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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公安局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法宝引证码】CLI.14.2186832 

桂林市公安局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64号)以及《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政办电〔2017〕20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本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做出明确标注。

  2、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

  3、遵循“依法监管、公正高效、稳步推进”基本原则,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创新公安监督管理方式,规范本局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发〔2016〕27号)要求,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本局办文和办会程序中;扩大公众参与,完善重大政策预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推进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逐步在本级政府网站提供在线服务,方便公众查阅。

  2、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年内在梳理本局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而形成较为详细、有较强操作性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三、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出台政策文件解读办法,规范政策解读工作;完善政务舆情回应机制,提升回应效果。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网上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和行政权力,推进网上办事,提供“一站式”服务。

  2、落实自治区工作部署,加快建设全区统一的电子证照库,打破信息孤岛,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3、建立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及抽查制度,巩固扩大政府网站普查成果,维护政府网站的权威性,提高政府网站的服务性。

  4、办好2017年政务公开周活动,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创新宣传方式,扩大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影响力

  五、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桂林市公安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