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兴业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
兴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兴业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
兴政办函〔2022〕5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做好兴业县防灾减灾、抗震救灾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分析全县地震风险形势,部署全县防灾减灾、抗震救灾工作;指导地震监测预报、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各镇开展地震灾害防治等相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指挥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应急管理、地震监测工作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以及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地震监测服务中心主任、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
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经贸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兴业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地震监测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兴业中队等分管领导组成。
三、其他事项
(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地震监测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监测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武部、武警兴业中队分管领导兼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人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地震监测服务中心业务骨干共同组成;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视具体情况从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武部、武警兴业中队等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
(二)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由指挥长或其委托的副指挥长主持。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办公会议,加强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沟通协作,推动指挥部议定事项和相关工作落实。
(三)指挥部成员如需调整,涉及县级领导同志的,由指挥部行文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以指挥部名义发文;涉及其他成员的,由指挥部办公室行文报指挥长同意后自行发文。
(四)指挥部成立后,兴业县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撤销,相关职能并入指挥部。
兴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