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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林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756837 

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林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西政办发〔2024〕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西林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已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西林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防灾减灾工作部署,做好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2〕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4〕10号)、《百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百色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百自然资发〔2024〕8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及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等,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


  经调查核实,据统计,截止2024年4月10日,全县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123处,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27处。12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在八达镇、古障镇、马蚌镇、那佐乡等8个乡(镇);90%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在农村切坡建房山区中,其中滑坡56处,崩塌60处,危岩7处;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11处;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112处;27处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为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A)、地质灾害高风险区(B)、地质灾害中风险区(C)和地质灾害风险区(D)4个等级:


  1.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A):划分为5个亚区(A1、A2、A3、A4、A5),总面积397.69km2,占全县面积的13.17%。其中:


  (1)八达镇周边极高危险区(A1),该区分布于八达镇周边一带,面积43.72km2,该区发育滑坡11处、危岩2处、崩塌13处;


  (2)马蚌镇-古障镇-八达镇土黄村极高危险区(A2),该区分布于马蚌镇-古障镇泥洞村公路沿线-古障镇周边-八达镇土黄村一带,面积166.05km2,该区发育滑坡26处、崩塌14处;


  (3)普合乡-那劳镇新寨村极高风险区(A3),该区位于普合乡-那劳镇新寨村一带,面积88.98km2,该区现状发育滑坡5处、崩塌17处;


  (4)西平乡弄工村-那峨村极高风险区(A4),该区位于西平乡弄工村-那峨村一带,面积37.89km2,该区现状发育滑坡4处、崩塌4处;


  (5)那佐乡弄合村-那佐乡达下村高风险区(A5),该区位于那佐乡弄合村-那佐乡达下村一带,面积61.05km2,该区现状发育滑坡2处、崩塌6处;


  2.地质灾害高风险区(B):划分为8个亚区(B1、B2、B3、B4、B5、B6、B7、B8),总面积511.25km2,占全县面积的16.93%。其中:


  (1)马蚌镇浪吉村-那扛村高风险区(B1),该区位于马蚌镇马蚌镇浪吉村-那扛村一带,面积36.05km2,该区现状发育滑坡2处、崩塌1处;


  (2)马蚌镇马麻村-罗北村-古障镇花子寨村高风险区(B2),该区位于马蚌镇马麻村-罗北村-古障镇花子寨村一带,面积188.03km2,该区现状发育滑坡5处、崩塌3处;


  (3)古障镇妈蒿村南部-央革村北部高风险区(B3),该区位于古障镇妈蒿村南部-央革村北部一带,面积34.64km2,该区现状未发育地质灾害;


  (4)八达镇坝弄村-旺子村-普合乡岩腊村高风险区(B4),该区位于八达镇坝弄村-旺子村-普合乡岩腊村一带,面积145.17km2,该区现状发育滑坡4处、崩塌2处、危岩1处;


  (5)普合乡平安村-西平乡八桥村高风险区(B5),该区位于普合乡平安村-西平乡八桥村一带,面积15.28km2,该区现状发育滑坡1处;


  (6)足别乡板桥村-者么村高风险区(B6),该区位于足别乡板桥村-者么村一带,面积34.06km2,该区现状发育崩塌4处;


  (7)那佐乡上马草村周边高风险区(B7),该区位于那佐乡上马草村周边一带,面积32.48km2,该区现状发育滑坡2处、崩塌1处。


  (8)那佐乡坝盆村-永合村高风险区(B8),该区位于那佐乡坝盆村-永合村一带,面积25.25km2,该区现状发育危岩4处、崩塌2处。


  3.地质灾害中风险区(C):划分为8个亚区(C1、C2、C3、C4、C5、C6、C7、C8),总面积924.97km2,占全县面积的30.63%。其中:


  (1)马蚌镇鲁渭村-古障镇妈蒿村北部中风险区(C1),该区位于平马蚌镇鲁渭村-古障镇妈蒿村北部一带,面积129.09km2,该区现状发育4处崩塌、1处滑坡;


  (2)古障镇者黑村周边-水头村周边中风险区(C2),该区位于古障镇者黑村周边-水头村周边一带,面积141.38km2,该区现状发育滑坡2处;


