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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调整“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审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实施机关的通告

【法宝引证码】CLI.12.8726665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调整“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审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实施机关的通告




根据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现对广西“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审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实施机关进行调整。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将“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审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等 2 项事项的实施机关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调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二、自 2025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许可证、批件,加盖“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公章,开展上述 2 项申请事项的全流程许可审批工作。原许可证、批件仍在有效期限内的,可继续使用,后续通过变更、延续等申请事项逐步完成换证。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负责指导广西 14 个设区市做好“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审批"事项中已委托下放的“卫生用品生产企业许可"等相关工作。


  四、申请事项可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s://zwfw.gxzf.gov***/)申请办理。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