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快速聚焦: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隆政办发〔2023〕26号
- 公布年份:2023.07.26
- 实施日期:2023.07.2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隆政办发〔2023〕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隆林各族自治县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隆林各族自治县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相关工作的通知》(桂食安委〔2023〕2号)要求,百色市食安委拟定于2023年9月至11月对我县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进行验收,为确保我县顺利通过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8月25日前完成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任务。一是完成所有迎检材料归档工作;二是18种业态所有生产经营单位100%达到验收标准;三是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宣传全覆盖。
二、创建范围
隆林各族自治县辖区。
三、时间安排
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第一次监督检查。8月25日前完成第二次复查及整改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如期完成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任务,特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黄健生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食安委主任
副组长:陈怀德自治县党委常委、人民政府副县长、食安委常务副主任
黄世恩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食安委副主任
覃斌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食安委副主任
李锋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食安委副主任
农智文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成员:蓝家观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陆卫僚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富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帅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冉萍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振鹏自治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杨成元自治县党委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主任
莫雅雯自治县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融媒体中心主任(兼)
胡新利自治县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燚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星军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黄勇健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梁雪姝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黄芳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三光自治县司法局局长
刘军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陆绍兵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明杰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彭明剑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朝林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蒙绍文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徐佐文自治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局长
顾家敏自治县林业局局长
李顺仙自治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田茂芳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班绍彪百色市隆林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韦壮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冉秋艳自治县党委政府接待中心副主任
杨俊平新州镇人民政府镇长
田垚沙梨乡人民政府乡长
吴承建平班镇人民政府镇长
蓝娇玲隆或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天高介廷乡人民政府乡长
郭桢长岩茶乡人民政府乡长
师魁壮克长乡人民政府乡长
熊锋蛇场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淇尹德峨镇人民政府镇长
甘永常猪场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友才金钟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永升革步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翊天生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文凤桠杈镇人民政府镇长
***者保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坤者浪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县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县食安办),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督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自治县食安办主任张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韦壮同志担任,工作人员由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指定业务同志担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为做好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设立综合协调组、资料组、宣传组、现场检查组、督查组、后勤保障组等5个工作组,各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蓝家观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燚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彭明剑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韦壮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带雄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
邹翔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罗潮荣自治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副局长
韦键自治县林业局副局长
阮成勇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黄森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杨俊平新州镇人民政府镇长
田垚沙梨乡人民政府乡长
吴承建平班镇人民政府镇长
蓝娇玲隆或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天高介廷乡人民政府乡长
郭桢长岩茶乡人民政府乡长
师魁壮克长乡人民政府乡长
熊锋蛇场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淇尹德峨镇人民政府镇长
甘永常猪场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友才金钟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永升革步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翊天生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文凤桠杈镇人民政府镇长
***者保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坤者浪乡人民政府乡长
组员:陆春柳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甘家庆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班飞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
何易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蔡陈美自治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办公室主任
王方园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
龙金荣自治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杨涵郁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刘佳香自治县市场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迎检统筹协调工作,制定全县迎检工作方案,汇总迎检点名录,拟定迎检路线,落实自评结果公示,做好迎检接待活动相关工作。
2.负责迎检工作期间的各种材料的编写、制作,编印、转发有关文件、简报,收集、整理、归档资料,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3.指导迎检自查、自评、整改等工作,负责与百色市食安办对接沟通,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通知各相关单位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4.完成上级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资料组。
组长:覃继革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带雄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
