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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灵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6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法宝引证码】CLI.14.6586786 

灵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灵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6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黄振周、余文霞代表:

  你们在灵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道路路肩种植作物以及树木进行整治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现就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一是开展好调研、走访和沟通,由大队领导带队到檀圩镇、交通站和甘梅、保子等村委与镇村领导干部座谈调研,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与大家一起到问题现场,有针对性找访了部分占用公路用地种植作物及树木的重点农户,落实了处理措施;二是加大公路法规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大队执法人员先后执法宣传车20车次,执法人员90人次,到农村公路沿线村庄、学校发放宣传单,大力宣传公路法律、法规,提高公路沿线村委干部、群众爱路护路法律意识。

  下一步大队将从以下两方面加强涉路执法工作:

  一是强化执法宣传引导,促进公路沿线占地群众自纠。加强同镇村沟通协作,把宣传教育贯穿公路路政、车辆超限运输治理等工作全过程,向占用公路用地群众发送纠正错误行为通知书,并通过微信、网络平台以及发布通告、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等公路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群众公路法规意识,主动爱护公路,维护公路安好、安全和畅通。

  二是以交通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管理,各执法小组上路巡查每月15天以上,对巡查发现农村道路开裂、坑洼等受损情况,及时通报公路养护部门进行抢修恢复。同时完善县镇村联动机制,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乱修建行为及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及时进行规劝和查处,依法维护公路完好、通畅、整洁,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公路交通保障。

  感谢代表们对我县交通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对以上答复如有不满意的地方,请及时与我局联系,我局将尽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灵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