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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人社厅交通厅水利厅通信局转发住建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211925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人社厅交通厅水利厅通信局转发住建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南建管(2019)10号


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建管中心,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通信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桂建管[2019]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请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建管中心于2019年2月12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6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工作总结书面报送我委,以便我委汇总上报自治区住建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njwjgk@163.com。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通信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桂建管[2019]5号)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31日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桂建管[2019]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