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元节安全文明祭祀的通告
【法宝引证码】CLI.14.2209197
- 制定机关: 桂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西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快速聚焦: 桂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西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公布年份:2017.09.01
- 实施日期:2017.09.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桂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元节安全文明祭祀的通告
为推行文明祭祀,倡导文明新风,维护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将今年中元节期间倡导文明祭祀祖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文明,摒弃传统祭祀陋习。大力提倡以网络祭祀、室内祭祀、鲜花祭祀、电子香烛祭祀等文明形式缅怀先人,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
严禁在市区主次干道、交通路口、商业街区、集市、公园、广场、河道两岸等公共场所洒石灰划祭祀圈,焚烧祭品、燃放鞭炮。
二、率先垂范,做文明祭祀先行者。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环境。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桂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