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县林业局关于印发《田阳县林业局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田阳县林业局关于印发《田阳县林业局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阳林发[2018]10号
各乡镇林业站,局各站股室,森林公安局,敢壮山林场:
根据百色市林业局《关于印发百色市林业局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百林[2018]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切实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生态文明和美丽田阳建设。现将《田阳县林业局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田阳县林业局
2018年4月3日
田阳县林业局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
资源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百色市林业局《关于印发百色市林业局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百林[2018]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切实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生态文明和美丽田阳建设。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3月20日起至4月20日,组织我县森林公安局和林政部门集中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和遏制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等涉林违法犯罪活动,通过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依法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和团伙,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坚决遏止非法侵占林地、肆意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生态安全保护意识,维护森林资源安全,推进全县林业事业健康发展。
二、打击重点
(一)非法侵占林地、湿地行为。
(二)林业自然保护区内违建行为。
(三)大规模或系列盗伐、滥伐林木行为。
(四)非法猎捕候鸟行为。
(五)珍贵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成效,经研究,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黄明波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台锋县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蒙开军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成员:梁健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向建恒县森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农清肆县森林公安局坡洪派出所所长
陆斌县森林公安局百东河派出所所长
韦松赛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覃红星县林业局林政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田阳县森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向建恒同志兼任。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摸底排查,广泛搜集线索。按照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由森林公安机关牵头,林政站等部门积极配合,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对辖区内未履行相关程序非法占用林地或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以罚代刑,以及毁林毁湿开垦、非法采伐林木等问题进行清查,尤其要对信访举报、网络热帖、媒体披露的信息进行重点梳理,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森林公安要对近年已破和在侦案件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对前科人员、重点人员进行仔细排查,努力发现新的犯罪线索;通过发动群众举报、完善网上涉林违法犯罪线索的监测和收集等方式,快速生成情报信息;从林业行政案件、接报警等资源入手,强化分析和研判,掌握深层次、高质量的犯罪情报信息。
(二)精心经营案件,强化打击力度。对破坏森林资源等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森林公安处理。森林公安要主动挖掘系列性、团伙性、流窜性犯罪团伙线索,充分运用情报、信息资源和技侦、网侦手段,强化侦查经营,采取“主动侦查、积极串并、深度研判、强化经营、集中打击"的模式深挖线索,摸上线、找下线,规模经营,统一抓捕,上打源头,下铲销赃渠道,进行规模化打击,将犯罪团伙一网打尽,将犯罪网络彻底摧毁。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强与检、法机关的办案联系,及时通报重大案情,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从严从快依法惩处犯罪分子。
(三)强化综合整治,形成执法合力。林政站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森林公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要组织人员深入林地、自然保护区征占用项目施工区巡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对非法占用林地的工矿、厂房、沙场、别墅等,一律要求拆除并恢复植被,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迁徙通道的巡护,加大对野生动植物集散地、繁殖养育场所、重要运输线路、网络交易平台、宠物商店等的检查力度,主动防范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林业行政审批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及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的审核审批工作,重点整顿违规审核审批问题,确保依法行政。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与影响力,强化对专项行动的跟踪报道,做到即时动态消息和深度报道紧密结合。对查破的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时主动曝光,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针对专项行动期间可能出现的涉林违法犯罪热点问题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要加强分析预判,把握舆情引导主动权,防止负面炒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森林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屏障,林地是林业发展的根基。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加强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分析研判当前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研究整治措施,坚决打击、治理辖区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重拳出击,确保打击实效。森林公安要对掌握的涉林违法犯罪线索一查到底,对办案阻力大、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积极汇报,争取公、检、法机关的支持,坚决依法查处。对媒体曝光的案件,要高度重视,快侦快破,依法妥善处理,及时消除影响,防止案件被炒作利用。要严格落实案件过问登记制度,对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案件逐案倒查责任,对失职渎职、干预执法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于党政领导干部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由干预案件查处的行为,要向上级报告,要严肃查处和问责。对违法占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要依法排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对专项行动不重视、排查不到位、查处不到位、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要严肃问责。
(三)严格执法,确保办案质量。要加强协作配合,全力构筑起一道全天候、全方位的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执法保护网。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和时限意识,严格依照新《刑事诉讼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办案,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确保打击力度不减,确保办案质量不降。严禁滥用强制措施、以罚代刑、超期羁押和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止涉案人员在公安机关非正常死亡,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从实体、程序和时效上充分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专项行动结束后,因打击整治不力再次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将严肃依纪依规问责。
(四)畅通渠道,及时报送信息。专项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信息,经领导审核把关,按时报送信息,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全面、准确、高效。于4月29日前汇总上报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和工作总结。在专项行动期间,遇重特大案件、重大紧急舆情事件等重要信息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