  (3)古障镇那哈村东部-八达镇羊角老屯周边中风险区(C3),该区位于古障镇那哈村东部-八达镇羊角老屯周边一带,面积132.54km2,该区现状发育1处崩塌、2处滑坡;


  (4)古障镇渭归村-八达镇木呈村南部中风险区(C4),该区位于古障镇渭归村-八达镇木呈村南部一带,面积35.22km2,该区现状发育1处滑坡、1处崩塌。


  (5)八达镇东南部-普合乡周边-那劳镇北部中风险区(C5),该区位于八达镇东南部-普合乡周边-那劳镇北部一带,面积232.82km2,该区现状发育1处崩塌、1处滑坡。


  (6)足别乡央龙村周边中风险区(C6),该区位于足别乡央龙村周边一带,面积143.22km2,该区发育2处崩塌、1处滑坡。


  (7)西平乡皿贴村-高维村中风险区(C7),该区位于西平乡皿贴村-高维村一带,面积46.08km2,该区发育4处崩塌。


  (8)那佐乡西南一带中风险区(C8),该区位于那佐乡西南一带,面积58.78km2,该区发育1处危岩。


  4.地质灾害低风险区(D):划分为6个亚区(D1、D2、D3、D4、D5、D6),总面积1186.08km2,占全县面积的39.27%。其中:


  (1)马蚌镇东北部-古障镇北部、东北部一带低风险区(D1),该区位于马蚌镇东北部-古障镇北部、东北部一带,面积178.29km2,该区现状发育崩塌1处;


  (2)马蚌镇罗广村周边低风险区(D2),该区位于马蚌镇罗广村周边一带,面积80.63km2,该区未发育地质灾害;


  (3)古障镇东南部-八达镇西南部一带低风险区(D3),该区位于古障镇东南部-八达镇西南部一带,面积92.51km2,该区未发育地质灾害;


  (4)那劳镇北部低风险区(D4),该区位于那劳镇北部一带,面积23.11km2,该区未发育地质灾害。


  (5)西平乡北部一带低风险区(D5),该区位于西平乡北部一带,面积218.63km2,该区未发育地质灾害。


  (6)那佐乡北部一带低风险区(D6),该区位于那佐乡北部一带,面积592.91km2,该区发育1处滑坡、3处崩塌。


  二、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雨趋势预测。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24年春季(1-3月)总降水量偏多1~3成,平均气温大部偏低0.1~1℃,气温起伏变化大,极端最低气温比常年同期偏低,1月下旬到2月上旬部分地区可能出现阶段性低温冰冻雨雪天气过程。春播期低温阴雨日数较常年同期偏少,结束期偏早。


  前汛期(4-6月)总降水量:偏多1~3成,出现暴雨洪涝的风险高。平均气温比常年偏高。


  后汛期(7-9月)总降水量:偏少1~3成,出现较重气象干旱的可能性大。平均气温偏高,高温日数较常年偏多,容易出现阶段性高温热浪过程。


  (二)致灾因素分析。我县地处云贵高原余脉,以中-低山地形地貌为主,地形切割较深。岩性以碎屑岩为主,少数为碳酸盐岩。碎屑岩地区土体、岩体风化、氧化强烈;碳酸盐岩地区岩体风化强烈。这种特殊的地质环境为地质灾害的形成和发展提供有利条件。此外,受山多平地少等自然环境条件限制,部分农村居民世代居住在高陡大石山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地质灾害威胁较严重,这些地区受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容易发生崩塌地质灾害。


  (三)人类工程活动。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各种新建公路、提级改造公路、城镇化规模扩大等基础设施建设活动时,对地质环境的扰动不断加大;同时受用地和资金不足等限制,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无法全部实施异地搬迁避让。目前我县新建或在建的重大工程项目,部分存在削坡建房或建于陡坡之下。劈山修路、切坡或陡坡建房、造库储水、深大基坑、采石场采矿、大量填土方、陡坡垦殖等活动加剧了地质灾害的活动和危害。


  (四)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结合降雨趋势预测,预计2024年我县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规模及危害总体上接近常年水平。受极端天气的影响,突发性强降雨造成局部地区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增大,呈现出点多、面广、机率高的趋势。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和防范区域


