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防城港市消防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法宝引证码】CLI.14.1120567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防城港市消防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防政办发〔2013〕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迎接国务院和自治区消防工作考核准备工作,全面考核各级各部门2013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市人民政府组织4个考核组,于2013年12月25日至12月30日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2013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办法》为指导,以贯彻落实防城港市消防发展“十二五规划”为主线,以扎实推进消防三年重点建设目标、深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抓手,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共同维护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一是政府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召开消防专题工作会议,层层签定工作目标责任状,挂牌督办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级人民政府先后召开消防工作专题会议34次,印发了专项文件60余份,挂牌督办了5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二是部门监管有力。全市各部门依法履职,全力推动消防工作开展,市公安、工商、质监联合印发了《防城港市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公安、工商联合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案件5起;市公安部门建立“一村一警”消防警务机制,依托驻村民警加强社区、农村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市财政部门划拨大量经费,用于消防队站、消防装备、人员保障等消防基础建设;市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部门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本行业系统单位日常监管内容;市教育部门积极部署开展中小学校消防教育宣传工作和消防宣传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市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中小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市安监、公安等部门部署开展涉氨企业、易燃易爆场所、烟花爆竹、“三合一”场所等行业的消防专项治理工作;市住建、教育、文化、工商、安监等部门将火灾预防关口前移,加大消防监管力度,全市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三是单位消防管理逐步规范。全市34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了“户籍化”管理,“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四个能力”每月自查工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4.2%,“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
(二)火灾预防措施得力。一是科学规划促发展。全市各级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各地发展实际编制、完善消防发展规划,制定2011年至2013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全市7个全国、自治区重点镇完成消防规划编制,编制率100 %;全市7个建制镇除公车镇外均已完成消防规划编制,编制率达85.71 %。二是表彰奖励促参与。全市各级政府每年对认真履行消防职责、热心消防公益事业、支持消防工作发展、积极参与消防事业建设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群众进行表彰奖励,全力营造“全民消防”良好环境。全市各级公安部门建立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将奖励经费纳入经费预算,及时受理、查处、反馈群众的举报投诉。三是严厉整治保稳定。各县(市、区)政府制定本区域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相关部门对新建项目的联合审批严格把关,对“三合一”、易燃易爆等火灾重点场所实行严厉整治,对火灾高位单位实施严格监管,先后组织开展了“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治火患、抓长效”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铁腕”行动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宣传教育出成效。开展了“百社区千街万户”行动、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消防宣传“五进”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开展“最美消防员桥兄弟”宣传推广工作和“315”“119”宣传系列活动。上思县、东兴市全力打造朝阳路、新华路、民主路“消防宣传一条街”,港口区消防大队特勤中队消防“桥兄弟”光荣当选全国十佳“最美消防员”,受到了中共中央、公安部、自治区党委政府等各级领导的亲切会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公安厅、市委和自治区消防总队分别部署开展向“桥兄弟”谭忠能、农本豪学习的活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桥兄弟”相继被评为“广西青年五四奖章”,“广西公民楷模十大新闻人物”、“广西青少年榜样”人物。市科技部门联合市电视台,在每周的播报科普知识中播出2期消防科普知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作为农民工上岗就业前培训内容,全年共组织10300多人开展200多期培训;市财政部门出台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
(三)消防组织建设逐步完善。各县级政府成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全市各基层派出所明确工作职责,安排专职消防监督干警,配置文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全市乡镇、街道建立消防安全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严格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社区和农村实行专兼职防火员制度,明确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确保了农村和社区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责。全市共建立5支企业专职消防队、26支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422个社区、农村志愿消防队,全部配备了消防车、水带、水枪等灭火器材,落实了经费保障,实现了“一专多能”、“一镇一车一专职队”和“一村一泵一志愿队”;组建了联防消防志愿队、京族消防志愿队、成立了大学生消防志愿队、青年消防志愿队伍、中越商人消防宣传队等30多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四)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一是落实经费保障标准。各县(市、区)政府出台了新的消防经费保障标准,共划拨消防业务经费1259.26万元,其中上思县129.66万元,东兴市592.36万元,港口区 492.66万元,防城区44.58万元。二是推进营房基础建设。全市各地认真落实《2011-2013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重点推进“五站一基地”和公寓房建设,战勤保障消防站以超常规的速度经过三次选址和规委会通过后现已顺利完成立项、设计等报批手续;企沙消防站已完成土地平整工作;渔万岛消防站已进入全面装修阶段;江山消防站和万尾消防站已落实用地选址并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消防训练基地正进行征地。上思县、港口区消防营房公寓房设计方案正在报审。三是强化车辆装备建设。2013年,上思县购买2辆消防车共1650000元;东兴市购买1辆消防车共600000元,器材装备2922件共142265元;港口区购买2辆消防车共1779000元,器材装备2922件共344519元;防城区购买3辆消防车共2493500元,器材装备161件共36800元。四是完善信息化建设。全市各县(市、区)政府投入20余万元经费,用于接处警子系统配备的联动装置、综合集成建设终端配备、营区监控、移动办公终端、电子岗哨系统、3G单兵图传设备配备及车辆GPS定位系统建设。