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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长洲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58962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长洲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长洲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4月23日


  


2021年长洲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2021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把握“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广泛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层层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指导各级主要新闻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等工作。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列入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教育培训活动。(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应急局会同区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扎实推动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推动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性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组织对《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落到实处。(区应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推动实施“十四五"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长洲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道路交通、消防、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纳入“十四五"规划。(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长洲交警大队、长洲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落地。推动地方层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巡查内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制度办法,把城市安全发展纳入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创新方式方法。多措并举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督导回访等“组合拳",开展好2021年度考核巡查工作,推动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强化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做好长洲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考核工作,推动有关部门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深入推进《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梧长安委〔2020〕8号)贯彻执行。加强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推动厘清监管事权、消除监管盲区。(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大力推动各行业领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区应急局会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


  4.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旅游安全、渔业船舶安全、危化品运输、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好信息通报、联合执法、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区科文体旅局、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长洲公交警大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委政法委(护路办)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驻属地企业油气输送管道有关工作。(区应急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1.做实“两个清单"。推动各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强化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企业常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下大力气深挖企业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持续推动完善企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体制机制,确保总书记提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落到实处。(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强化督导落实。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加强工作推动。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将安全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巡查考核重点内容。派出工作组开展实地调研和督导检查,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存量和增量风险。(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突出重点开展明查暗访。针对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全国“两会"、全区“两会"、第十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及建党100周年、第十八届梧州宝石节等重大活动,汛期、岁末年初等关键节点,强化工作部署,建立健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调度制度,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抓住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做到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举一反三查找短板不足,坚决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


  1.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对大排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水、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对大排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认真执行新出台《刑法修正案(十一)》,发现安全生产入罪情形的,该移送的移送,该关闭的关闭。(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和“双随机"监管,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指导地方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突出高危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对重点单位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严防执法简单化、“一刀切"。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强化执法装备配备,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建立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制度。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定期向区安委办报送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有重大隐患的典型监管执法案例。(区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4.加强事故调查和统计分析。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推进事故调查处理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开展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事故预警通报,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监管工作。(区应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突出防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


  1.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集中检查督导。强化硝化工艺、精细化工企业等高危化学品和高危工艺风险管控。构建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长效机制。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区应急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长洲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加快推进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长洲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经营超标违禁产品等行为(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长洲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深化矿山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水害、顶板等风险灾害治理。严格停产关闭整顿矿井管控措施,严防非法违规开采。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突击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4.深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货"安全治理以及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放管服"改革工作,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强化涉客船舶、载运危险品船舶和水上作业渔船的监管力度,突出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风险,严查船舶配员不足、疏于瞭望、内河船舶非法参与海上运输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化学品罐车等行为,加强车辆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质量检查。多措并举强化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区交通运输局、长洲交警大队、区科文体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政法委(护路办)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5.开展建设市政领域安全治理攻坚。紧盯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桥梁隧道、电力等大型工程,以及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以及违规压缩工期等行为。加强燃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教育局、公安长洲分局、区民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区科文体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长洲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6.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紧盯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危单位和居民自建房、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不放心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强化老旧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等社会面火灾防控,指导各地做好木材、制衣、蔗糖加工等支柱产业以及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依托乡镇(街道)网格管理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探索建立县以下消防监管机制,推行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综治网格员开展消防巡查工作,构建齐抓共管的大格局。(长洲消防救援大队、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公安长洲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建设局、区科文体旅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7.深化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以钢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区应急局负责)。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电梯工作制动器、起重机械、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等排查整治(区市场监管局、区建设局分工负责)。强化旅游景区设施设备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健全完善玻璃栈道、玻璃滑道、热气球等旅游项目安全监管机制(区科文体旅局、区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区政府要做好安全生产相关资金的保障工作,并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同时将消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区应急局、长洲消防救援大队、区财政局分工负责)


  2.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加快“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工程项目实施,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避险、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攻关及先进适用装备研发,配合市级有关部门推进市应急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持续推进危化、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区应急局、区科文体旅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实施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农村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区交通运输局、长洲交警大队分工负责)。深入推进地下综合管理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区自然资源局、区建设局、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分工负责)。推动各地区因地制宜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区自然资源局、区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区交通运输局、公安长洲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大对城市重点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封闭的推进力度(长洲交警大队、区委政法委(护路办)分工负责)。


  5.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农机、渔业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区团委负责)。扎实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粉尘危害治理,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七、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1.推动形成社会化风险防控格局。健全落实好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区应急局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功能,进一步发挥其社会管理作用(区应急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依法依规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区发展改革局、区应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加大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区应急局、区财政局、长洲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灭火、油气管道、隧道施工、水上救援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支持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完善救援补偿、保险保障、奖惩激励、协调联动机制,规范引导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全国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区应急局会同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长洲分局和长洲交警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区应急局、区科文体旅局、区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素质(区应急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