  (一)重点防范期预测。强降雨是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主要因素,每年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占比例较大。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前汛期(4-6月)是我县突发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同时,公路建设、农村切坡建房、水利设施建设、矿山开采、异地搬迁工程等建设项目要长年防范。人为活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要长期防范。因此,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在非汛期也不能有丝毫的懈怠。


  (二)重点防范区域。根据我县地质灾害的发育分布规律和地质环境条件,结合我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特点及各地区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特点,预计我县今年可能发生较大地质灾害需重点防范的区域如下:


  1.八达镇周帮片区、普合乡岩腊片区及那佐乡平别、龙滩为危岩崩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区域包括周帮村、岩腊村、坝盆村、平别村、垌硝村、永合村、龙滩村等碳酸盐岩分布区。该区碳酸盐岩分布范围广泛,山坡植被发育较差,大部分地区碳酸盐岩裸露,岩溶发育,部分地区石漠化较为严重。山势陡峭,风化强烈,岩层节理裂隙发育,岩体比较破碎,危岩体分布较广多,受降雨、雷击、爆破振动、植物劈根、强风等的作用,易发生危岩崩塌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大。区内碎屑岩分布的地段,岩体表面风化强烈,风化层厚度大,在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段,受降雨等的影响,容易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局部地区也可能发生危岩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马蚌镇、古障镇、那劳镇、西平乡、足别乡属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1)那劳镇、足别乡、西平乡等东南地区乡镇碎屑岩分布地区,容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古障镇、马蚌镇等2个西北地区乡镇,该区域地形切割较深,坡度陡,地面相对高差大。断裂构造较发育,风化强度大,岩、土体较破碎,农村切坡建房、公路提级改造等人类工程活动对环境的破坏,引发小至中型的滑坡、崩塌、坡面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3.各项人类工程活动区域: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尤其是扶贫移民搬迁建设项目、矿山开发及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没有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极易引发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1)西林县城西新开发区为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


  据西林县1:10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成果及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的成果表明,城西新开发区、八达镇土黄工业集中区、古障镇坡龙扶贫产业园区属于我县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城西新开发区削坡建城是我县重大工程开发项目之一,大面积开挖边坡、填土平整场地严重地破坏了山体植被和岩土体原固有的稳定性及大容量的废弃土场,形成高陡不稳定边坡和大面积汇水面,在强降雨和不合理施工等因素的影响下,极易引发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山洪灾害的隐患,一旦发生灾害,严重威胁到县实验小学及工地民工临时居住点、变电站、汇宏公司、液化气站、新达屯等一带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城西新开发区将是我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2)矿山开发及其他人类工程建设项目


  近年来我县在地形较开阔地带,人类工程活动频繁,特别是扶贫移民搬迁项目、水库侵蚀库岸、农村削坡建房、在建的二级公路及各村屯级公路修建等人为工程活动地段,形成一些不稳定边坡,受强降雨等因素的影响,很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妈蒿锑矿山和坑探的探矿权矿山极易发生采空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地质灾害;露天开采的金矿山、采石场、大型废弃土场、砖厂采场及大面积开挖重大工程的形成高陡边坡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


  (三)防治重点对象。城镇、村庄、医院、学校、集市、厂矿、旅游景(区)点、移民搬迁居住村屯、水库上下游、驮娘江两岸、生产和废弃矿山、采石场、矿山废弃土方堆积。特别是城西新开发区、八达镇土黄工业集中区、古障镇坡龙扶贫产业园区、环城路隧道口一带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建设区、弃土场、平整场地建设工程、工棚、建设项目民工临时居住点等人员聚集区,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在建公路、水利、大型深基坑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区域。


  四、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西林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调查核实,将八达镇周边、马蚌镇-古障镇-八达镇土黄村、普合乡-那劳镇新寨村等21处易发区列为2024年我县重点预防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易发区,这些重点防控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易发区涉及近340名群众及3038万元财产的安全。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在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容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未列入本方案的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部署防范工作。同时,要加强公路、大型水利等重要工程地段、露天开采石场的高陡边坡、深基坑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中人类工程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推进我县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的成果应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广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67号)下达西林县2016年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任务的要求,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仍是我县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在已完成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野外工作的基础上,确保报告成果投入使用,为今后我县减灾防灾和社会经济可持发展等提供地质保障依据及防治对策。


