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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司法厅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突发事件应对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1493809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司法厅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突发事件应对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厅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律师协会、广西公证协会、东博公证处:
  为妥善处置国家司法考试中出现的突发、重大、紧急事件,确保我区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工作顺利实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自治区司法厅成立国家司法考试突发事件应对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国家司法考试突发、重大、紧急事件的统一组织和协调指挥工作。
  自治区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突发事件应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赵 波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 长
  副组长:卢万兵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
  王荣华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何 江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惠琴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辛卫红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李继喜 自治区司法厅副巡视员
  黄胜超 自治区司法厅副巡视员
  成 员:卿旭阳 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
  陈碧清 自治区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处长
  黄焕光 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
  倪志龙 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处处长
  罗 纯 自治区司法厅计划财务装备处处长
  韦军运 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副主任
  陈振平 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人事警务处处长
  农中兴 自治区司法厅纪委副书记、驻厅监察室主任
  雷振生 自治区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自治区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突发事件应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
  主  任:王惠琴(兼)
  工作人员:陈碧清、甘加龙、陆春梅、李君云、严翰卿、刘美丽、黎肖萍、李琦、黄科探。
  自2014年9月15日起至9月30日止,厅国家司法考试突发事件应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要随时待命,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到位参加处置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