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职责分工》的通知
田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职责分工》的通知
田交发[2018]45号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田林县交通运输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6月12日
田林县交通运输局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明确、细化局党组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任务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对局党组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分工如下:
一、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党组对本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协助落实责任。
(一)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开展好专题研究部署。局党组每年应对意识形态工作做到有研究有部署有总结。每年应汇同各分管领导及党支部开展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明确工作分工。(责任领导:彭祖明、罗文富、黄明忠、龙兴、黄利伟;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党支部)。
2.开展好专题汇报及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局党支部每半年向市局党组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即每年的6月和12月各1次,汇报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工作总结,也可以是专题性的情况汇报。专题汇报采取当面汇报的形式,由党总支部副书记向局党组书记汇报,并将汇报内容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党组备案。同时,局党组每年应汇同各分管领导及党支部对全局意识形态开展2次综合的分析研判,并每年在党内通报1次意识形态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干部群众重要思想动态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责任领导:彭祖明、罗文富、黄明忠、龙兴、黄利伟;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党支部)。
3.制定好重大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涉及意识形态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突出问题,及时向县委和县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责任领导:彭祖明、罗文富;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4.开展好意识形态专题督查。专题督查由局党组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每年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专题督查和检查考核,督查结果向上级党组织和县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部门报告,并在党内进行通报。(责任领导:彭祖明、罗文富、黄明忠、龙兴、黄利伟;责任单位:局意识形态领导小组)。
5.开展好述职考核工作。各党组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职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接受监督与评议。(责任领导:彭祖明、罗文富、黄明忠、龙兴、黄利伟;责任单位:局意识形态领导小组)。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统一管理。
1.抓好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对依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组织实施,把好发布关。对不公开的信息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责任领导:罗文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单位)
2.抓好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做好本单位网站建设、工作QQ群平台和微信平台建设。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格监控网上言论,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 (责任领导:罗文富;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单位)
(三)加强正面思想舆论的引导。
1.做好主题宣传。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全面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加强对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责任领导:彭祖明、罗文富、黄明忠、龙兴、黄利伟;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党支部)。
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干部职工中入脑、入心、入行动,提升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识水平和面对不良信息时的“免疫力”。 (责任领导:彭祖明、罗文富;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学习统一思想和行动,夯实思想基础。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坚持每季度至少集中学习1次。结合“三会一课”,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严格按照规定上好党课,并以此推动党员干部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切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责任领导:彭祖明、罗文富、黄明忠、龙兴、黄利伟;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党支部)。
(五)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落实信访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责任领导:罗文富;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自觉性,强化使命担当,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局党组统一领导、党组成员、分管领导齐抓共管、局机关各股室、党支部紧密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切实把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不断深化细化意识形态工作。
(三)严格考核追究。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上级及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各股室、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把意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及工作任务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