  (二)开展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地质灾害隐患和群测群防情况,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村屯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三查计划",明确群测群防、联防责任人,日常“三查内容",明确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做好相关部门检查督查分组、重点排查和巡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及时安排,按要求开展“三查工作"。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开展日常排查巡查模式,提高“三查"技术水平,及时发现和处置隐患。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加强主汛期、强对流天气、台风天气期间排查巡查,特别对城镇、学校、医院、旅游景点等人员集中区和主要交通干道、重点领域、重点矿山、重点工程与设施周边等进行排查巡查。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进行经常性的排查巡查,执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在排查巡查中要了解隐患点及周边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监测员、防灾责任人员信息;督促在地质灾害易发区作业的建设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明确防治责任人,做好周边隐患排查巡查与监测,制定和落实避险应急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在排查巡查中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时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三)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明确乡、村、屯三级行政领导在群测群防组织中的职责,建立健全以乡(镇)、村(社区)、屯(小组)干部和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加强监测员业务培训,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规范监测记录,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推进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灾前应急准备、临灾应急防范和灾后应急救援等行动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处置与救援系统,配备应急装备,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全面增强乡、村两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完善防灾各项机制、体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四)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水平。汛期中,县自然资源局、气象局、水文资源局构建地质灾害气象、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县自然资源局要充分借助通信、广电、气象等部门的资源,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系统,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建,及时发出预警信息,为当地预防地质灾害争取时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山区农村等偏远地区,要因地制宜地利用实时监测报警仪、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传统手段、方式,确保第一时间将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送达到重大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测人、责任人以及传递受威胁群众。


  (五)做好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来抓,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至少要组织开展1场培训和应急演练,通过宣传培训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基层干部、农村群众、中小学校师生对地质灾害突发性、隐蔽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增强防范意识;通过演练让群众知道如何快速避险、熟悉逃生的信号、路线和应急避难场所,提高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和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提升乡(镇)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防灾救灾能力,检验群测群防体系的运行效果和防灾预案的实施效果。


  (六)加强建重大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近年来移民安置点等项目建设地质灾害频发,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发现有那劳镇顶蚌村平丰屯移民安置点、马蚌镇马蚌村下者弄屯、古障镇泥洞村移民屯和西林县聚益液化气站搬迁项目等建设项目发生了地质灾害。根据调查分析,这些发生了地质灾害的移民安置点等项目普遍存在平整场地开挖边坡过高陡且未按防护设计实施和施工不合理等现象,危及了当地移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主要原因是有关单位在开展移民新村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时,未按要求对项目规划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平整场地时,开挖山体,切坡取地时防护措施建设不合理而引发的,属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特别要加强开展移民扶贫建设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尽量避免移民安置点及建设项目地质灾害的发生。同时也要加强农村切坡临坡建房地区地质灾害防范和指导工作。


  (七)加快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进度。在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同时,要加快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同时监理、主管单位要加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在治理工程中不出现二次灾害事故,按质按量完成工程治理任务,力争在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下达我县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对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进行治理;对汛期突发稳定性差、危害和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目标和防治任务分解到具体的年度计划中落实防治工作(包括机构、人员、资金制度、措施等),进行层层分解、细化到人、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桂政发〔2010〕93号)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二)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防灾工作能力建设,充实机构,保障地质灾害工作经费特别是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的设备物资和人员工作经费。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投入力度,保障群测群防人员、汛期值班人员的补贴发放,监测员的监测经费和通讯经费,每月补助津贴不低于100元。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水库、生态移民等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整合资金,建立与地质灾害防治目标任务相适应的专项资金保障机制。


  (三)加强值守,严格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广西壮自治区关于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规定(试行)》(桂办发〔2014〕2号)、《广西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值班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14〕54号)等防汛抗旱工作、应急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加强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灾情险情信息报送,遵守应急值守纪律,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每年从5月1日至10月30日止(如遇特殊情况,按要求调整)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防守,坚守岗位,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认真做好记录,保证信息畅通、准确、完整,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切实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有事报告,无事零报告"。


  (四)各司其职,加强应急处理。


  1.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汇集、通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方案和救治措施,组织应急防治和救灾的新闻发布,编发简报,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全县的矿山、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尾矿库、废弃石、弃土场、砖厂采场和采空区的安全巡查及监测,防止采空区、矿山采场的高陡边坡、满载的尾矿库和废弃场、弃土场因强降雨等因素引发地质灾害,对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严格执行“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提供防治地质灾害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对诱发地质灾害有无地震趋势进行监测预测,并将监测预测信息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


