
5.推进应急平台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1)建设市应急指挥中心云视频平台,利用市应急指挥中心平台的建设成果,通过建设云视频联网管理平台、视频综合实战应用平台和安全接入平台,充分整合各类视频、数据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利用,提高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相互配合以及应急协调能力。
(2)建设全市应急网格化管理平台,依托“广西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将“应急子系统"置入安装后同步使用,并实现应急网格化管理平台在全市城乡的全覆盖,运用手机及电脑客户端完成信息采集、分流处理和信息上报等工作,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构建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基层应急网格化管理体系。
(3)加强与科技公司的交流合作,利用合作关系邀请科技骨干定期对全市各级应急平台工作者进行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6.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1)建立纵向分级储备,横向分工负责的管理体系。市级储备规模较大、价值较高的物资及装备,县区储备常用的、基本的物资及装备。
(2)建立多元化的储备主体制度。加强政府与市场和社会力量的合作,根据应急物资的储存特点和市场供应情况,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
(3)建立临近地区物资调拨机制,有效掌握周边城市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加强与周边城市应急沟通与协作,在突发公共危机出现时能够有效调拨周边地区应急物资。
(4)与生产厂家建立协议储备机制,按照应急物资类别寻找对应生产厂家,事先掌握厂家的生产能力、生产周期、储备能力和运输能力,签订协议确保在紧急状态下得到对应生产厂家的支援。对于非常重要的物资,要考虑与多家生产厂签订协议,确保物资供应。
7.建设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北部湾基地
积极配合自治区做好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北部湾基地建设,主要承担南宁、崇左、钦州、北海、防城港、玉林、贵港等事故预防性检查、应急救援和队伍实训演练任务,重点以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矿山灾难事故、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等抢险救援为主。
8.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
(1)加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投入,严格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因地制宜,利用城市广场、公园、体育馆和学校等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2)建立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将应急避难场所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3)通过分发宣传资料、树立宣传栏等方式,使民众了解本地应急避难场所的分布及基本构造,掌握应急避难场所设施的使用方法。
9.完善应急资金保障和补偿机制
(1)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每年由政府财政统一支出,在市、县区设立应急储备金,由各级应急办支配调用,用于日常各类突发公共危机的应急处置,储备金用完应及时补齐,确保储备金正常运转。
(2)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基金,由政府统一运作,在更大范围分散突发公共事件风险,实现应急基金的保值增值,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金提供保障。
10.加强应急通信保障机制建设
(1)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应急通信保障装备,做好通信装备的维护与更新工作,对无线通信网络进行完善,确保通信装备的可靠性和先进性。
(2)组建一支素质高、技能强的通信保障专业队伍,注重专业通信保障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3)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快速反应机制,做好公安、消防等机动应急部门的通信保障工作,从队伍建设、通信装备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工作程序、日常工作运行4个方面着手,逐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快速反应机制。
(二)推进风险管理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综合防范能力
1.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1)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各级政府分级负责、政府部门依法管理、责任主体认真履责、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公共安全风险管理格局,实现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全过程综合管理。
(2)建立排查、登记、建档制度,准确掌握各类风险情况。按照风险隐患的不同类别,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区域风险评估和重大风险综合评估,综合分析风险承受能力、控制能力等要素,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确定风险等级,明确风险控制和应急准备的相关措施。
(3)完善全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强化对风险隐患的全面、系统、动态管理,提升公共安全网格化管理一体化、精细化、规范化和数字化水平。
(4)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信访和调解工作,妥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2.建立完善监测体系
(1)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监测系统,继续加强气象、地震、汛情、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监测能力建设,调整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完善监测网络。
(2)加强城市气象灾害敏感区、海洋监测薄弱区的气象综合监测,提高对超强台风、洪涝等极端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和海上灾难的监测能力。
(3)完善全市水文气象和汛情旱情监测网络建设,加强对供水水源地、河道、堤防、市政防洪排涝等基础设施和水文、雨情、水情、城市积涝等信息的自动化监测。
