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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8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58694 

岑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8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岑工信发[2018]62号


各相关股室、各民爆器材公司、销售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桂安委办〔2016〕90号)及自治区工信委《关于印发2016年广西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工信国防〔2016〕924号)及梧州工信委《关于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梧工信字〔2016〕202号)文件精神,认真扎实排查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巩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成果,全面强化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制定了《2018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岑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1月5日

2018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桂安委办〔2016〕90号)及区文件《关于印发2016年广西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工信国防〔2016〕924号)及梧州工信委《关于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梧工信字〔2016〕202号)文件精神,认真扎实排查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巩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成果,全面强化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采取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坚定不移地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向深入,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从事民用爆炸器材物品、销售的企业。

  三、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职责,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力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决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莫石坚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勇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商务局局长

  陈剑波党组成员、副局长、商务局副局长

  廖克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商务局副局长

  杨进党组成员、副局长

  姜江副局长

  成员:韦思宇副主任科员、对外经济股股长

  冯远杰副主任科员

  李卓斌秘书股负责人

  陈坚商贸服务股股长

  黄斌投资规划股股长

  陈远韬能源和信息股负责人

  黄冠达经济运行股负责人

  龙登彬市场秩序股负责人

  覃柱才国企办工作人员

  陆邦成中小企业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小企业股,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剑波同志兼任。

  四、重点内容

  (一)对全市所有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企业,持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严厉查处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民爆生产、销售、储存、建设的非法行为。

  (二)对近年组织开展的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类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核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对照国家及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检查生产销售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核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照民爆行业专项安全监管政策,核查企业生产线安全技术达标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及执行情况。

  (五)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近年来民爆事故暴露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一是核查防范重特大事故措施,按照设计文件,全面重新核定工业炸药生产线定员,核查工业炸药生产线工艺布局的合规性,核查防传、殉爆措施;二是检查所有乳化炸药生产线安全运行状况,重点检查乳化器、螺杆泵、装药机等高风险专用设备运行保养及维修情况;三是检查企业废药管理处置情况;四是检查视频监视系统运行维护情况;五是检查销售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保障工作落实情况;六是检查“四超"行为控制、企业外部安全距离、防雷设施等情况。

  五、实施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8年1月初开始,到12月底结束,本次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上旬)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辖区民爆企业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工作。

  (二)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阶段(1月中旬――12月中旬)

  1.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和执法行动。要督促企业按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内容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近两年因非法违法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排查。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立即整改。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我局监管该行业的股室组织开展执法行动,对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责令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专项检查。我局监管该行业股室要对辖区内民爆企业实行专项检查,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要对辖区内民爆企业实行全面检查。对辖区内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时,要对企业自查自改工作情况逐项进行验收。安全检查、验收要留有书面记录及意见,及负责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三)总结和巩固提高阶段(12月下旬)

  责任监管股室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充分发挥“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的作用;要督促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排查隐患的整改,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要研究解决共性及重大安全问题,提出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和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对策措施。责任监管股室负责将材料(书面、电子版含检查总结、检查记录表、整改方案、措施等)报送梧州市工信委运行科及局中小企业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将把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要切实增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充分认识“打非治违"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为切实做好本次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专项行动,特成立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投资股人员组成,中小企业股人员配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小企业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负责汇报、统计及上报工作。监管责任股室负责对该行业的监督执法检查、材料的收集及建档、整改的事项措施等。

  (二)强化措施,切实推进

  我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强化措施,创新检查方式,综合采取暗查暗访、“双随机"抽查、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彻查非法违规行为;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加大对非法违法、违规规章行为查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打击治理措施。

  (三)突出重点,严厉打击

  我局要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实施重点打击、严厉打击、有效打击,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和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报请上一级主管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已经取缔的非法违法企业(窝点)要重点检查,严防死灰复燃;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严格问责,严肃追究

  我局要严格落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的地方,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五)健全制度,加强统计

  1.信息统计报送。我局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制度,落实职能部门和人员,认真统计汇总专项行动期间督查检查次数、查处的非法违法行为、排查发现的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以及实施处罚情况等数据。

  2.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严格落实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3.企业“黑名单"公布。建立完善并切实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把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六)标本兼治,注重实效

  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加强隐患排查,强化源头治理;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综合治理,注重工作实效;要定期分析研究“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精准施策,及时加强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七)密切配合,深入宣传

  主动加强相互沟通协调,认真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曝光反面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支持“打非治违"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社会监督作用,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发挥举报奖励制度作用,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