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2.4810923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钦政办〔202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