(4)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系统建设,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5)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制,及时发现需要关注的重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日常风险评估和专题风险评估制度。
(6)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建设,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检测能力和关键技术手段,开辟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检验检测快速通道。
(7)完善地震监测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强震观测和地震烈度速报网络建设,形成立体化、现代化的监测网络,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和烈度速报能力。
(8)积极配合广西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警监测系统项目建设。
3.强化预警体系建设
(1)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专业信息网站等多种形式拓宽预警发布渠道,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2)建立健全预警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规范预警级别的动态调整及解除程序。
(3)加强对突发事件的趋势分析,健全定期会商制度,定期召开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会议,增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
(4)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三)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提升快速反应和处置指挥能力
1.健全应急决策支持机制
(1)加强科学技术决策支持机制建设,充分整合气象、地理、人口等相关信息,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支持系统,及时研判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损失程度、人员伤亡等信息。
(2)加强应急专家决策支持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与决策参考作用,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2.完善现场指挥与协调机制
(1)进一步完善现场指挥机构设置和分工,明确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和保障主体职责,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设。
(2)探索建立现场指挥官和协调官制度,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原则,明确和细化现场指挥官和协调官的产生办法、工作职责、工作程序、操作规范等内容,提升现场应急处置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3)理顺专项应急指挥部与现场指挥部的关系,明晰现场指挥权限划分,建立、规范现场指挥权责体系。
3.加强应急联动与协作机制建设
(1)进一步强化市应急办、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驻钦部队、武警等重点单位的信息沟通与应急协作,逐步形成定期联络会商等工作制度。
(2)明确政府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主体责任,坚持政府在协调地方与部队合作应急过程中的主导地位。避免“政出多门",部队的救援力量在应急过程中应有效配合政府部门,听从政府统一指挥和统一管理。
(3)建立健全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增强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提高疫情发现能力和处置水平,构筑维护群众健康的安全屏障。建设食品药品联动指挥中心,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提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
(4)提高协同应对救灾能力,积极加强地方党委和部队的沟通,推进“双拥"向“双支"发展,加大军地双方在财力、技术、信息、人才等资源方面的共享与整合力度,实现军地资源统筹规划、融合集成、互利共享、一体发展。
(5)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由国防动员委员会牵头协调,通过法律、制度等形式,明确军地联合训练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期举行军地协同救援演练。
(6)加强驻钦部队和本市民兵、预备役部队的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强化军地协同、整合利用军地资源,构建市、县区两级应急联动与协作机制。
(7)建立政府统筹、企企联动,企业自觉参与的港口统一协调协同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应急资源区域共享,逐步推动形成以周边企业为主体的联动联络会商工作制度,并通过定期组织企业开展应急联动演练,提升各港口企业的应急处置水平。
(8)打造北部湾联动应急战略,加强与防城港、北海等城市的交流合作,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联合演练、资源共享、联合培训、学习交流等机制,共同做好各类跨区域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4.加强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机制建设
