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药品生产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76342
- 制定机关: 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快速聚焦: 钦州市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钦北食药监药字[2016]17号
- 公布年份:2016.12.22
- 实施日期:2016.12.2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药品生产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企业: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安全监管,消除药品安全隐患,有效防止药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药品生产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钦食药监药生〔2016〕36号)精神,请各药品生产企业做好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于2017年1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上报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股。联系电话:0777-2855278。
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