五是加快消防水源建设。港口区获批同意新增建设市政消火栓186具;防城区获批同意新增21具,维修16具,已完成市政消火栓新建8具,维修16具,防城区各乡镇已新增建公共消火栓33具,建有率达到75%;东兴出台建设维护方案,江平镇、马路镇已完成建设;上思县新增建公共消火栓35具,各乡镇新增建公共消火栓3具,城市消防水源覆盖率达到86%,重点镇水源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五)火患排查力度不断加大。各级各部门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全面部署开展了“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治火患、抓长效”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铁腕”行动、冬春火灾防控“清剿火患”战役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级政府挂牌督办5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一家自治区火灾隐患密集区域,各级住建、公安、质监联合开展在建工地安全排查工作。市、县(市、区)两级100%建成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立健全受理查处、分类移送、跟踪督办、分析研判、集中整治、曝光奖励等工作机制,公布宣传“96119”举报投诉电话,落实奖励经费,重奖举报投诉人。 存在问题
(一)重视力度不够。市发改、科技、民政、人社局、国土、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委、林业、商务、卫生、工商、质监、广电、旅游、人防、地震、气象等部门重视力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安排专人负责考核工作,存在敷衍了事的现象。
(二)消防责任体系不健全。县、乡(镇)三级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有待完善,未及时制定出台消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和开展考核工作,各职能部门未将消防工作作为本行业系统考核评价体系内容,未建立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市民政、商务、卫生、文化、旅游、人防、交通等主管、监管部门未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未制定本行业系统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建立相应档案。
(三)消防工作机制建立不全。各县(市、区)公安、民政部门均未建立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和个人奖励制度,未提请政法等部门将主动扑救火灾纳入社会见义勇为基金奖励范畴;各行业主管部门未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加强涉及消防安全事项的审批管理;除公安部门外,其余部门未提请政府制定区域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市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安监、广电等部门未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规划,未履行规定职责;各级监管部门未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相关培训内容,未组织开展行业系统培训教育工作;各级住建、公安部门未联合出台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安全管理等文件、制度。
(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有待加快。全市各地消防队(站)建设除了港口区渔万岛消防站能够按时竣工外,其余均未达到2011-2013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要求:红沙核电消防站、企沙消防站、江山消防站未能在2013年完成竣工,港口区汇通物流(防城港)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品仓储项目企业专职消防队未按时建成;市消防训练基地未达标。市政消火栓欠账较为严重,其中,港口市政消火栓欠账率23%,防城9%,上思32%,东兴市市政消防栓建有率达102%,但分布不合理,部分道路消防水源仍未覆盖到;未明确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及经费来源。大部分县级政府未批复消防信息化“十二五”规划。
(五)经费保障有待提升。2013年,各县(市、区)消防经费投入整体呈增长趋势,但防城区消防业务经费同比去年下降了14.10%,港口区消防业务经费仅增长了0.18%。全市各消防队(站)建设资金尚未通过到位,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经费未能按时划拨。
(六)城乡消防规划与社会发展不协调。港口区公车镇未编制消防规划,其余已编制消防规划的建制镇未结合发展实际及时修订规划,导致消防规划与社会发展严重不协调。
(七)火灾隐患整治乏力。各县(市、区)政府未制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规划,未建立火灾高位单位档案;市住建委未部署开展在建工地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防城区东门街火灾隐患密集区域整治不彻底;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不到位,未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未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重视。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出台,将消防工作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考核办法中明确了将政府、部门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与领导干部政绩考评挂钩,严格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将消防工作考核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年度考核体系内容,建立长效机制抓好工作落实。
(二)认真负责,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对照考核办法相关内容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严禁工作形式化、表面化。切实转变传统消防工作理念,强化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同配合,着力解决掣肘地区、区域消防事业发展的难题,实现消防事业转型升级,推动消防工作科学、持续发展。
2013年12月31日
附件1
县级政府2013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得分表
考核对象 | 考评总分 | 扣分情况 | 考核结果 |
上思县 | 100 | 14 | 86(良好) |
东兴市 | 100 | 22 | 78(合格) |
港口区 | 100 | 18 | 82(良好) |
防城区 | 100 | 22 | 78(合格) |
附件2
市直相关部门2013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得分表
考核对象 | 部门涉及分数 | 扣分情况 | 考核结果(得分率X100) |
市公安局 | 97 | 92 | 94.8(优秀) |
市发改委 | 61 | 25 | 60(合格) |
市教育局 | 35 | 6 | 66(合格) |
市科技局 | 24 | 8.5 | 64.6(合格) |
市监察局 | 18 | 7 | 61.1(合格) |
市民政局 | 34 | 11.5 | 66.2(合格) |
市财政局 | 46 | 7 | 84.8(良好) |
市人社局 | 24 | 7 | 70.8(合格) |
市国土局 | 32 | 12.5 | 60.9(合格) |
市环保局 | 23 | 8 | 65.2(合格) |
市住建委 | 49 | 19 | 61.2(合格) |
市交通局 | 33 | 30 | 9(不合格) |
市水利局 | 26 | 20 | 23(不合格) |
市农委 | 23 | 8 | 65.2(合格) |
市林业局 | 23 | 7 | 69.6(合格) |
市商务局 | 31 | 19 | 38.7(不合格) |
市文体新局 | 30 | 9.5 | 68.3(合格) |
市卫生局 | 33 | 12 | 63.6(合格) |
市工商局 | 38 | 11 | 71(合格) |
市质监局 | 32 | 18 | 43.8(不合格) |
市广电局 | 26 | 9 | 65.4(合格) |
市安监局 | 36 | 11 | 69(合格) |
考核对象 | 部门涉及分数 | 扣分情况 | 考核结果(得分率X100) |
市旅游局 | 27 | 13 | 51.9(不合格) |
市人防办 | 28 | 11 | 60.7(合格) |
市地震局 | 23 | 9 | 60.8(合格) |
市气象局 | 23 | 5.5 | 76(合格) |
市供电局 | 23 | 8 | 65.2(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