(1)严格执行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规程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布工作规程:对于发生在我市境内、具有全局性影响的特别重大(Ⅰ级)的和重大(Ⅱ级)的突发公共事件,我市应按规定上报自治区政府和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由自治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由负责处置的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归口管理;造成局部影响的较大(Ⅲ级)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由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和负责事件处置的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归口管理;一般性(Ⅳ级)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各相关部门和县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由县区新闻主管部门和负责事件处置的有关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新闻发言人:Ⅲ级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言人由负责事件处置的市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负责人或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担任;Ⅳ级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言人由负责事件处置的县区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负责人或县区政府(管委)新闻发言人担任;属于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一般由其管理部门(或行业)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担任。
(2)及时有效组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主动,重要信息须持续滚动发布,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应当在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并视情况连续召开,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公众疑虑、猜测和境内外新闻媒体及互联网站(页)的不准确报道,积极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3)整合有关部门力量,加强对社会舆论和网络舆情的监测与引导。统筹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兴信息传播渠道及时播报和更新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通过电视、网络和手机平台及时针对不法分子所散布的不符合真相的信息进行辟谣。
5.强化应急值守体系建设
进一步推进县区值班工作机制建设,督促各单位对工作日值班人员发放值班补助,完善非工作日值班人员的值班补助机制;完善值班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对各有关单位值守情况定期抽查和突击检查,对缺岗情况及时问责。
(四)建立应急善后保障体系,提升恢复重建能力
1.加强恢复重建机制建设。完善灾后恢复重建机制,健全救灾应急体制,完善突发事件救助应急协调指挥机制。建立突发事件损失评估标准体系。制定安置、求助、补偿、抚恤、保险等工作程序,建立政府采购应急相关产品制度。完善公共设施恢复重建机制,重点加强电、水、气、交通和通信枢纽等生命线工程的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健全社会恢复重建机制,提高保障民众基本生产生活和社会正常秩序能力。
2.健全调查评估机制。一是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灾情调查评估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灾情调查评估标准体系,推进专家参与的重大突发事件第三方调查评估机制建设。二是建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总结和评估机制,制定应急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标准和流程,督促指导各项应急工作的贯彻落实。
3.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和个人力量参与灾后救助工作,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救助体系。探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平台,出台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规范流程,调整政策,完善多渠道社会救助筹资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法律援助机制。组建心理干预专家队伍和社会公众心理监测、引导与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危机心理干预工作。
4.逐步建立救援人员补偿机制,加大政府、企业、社会各方的投入。
(五)夯实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安全建设,提升城市安全运行能力
1.开展重要基础设施抗灾能力评估和关键资源安全评估。调查全市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状况,对给排水、供电、供气、交通、通信和学校、医院、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水库、堤防等领域基础设施抵抗地震、洪水、地质灾害、极端气象灾害和事故灾难的能力进行系统评估和鉴定,建立重要基础设施风险隐患数据库。对水资源、电力、成品油、燃气、生活必需品等关键资源的安全保障能力进行评估,建立资源安全预警机制。
2.提升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安全水平。完善并落实消防站、公交、通信、给排水、供电、供气等重要市政设施规划设计和建设运营中的安全标准,逐步推动业务可持续管理。实施老旧地下管线优化改造工程,健全地下管线等城市公共设施安全责任体系。分类制定基础设施抗震加固改造计划,实施老旧小区建筑抗震加固工程。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组织实施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
3.加强关键资源保障能力建设。加快构建资源和设施“双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和运行管理体系,将自然灾害预报预警纳入能源日常运行调节工作。促进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作,逐步建立多元互补、多方供应、协调发展的优质化能源结构和安全供应体系。
4.完善并实施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应急保障计划。完善水、电、气、交通、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和成品油、生活必需品等关键资源的应急保障预案。建设茅岭江应急备用水水源、凤亭河水库应急备用水水源、钦北区新棠镇和板城镇应急备用水水源、灵山县城应急备用水水源、灵山县丰塘镇应急备用水水源,灵山县伯劳镇、旧州镇、三龙镇饮用水应急水源项目,浦北县安石镇、泉水镇、石埇镇(集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着重提高电力综合保障能力,确保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电力设备正常运转、电力应急装备充足齐全、电力抢修队伍专业可靠,多方面增强城市应对大面积电力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完善基层应急体系,提升基层应急能力
