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委员会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222067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农业(农林水利)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经委领导同意,现将自治区安委办、应急管理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
201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