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和春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05970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和春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市交安〔2021〕2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和元宵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市安委办〔2021〕7号)要求,结合当前我市气候特点和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确保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和春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全国“两会”召开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特殊年份,确保今年“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市道路运输领域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异常严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任务艰巨。各单位各科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到抓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决策部署的极端重要性。因此,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暨2021年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究分析全国“两会”前后和春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周密部署安全防范应对工作,狠抓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合力,把安全防范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抓细抓实抓到位,坚决防范和遏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两会”期间我市交通运输安全万无一失。 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行业安全监管
当前,我市天气转暖,雨水增多,人流、车流、物流逐渐进入高峰期,各种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加。各单位各科室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始终围绕防范化解行业重大风险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春季季节性特点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渡运安全月”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组织力量,分行业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切实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道路运输领域。要加强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危险货物运输和重型货运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格营运驾驶员资格审核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严禁车辆“带病”上路运行,强化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监管工作。要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范围运输以及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恶劣天气预警预报工作,特别是预防“倒春寒”引发的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带来的影响,督促和指导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培训教育。要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制度,严把进站安检关、客车例检关、出站检查关,加强客运站安全宣传和安全告知,做好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工作。
(二)水上交通领域。要针对春季水情变化特点,深入开展“渡运安全月”活动,加强渡口码头、重点水域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超载、冒险航行、非客渡船载客等违法行为。
(三)农村公路管理领域。要加强农村公路的桥梁防护设施和连续下坡、急弯陡坡、易发团雾、易积雪结冰等道路危险点段的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安全标志标识,加大对地质灾害多发易发点段的路面巡查,防止因道路塌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造成道路阻断和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道路受阻,要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及时疏通,并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工作,最大程度降低对车辆通行的影响。
(四)工程建设领域。要重点加强节后复工工地的安全监管,严格项目节后复工安全检查验收把关。要根据复工期间的施工安全管理特点,细化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落实施工驻地作业现场防寒、防突风、防火、防坠落、防触电等措施。要扎实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和转岗安全培训,督促施工企业要组织作业人员全面了解本项目危险场所、防范措施、基本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施工特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五)消防安全领域。要重点盯紧客运站、工程项目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持续抓好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组织指导运输企业和施工单位开展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防控措施,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各单位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人员队伍准备,进一步强化应急协调联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快速响应、妥善应对、有效处置,同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信息,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局综合运输管理科、城市客运科要及时将文件转发全市各道路运输企业、交通运输工程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确保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25日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