1.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设立或确定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抓好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各类单位建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责任制,开展基层应急示范点评比活动。镇(街道)、村(社区)要完善值守应急制度,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设立专职或兼职信息报告员。
2.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不断强化镇(街道)、村(社区)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范应急操作程序,实现应急预案全面覆盖。加强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力度,组织镇(街道)、村(社区)居民定期开展参与度高、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简单实用的应急演练,增强居民应急救灾意识。
3.建立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各镇(街道)、村(社区)整合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村(居)民、公益性岗位人员、志愿者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科学定岗定编,建立综合性基层应急队伍,督促本区域内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村(居)委会建立应急志愿者队伍,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结合、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4.提升基层应急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完善镇(街道)、村(社区)应急指挥平台功能,在各行政村建立应急大喇叭,将有线通信、无线通信、软件应用等系统延伸到镇(街道)、村(社区),实现县区与镇(街道)、村(社区)应急技术系统的互联互通。结合基层应急工作需要,推广实用性强的设备设施,逐步形成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应急指挥技术体系。加大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等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力度,逐步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实施“技防入户"工程和物联网安防小区试点,推进技防新装备向农村地区延伸。为基层救灾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通信装备、计算机网络设备、音像录制设备和救灾防护装备。
5.加强基层单位应急能力建设。强化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经费及后勤保障工作,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和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对镇(街道)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单位自身防灾救灾能力。
6.创新社会救助力量管理模式,有效发展突发事件救助志愿者队伍。通过成立突发事件救助志愿者管理机构,制定救助志愿者管理章程,明确救助志愿者组织机构建立的条件和准则,并对志愿者的权责、组织管理模式、行动和服务标准、招募和培训、人身安全保障、矛盾调解等方面进行规范,统一组织和指导救助志愿者的管理工作;政府采用购买公共社会服务的方式,鼓励社会团体成立类似救助搜救志愿者协会等救助志愿者民间组织,强化突发事件救助力量建设,真正发挥社会团体在应对突发事件方面应有的作用。
(七)健全应急宣教培训体系,提升社会参与能力
1.健全应急宣教体系。适应“互联网+"时代要求,充分运用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传播手段,普及应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完善面向社区和公众的应急科普宣教渠道,提高公众避险逃生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建设规范化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统一管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移动电视、城市电视等媒体手段,开展公共安全与应急知识科普宣教等工作。拓展应急宣教手段,推动公共安全与应急知识宣传片、公益广告、互动软件、文艺作品的创作和制播。加强应急宣教进校园力度,利用每学期开学时间,统筹各应急部门,集中在各小学、中学及大专院校开学开展宣教活动。
2.健全应急培训体系。整合现有教育和培训资源,加大应急管理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力度,构建规范的应急管理培训体系。依托行政学院、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各种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强化应急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师资储备库,并针对不同人群,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应急知识培训。依托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体系,深入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全面提高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工作人员应急救护的意识和技能。加快应急志愿者的招募、培训、考核工作,壮大应急志愿者队伍,逐步建立应急救援和应急志愿服务资质认证与考核制度,提升应急救援与服务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3.健全社会动员体系。充分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作用,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应急动员格局。引导建立、利用民间公益性、专业性组织、团体参与应急救援。形成人人都是应急管理主体的社会共识。
4.加强专业培训演练。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各县区政府(管委)和市直相关部门依托现有培训设施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加强地震救援、公安消防、森林防火、危化品事故救援、洪涝灾害救援、地质灾害避险、紧急医疗、食物中毒和药害事故救援、铁路救援、水上搜救、反恐指挥等培训演练设施建设。学习借鉴东盟国家应急管理经验,拓展陆海空立体化医学救援网络和联合培训演练等领域的合作。
四、“十三五"时期应急体系专项能力建设
(一)消防应急能力建设