  2.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的建设和营运,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和监测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会同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百色分站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进行评估,提出应急抢险措施的建议;组织专业施工队伍,修建必要的抢险工程,减缓或排除险情;制定完善地质灾害监测、排查、巡查、核查、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随时接收群众报灾信息。发生灾害时,迅速组织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了解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作出有效的应急处置意见,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灾害损失。


  3.县气象局:


  负责全县的气象预报工作。向县人民政府以及县自然资源局、百色地质环境监测分站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进行监测预报,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其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汇报和通报气象监测预报情况。


  4.县水文水资源局:


  负责全县的水情监测,向县人民政府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雨情和水情资料信息,对辖区的水情进行监测预报,并及时将辖区的水情监测和所属雨量站监测信息向县人民政府以及所在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汇报和通报。


  5.县水利局:


  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小型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负责督促各乡(镇)做好山洪危险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制定、山洪灾害排查、巡查和监测工作。组织协调西林县发电分公司驮娘江沿岸梯级电站、土黄电站、猫街电站及水库等全县重大水利设施的巡查、排查和监测工作,发现山洪灾害隐患,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并督促落实防治措施和加强工程防护。


  6.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掌握地质灾害频发易发区群众居住的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建设管理。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均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的结论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对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部门不得批准其开工建设。


  7.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负责掌握地质灾害频发易发区群众居住点的分布情况,对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而又不能实施治理的村屯,要及时对其进行调研、立项实施搬迁避让等各项安置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8.县民政局:


  负责对经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将符合条件的受灾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


  9.县财政局:


  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县本级地质灾害防治和救助工作,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10.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负责对全县旅游区(点)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排查情况及时汇报县人民政府;制定旅游区(点)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疏散线路,并组织实施,确保游客安全。


  11.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联系全县境内公路管理部门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公路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旅客及车辆安全通行。对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和不稳定斜坡,督促建设单位限时完成治理。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对全县交通主干线排查巡查,特别是在建的土黄至八大河二级路及县城至隆林县常么二级路、县城至西平二级路、那劳至足别油路、足别乡板桥至西平乡平燕油路改造扩建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巡查、排查和监测工作,发现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并督促相关公路施工单位落实防治措施,加强工程防护。


  12.县教育局:


  负责全县境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楼、校舍等学生活动公共场所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将排查情况汇报县人民政府;制定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


  13.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检查、指导各乡(镇)、各社区、村屯地质灾害受伤人员的抢救和灾害点(区)的疾病防疫等各项工作。


  14.县公安、电力、通讯部门:


  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避灾,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负责保障供电和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营,打击各种违法活动。


  15.县城投公司:


  负责本部门本行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同时必须做好易发区内工程建设前期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各项工作,特别是城西新开发区、八达镇土黄工业集中园区、古障镇坡龙扶贫产业园区、环城路隧道口一带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建设区等建设工程项目工地地质灾害排查巡查监测。编制本部门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相关责任人,一旦发生灾害,及时组织力量赶赴地质灾害现场,抢险救灾,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实施先期应急处理,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16.各乡(镇)人民政府:


  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编制辖区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颁布实施,开展宣传演练,切实提高群众自救能力,深入调查地质灾害情况,落实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和防灾工作明白卡,加大宣传地质灾害法律法规和防灾救灾常识,提高群众防灾意识。监督监测人员加强三查(排查、巡查、核查)、监测等防灾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及时组织力量赶赴地质灾害现场,抢险救灾救治伤员,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实施先期应急处理,牵头组织人员疏散,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等工作。


  (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辖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和引发因素等,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控制"的原则,对灾害易发区域、时段和隐患点的发展变化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具体的防范意见和措施;构建屯-村-乡(镇)-县四级群测群防网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全面掌握本辖区、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进行排查,明确各隐患点(易发区)的责任人员和监测员,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建立健全县、乡、村、屯、部门地质灾害防范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灾损失。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治理或组织搬迁。对暂不能实施治理的隐患点,要划定警戒区域,予以公告,并在警戒区域边界设立明显的警示牌、疏散路线示意图牌,加强监测,出现险情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危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