邹翔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罗潮荣自治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副局长
韦键自治县林业局副局长
阮成勇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黄森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组员:何国慧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桂虹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流通股工作人员
唐依凤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人
黄教顶自治县林业局林权服务中心主任
黄秀芬自治县卫生疾控中心副主任
张彩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
队工作人员
韦朝生自治县教育局后勤中心干部
王盛华天生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斌平班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林剑卿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股股长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负责人)
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站站长(负责人)
工作职责:
1.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考核评价标准细则(2020版)》及验收要求,统一格式搜集整理各单位提供的创建材料,分类梳理,形成卷宗,确保创建材料完整齐全、准确详实、规范建档、便于查找。
2.落实专人负责讲解迎检材料要点,确保每项指标不出问题和疏漏,以备迎检验收。
3.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责任部门做好迎检资料收集工作。
(三)宣传组。
组长:莫雅雯自治县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融媒体中心主任(兼)
副组长:王玉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杨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带雄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
邹翔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罗潮荣自治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副局长
韦键自治县林业局副局长
阮成勇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黄森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韦晓洁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李卓华新州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组员:王丹琦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刘威伶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股股长
李俐利自治县市场监管办公室副主任
各乡(镇)党委宣传委员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负责人)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做好宣传报道安排,在迎检期间组织或督促开展采访活动,协调媒体开办相关专版、专栏、专题等宣传报道,做好迎检宣传画册、专题片制作,迎检期间摄像照相等工作。
2.协调县、乡(镇)两级部门及监管对象利用临街LED屏滚动播放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宣传标语,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氛围。
3.策划制作城区主要街道墙体广告、灯杆广告、宣传专栏等宣传。
4.做好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
5.做好迎检期间相关新闻宣传报道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四)现场检查组。
组长:韦壮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带雄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
黄森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邹翔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罗潮荣自治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副局长
韦键自治县林业局副局长
阮成勇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李卓华新州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宝玉沙梨乡人民武装部部长
黄鑫平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雪梅隆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尤勇健介廷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王钊岩茶乡人民武装部部长
陈福琼克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张春强蛇场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张文超德峨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胜辉猪场乡人民武装部部长
陆丽娟金钟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陆志练革步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凌冲天生桥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冉秀锋桠杈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倪尔勋者保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谢波者浪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组员:黄永利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股长
张为知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流通股股长
王文军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股股长
何平自治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城市管理监察
大队大队长
韦朝生自治县教育局后勤中心干部
唐依凤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人
张彩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大队工作人员
刘佳香自治县市场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负责人)
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站站长(负责人)
工作职责:
1.负责迎检期间现场点、示范点的业务指导工作。
2.负责迎检路线各项准备工作,对迎检地点和线路进行实地模拟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点证照、环境卫生以及信息公示栏、食品安全档案资料,乡(镇)网格化监管、宣传专栏、协管员职责、巡查检查工作流程图等进行检查指导,督查指导规范现场检查点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店等。
3.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工作职责负责现场考评种植场、养殖场、屠宰场、农药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等全覆盖监督检查及示范点的打造。
4.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工作职责负责现场考评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餐饮、特殊食品等环节全覆盖监督检查及示范点的打造。负责做好排查清理无照经营行为,督促指导集贸市场经营秩序,处理媒体以及户外违法违规食品、保健食品宣传广告。
5.自治县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城区街巷、学校、市场、车站等重点地段周边食品摊贩经营秩序管理,确定经营时段,设置疏导点,规范有序经营。整治县城区主次干道的违章店外经营、流动摊点、露天烧烤等行为。整治户外广告,监督指导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清理市场周边及市场内公共区域乱摆卖、乱张贴、乱涂写、乱搭建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维护市场及其周边秩序。
6.自治县教育局负责学校食堂、校园食品商店规范经营和强化管理工作,督促做好证照齐全、制度上墙、信息公示、台账记录归档,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员工统一工作服帽、规范操作等。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学校校园及周边开展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五)督查组。
组长:黄世恩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食安委副主任
副组长:陆卫僚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余志春自治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副组长
张燚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康自治县党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督查专员
组员:王鸿斌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丽霞自治县党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督查办干部
陆春柳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班飞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
何易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王方园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
甘家庆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蔡陈美自治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办公室主任
