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房屋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215721
- 制定机关: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快速聚焦: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发文字号:南房〔2018〕4号
- 公布年份:2018.04.03
- 实施日期:2018.04.0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房屋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南房〔201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做好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工作,明确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理责任,在必要时对受灾房屋及人员进行紧急支援,最大限度地控制突发事件危害,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南宁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3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编制了《南宁市房屋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房屋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房[2018]4号附件:南宁市房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docx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