随着钦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有消防力量、消防装备已不能适应消防形势发展的需要,为切实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在立足我市发展特点和消防现状的基础上,急需进一步加强全市的消防队站、消防车辆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等方面的灭火救援能力建设,全面构筑北部湾石化产业灭火救援中心,督促相关产业园区特别是钦州石化产业园落户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和提升自身防范能力。
1.摸清重要消防隐患点基本情况、调整优化消防安全布局,将火灾防控纳入综治平台和“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框架,建立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充分运用先进信息技术,增强消防管理服务效能,不断提升消防工作的科技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消防水源、车辆、消防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2.建设一批消防队站,加强远程供水系统,大流量、远射程泡沫消防车,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多剂联用举高喷射消防车,大流量消防拖车炮、遥控移动炮,核生化侦检消防车,供液消防车,举高破拆消防车、超大流量工业消防车等装备配备,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以及抢险救援器材的配备按照特殊场所和区域灭火救援任务专业化处置要求,各消防站配备率、备份率达到100%,对达到使用期限的器材装备及时更新淘汰。
3.配齐配强现役消防队伍,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构建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政府专职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补充的消防力量体系。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推动相关部门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编制和工资待遇,进一步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职业技能鉴定的保障措施。在各县区已建立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基础上,各镇(街道)要依托现役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组建综合应急救援中队,全面形成覆盖城乡的消防应急力量体系。
4.初步实现消防队伍和装备专业化,建成一体化的陆海空消防应急救援体系,构筑职业化、科学化、市场化的消防体系,使消防体系具有火灾预防、报警、扑救、善后处理等较完善的功能。
5.切实提升抗御重特大火灾能力,提高抗御石化园区、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场、危险品集聚区、高铁火灾能力。
6.综合整治石化产业园区、港口区、商业中心、高层建筑密集区、危险品仓储区、城中村、老城区和边境口岸等消防薄弱地段,推动火灾高危单位、行业部门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
7.加快应急通信保障建设,购置大型应急通信指挥车、PDT对讲设备、4G无线图传设备、无人机等通信装备;在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平台",面向单位、市民推广“消防警务通"APP或微信平台,以信息技术的新发展为引擎,在“十三五"期间,着力实现消防工作信息化,推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社会应急救援的全面提升。
8.继续深入开展市民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深化消防宣传工作,继续巩固和拓展各类消防宣传阵地,逐步形成“政府统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公益运转"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格局。
(二)石化产业应急能力建设
钦州石化产业园及钦州石化集中区,是危化品高度集中区域,需加强事故、灾害的预防与应急能力建设。
1.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石化集中区内、外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立足区域环境容量,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鼓励高新技术、循环利用技术,实施清洁生产,强化环境管理。
2.督促指导石化企业根据石油化工产业特点、企业自身生产特点及危险源分布情况编制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衔接,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正,加强应急预案的时效性及针对性。
3.加快实施《2015-2017年钦州市石化产业灭火救援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建设钦州港石化产业园区环保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响应中心一期建设工程,提升石化产业园灭火救援能力。“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新建2个消防站(保税港石化特勤消防站和钦州港水陆消防站),升级改造3个消防站(钦州港石化特勤消防站、钦州港鹰岭消防站和钦州市特勤消防站),添置消防船(艇)1艘,消防车辆40辆。
4.做好钦州港三墩扩区的安全、应急专项规划,推进三墩区域的消防及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5.重点监控石化产业对大气、水、海洋的影响,开展环境监测、大气污染应急建设、水污染三级防控应急能力建设,做好防溢油应急物资准备及应急演练。
(三)防台、防汛应急能力建设
针对我市受台风影响频繁,暴雨较多,境内水库众多、河流密布,加强防台、防汛应急能力建设,不容懈怠。
1.提升气象和水文部门台风动向和水情、雨情等信息的检测能力、预警准确度和提前量。建设大中型水库、城市内涝、重要江河河段动态影像监控系统,并接入钦州市决策气象服务系统和广西水文在线监测系统。
2.完善防洪抢险预警决策系统。进一步加强防汛中心建设,主要包括:水库监测终端、群测群防体系、视频会商系统、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机制。
3.做好防御的重点工作:一是加强沿海防台锚地和避风塘的规划和建设,逐步满足港口大发展战略要求。二是加强海上作业船只和近海养殖人员、沿海港口、码头、大型工矿企业、高层建筑及设施、施工工地、危房、农作物等防御台风的管理。三是加强城市防洪、沿江低洼区域、城市内涝、山洪灾害易发区域等防御洪涝灾害的管控水平。四是加强沿海海河堤防、港口码头及其设施的防御风暴潮水能力建设。五是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御。
(四)地震应急能力建设