龙金荣自治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杨涵郁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开展督查工作,不定期督查、暗访各乡(镇)及县直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对推诿、不落实工作责任,或对提出的整改要求落实不到位及其他因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达标验收的失职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约谈。
后勤保障组。组长:蓝家观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张燚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军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彭明剑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顺仙自治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冉秋艳自治县党委政府接待中心副主任
组员:陆春柳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王晓梅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股股长
黄永利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股长
杨美芬自治县党委政府接待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落实创食安县工作经费。
2.负责制定考核评价活动的后勤接待方案和接待手册,安排检查评估组人员食宿。
3.落实迎检期间所需资料的打印、发放,制作欢迎标语,协调安排人员陪同及车辆调度。
4.负责迎检期间考核评价的接待、迎送、服务、就餐、交通安排等工作,确保验收组和评估组在我县考评期间工作顺利、生活便利。
5.协调做好迎检期间考核评价组入住酒店的食品安全以及用水、用电、通讯保障工作。
五、工作任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考核评价标准细则(2020版)》要求,各部门要严格对照考核细则,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全力完成18种业态八大攻坚行动:
(一)示范村打造和基层监管站所标准化建设攻坚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各市场监督所、农产品质量监管站人员到岗率、办公用房、办公设备、执法装备、快检室,管理制度达到验收标准。每个乡(镇)打造2个以上示范村(社区)。〔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配合,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
(二)案件查办情况实地检查攻坚行动。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收集近三年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卷;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近三年农药残留和违法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滥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和兽药残留整治案件的案卷;自治县公安局负责收集近三年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卷资料。各单位近三年案件台账目录于2023年8月10日前报自治县食安办收集,各单位案卷在迎检期间统一收集至本单位指定位置备检。〔责任单位: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
(三)食用农产品源头整治攻坚行动。制定源头治理攻坚方案,开展全面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对辖区内种植基地、养殖基地、生猪定点屠宰场、农药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确保种植基地、养殖基地、生猪定点屠宰场、农药兽药生产经营单位100%达到验收标准。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各打造2个以上示范点,农药、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各打造4个以上示范点。〔责任单位: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完成时限:2023年8月25日前〕
(四)校园及校园周边整治攻坚行动。制定校园及校园周边整治攻坚方案,重点加大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经营店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确保学校食堂和周边经营店100%达到验收标准,守住不发生校园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底线。每个乡(镇)打造2个以上示范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店、食品经营店各2个以上示范店。〔责任单位: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
(五)农贸市场攻坚行动。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农贸市场环境、食品安全准入制度、管理人员、信息公开、建立档案、食品快检等管理工作100%达到验收标准。〔责任单位: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监督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依职责分别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
(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整治攻坚行动。制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三小"整治攻坚方案,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餐饮、特殊食品等环节全覆盖监督检查,开展全面宣传和培训,加大检查频次,消除无证经营、环境脏乱差、无健康证明、销售“五无"食品、票证不齐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线上线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0%达到验收标准,守住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底线。打造超市卖场示范点3个以上;打造食品生产企业、学校周边经营店、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经营店、便利店示范点各4个以上;打造餐饮服务单位、小餐饮、食品摊贩、食品小作坊示范点各12个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场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
(七)宣传氛围攻坚行动。加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宣传,确保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宣传全覆盖。一是在主流媒体集中宣传报道;二是在主要街道、车站码头、广场、商超、沿街铺面、农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各单位门户网站播放(张贴)标语、海报、公益广告;三是深入乡村(社区)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全覆盖宣传;四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校园活动。〔责任单位: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党委宣传部、教育局及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
(八)迎检材料攻坚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按照任务分解,明确专人负责,逐项开展工作并收集整理材料。县食安办开展迎检材料培训指导,收集整理材料,及时通报进度,反馈存在问题,全面提升各单位验收材料质量。〔责任单位:自治县食安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把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摆在近期工作重要日程,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任务抓落实,确保评估工作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形成统一步调、齐心协力、上下联动、各方参与的局面。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我县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调动各方面因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多宣传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取得的成果和好的做法,通过深入宣传发动,大力营造创建食品安全县声势,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三)提高群众满意度。要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三小"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治理,要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等惠民行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建工作带来的改变。各有关部门要在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等方面转变工作作风,让群众得到良好的服务。要全面公开食品安全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激发群众共同参与的积极性。
(四)强化督查考核。自治县食安办要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由相关单位对多次被通报的乡(镇)、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五)按时上报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要按要求及时上报材料,在创建过程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上下统一,协调解决。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于2023年8月1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至自治县食安办。
自治县食安办联系人:林剑卿、何国慧,电话:13707766334,0776-8200060,电子邮箱:llxsab820006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