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县公安局关于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田阳县公安局关于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阳公通[2018]9号
局属各单位:
人大代表建议是我国宪法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代表履行职务和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一种重要手段;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协委员行使民主权利、参政议政的重要方式。建议、提案一经立案,便具有法律效力。为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县公安局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办理提案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公安局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书贵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黄高云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副组长:覃克波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覃永宁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 璟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正武 县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组组长、公安局党委委员
陆 飞 副局长
黄文善 副局长
罗海建 政工室主任
黄剑晖 指挥中心主任
成 员: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黄剑晖(兼)
副主任:卢 庆 指挥中心教导员
联络员:凌 卫 网安大队大队长
黄泽略 禁毒大队教导员
陆立飞 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韦瑞全 治安大队民警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局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指导各承办单位认真做好办理工作;负责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按时将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向县政府督查室及县人大办、政协办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答复。
(二)各成员单位负责对承接的建议、提案进行研究,结合本警种、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针对性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拟答复草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派出所要积极主动与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会面,征求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跟踪办理及答复工作。
田阳县公安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