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区应急管理局对港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9号议案(建议)的答复
- 制定机关: 贵港市港南区应急管理局
- 快速聚焦: 贵港市港南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字号:港南应急发[2021]7号
- 公布年份:2021.04.08
- 实施日期:2021.04.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港南区应急管理局对港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9号议案(建议)的答复
港南应急发[2021]7号
办理结果分类:A
龙梅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乡镇护林员或救火队员待遇"的建议,经我局会同区林业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救火队员待遇的建议
根据机构改革职能“三定"方案,我区没有相应的森林消防救援岗位编制,区本级与镇级成立专业森林救援队伍条件不足,通过调研、协调、会商,继续沿用木格、木梓、瓦塘、桥圩综合四支森林灭火志愿者队伍,原有人数各10人左右,目前规范称为镇级半专业森林救援队伍。港南区森林火灾救援工作危险性大、条件艰苦、补助偏低,基层志愿者灭火队员流动性大,队伍稳定性较差,给各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这是一段时期以来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提高港南区森林火灾救援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救援队员的待遇,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归属感,2020年3月,我局根据《贵港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县(市、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方案的通知》(贵森防办〔2019〕11号),草拟了《港南区关于加强区本级、各镇(街道)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方案》提交区政府,方案提议三大林区镇在原有的基层森林灭火志愿者队伍基础上,各组建一支20人的半专业森林救援队伍,其余镇(街道)组建一支综合半专业森林救援队伍,共四支队伍80人,人员由木格、木梓、瓦塘和桥圩四镇政府负责组建和管理,相关经费由区财政纳入预算。2020年4月9日,港南区召开五届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并印发了该方案,解决了基层因森林火灾救援人员组建、管理和经费等问题。2021年2月,我局向区政府提交了《关于请求提高港南区镇级半专业森林救援队伍人员补助的请示》,2021年3月1日,港南区召开五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请示,同意从2021年1月起提高镇级半专业森林救援队员补助,普通队员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1000元,队长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500元,同时我局把镇级半专业森林救援队伍队员人身意外保险经费、装备配备经费、出勤补助经费等纳入2021年度财政预算中,切实提高基层救火队员的待遇和安全保障。
二、关于提高乡镇护林员待遇的建议
目前,我区没有乡镇护林员。日常的护林巡查工作目前主要是充分利用镇级半专业森林救援队伍人员开展巡山护林。下一步,将在全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由区政府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细化任务分工,建立健全镇、村林长为安全巡林第一责任人制度,实行镇级林长月巡林、村级林长周巡林、镇级半专业森林救援队伍人员日常巡林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异常,及时处置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履行区森林防灭火办公室的协调职能,根据我区实际和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和对镇级半专业森林救援队伍的培训、指导与监督,区林业局将发挥好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作用,结合部门职能,共同好港南区森林防灭火工作。
港南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