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全市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巡查暨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快速聚焦: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发文字号:市住建〔2018〕118号
- 公布年份:2018.11.15
- 实施日期:2018.11.1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专题: 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劳动力市场监管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全市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巡查暨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我委今年的工作安排和《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办﹝2018﹞70号)要求,为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做好我市建设工程建筑市场、质量安全暨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经研究,定于2018年11月下旬开展2018年下半年全市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巡查暨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本次检查的范围是在建的房建市政工程,重点检查公共建筑、住宅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本次检查共组成两个检查组,第一组负责检查灵川、兴安、全州、龙胜、资源、灌阳6个县及高新区;第二组负责检查永福、阳朔、荔浦、平乐、恭城5个县及临桂区、经开区。每个县(区)抽查1-3个工程,工程均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由检查小组提前半天从各地的在建工程一览表中随机抽取,或采用“扫马路”的形式抽取受检工程。受检工程形象进度应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注:桂林市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同时开展检查)
(三)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每个县(区)抽查工地数量不少于3个。
二、检查内容
(一)落实《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市安委办﹝2018﹞70号)、《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巡查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和《2018年桂林市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情况。
(二)各县(区)部署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三)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对项目质量管理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主要建筑材料和构件实体质量检测情况,对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推广使用情况检查。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检测。
(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有限空间可视化教育、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巡讲、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应急救援等工作开展情况。
(五)检查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及执业人员履职情况。
(六)检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含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招投标程序、合同管理、工程款支付、劳务工资发放、管理人员社保、大宗材料采购等关键环节、关键制度落实情况(详见附件)。
(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包括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重点检查深基坑、人工挖孔桩、高大模板、防高空坠落、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工程参建各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上述各方责任主体负责人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职业病防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十一)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十二)安全教育和投入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教育落实情况、可视化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安全生产早班会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及购买发票或租赁证明材料,现场核验投入台账的真实性。
(十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对深基坑、高切坡、人工挖孔桩、高大模板、悬挑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外电防护、有限空间等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公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档、上报、旁站监理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十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今冬明春防控火灾工作落实情况,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设置情况和办公区、宿舍区临时活动板房搭设等情况。
(十五)落实《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桂林市整顿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建筑市场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住建〔2018〕76号)文件精神。
(十六)各县区推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等制度情况。
(十七)创建标杆企业情况。重点检查创建标杆企业的落实情况,规章制度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检查不单独召开工作汇报会,请各县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地要认真配合做好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检查时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和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监理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均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执业资格证书在场。
(三)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准备好在建工程基本情况一览表,检查行程安排(见检查行程表),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组联系人提前通知。
(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检查优先抽查与质量安全检查项目一致的项目,其余项目在各县(区)项目一览表中抽取。
(五)凡被抽中的工程项目,请县(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员将监督登记表、监督档案带到现场,一并对照检查。
(六)严格工作纪律。检查(巡查)各项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回避、保密规定等制度。
3、建筑市场行为检查用表、农民工工资支付 专项检查表.docx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