我市位于东南沿海地震带西段,境内有防城-灵山、合浦-北流、巴马-博白、百色-合浦、钦州湾断裂带。1936年,灵山县丰塘镇曾发生6.8级地震,是华南地区记载的最高级别的地震,我市防震减灾任务还很繁重。“十三五"期间,着重加强地震监测、科普、应急避险等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钦州产业特点,加强石化产业、港口码头等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防震减灾能力研究,重点做好以下建设:广西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钦州)项目;广西地震背景场观测网络(钦州)项目;钦州市地震烈度速报与海啸预警综合观测站项目;钦州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项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重点抓好和完成市城区的钦州湾广场、永福广场、中山公园和市体育中心以及各县区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五、“十三五"时期应急体系建设保障措施
(一)夯实应急管理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一把手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应急管理的领导,把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各部门,统筹安排,同步实施,确保完成应急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增加应急管理人员编制,完善各县区政府(管委)和各有关部门的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确保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有效开展;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明确应急体系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的要求,制定应急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保证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有效实施。
二是加强协调。进一步创新应急管理协调机制,成立市应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市应急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相关部门的协商和协作制度,加强对应急体系建设重点决策、项目的协调以及政策措施的督促落实;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完善监督检查与沟通协调机制,落实相关责任,保证规划实施效果。
三是加强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规划实施情况,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市应急办负责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
(二)强化资金保障和管理
创新应急体系建设资金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投入资金参与应急基础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应急资金保障体系。一是完善应急管理资金稳定投入机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按规定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应急体系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分年度编列应急体系建设经费预算。二是鼓励金融部门和保险机构对应急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开辟多元化筹资渠道,不断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各方投入相结合的应急资金保障机制。三是强化立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社会资源依法征用与补偿机制,不断提高社会参与应急救援的积极性。四是加强管理,建立良好的资金整合机制,加大对基层应急能力和贫困地区应急能力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区域合作交流
一是充分发挥钦州作为中国与东盟合作的重要枢纽,拥有多重政策优势的作用,建立与东盟各港口城市应急产业和应急管理合作平台,全面推进应急科技研究、技术推广应用、人才管理与发展等多领域交流,为中国-东盟互联互通发展做好服务和保障。二是有效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内地九省(区)(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应急管理合作机制,积极在应急理论研究、科技攻关、人才交流、平台建设等方面与区外各市开展合作,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三是积极推动“3+4"城市合作模式,发挥沿海三市(钦州、北海、防城港)与沿江四市(南宁、玉林、贵港、崇左)各自优势,推进应急产业和管理区域合作。四是积极参与四省(区)(桂、粤、琼、闽)海上搜救合作机制,不断提高海上应急管理水平。五是充分发挥钦州作为中国-东盟港口城市网络合作基地作用,加强与东盟各港口城市应急管理业务交流,为中国东盟海上互联互通提供安全保障服务。
(四)强化各单位应急管理绩效考评制度
一是根据本规划工作任务,制定应急管理年度工作计划,下达年度工作目标,明确重点任务和实施单位,细化工作措施,规定任务完成时限。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钦州市应急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市应急管理绩效考核制度,从应急管理基础建设、应急值守与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急保障、应急处置救援、应急宣教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对相关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健康发展。三是根据《钦州市应急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要求,结合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制定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评指标,在年末组织人员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奖勤罚懒,促进应急管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附件:
1.保障体系建设重点项目
2.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重点项目
3.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安全建设重点项目
4.基层应急体系建设重点项目
5.宣教培训体系建设重点项目
6.专项应急能力建设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