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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3984519 

南宁市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南宁市防雷减灾管理中心:

  为切实加强我市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与升放气球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根据《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气办发〔2020〕59号),南宁市气象局制定了《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南宁市气象局

2020年7月10日


  附件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与升放气球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和《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气办发〔2020〕59号),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要求,强化部门监管,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防雷与升放气球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到2022年底前,重大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风险明显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量总体显著下降,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推进《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全面落地。积极推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履行防雷监管职责,落实雷电灾害防御责任,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地方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明晰各相关部门防雷监管职责,明确和落实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和升放气球资质单位的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责任制,联合相关部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制度。

  (二)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审批时限规范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和活动审批等行政审批行为,从源头抓起,确保质量、防范风险、保障安全。根据本地雷电监测历史资料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划分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并向社会公布。持续、深入开展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雷电灾害与升放气球安全隐患。建立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防雷安全工作台账,实施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化管理。制定完善违禁升放气球应急处置预案以及雷击、升放气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并实施防雷与升放气球意外事件演练计划,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适应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需要,根据本地区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监管责任和任务,配齐配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安全监管力量。加强气象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的专业化培训和实践锻炼,持续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严格按照标准的程序和内容实施安全监管和检查,提升监管质量和效果。积极推动将气象执法纳入综合执法体系,主动推进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监管和联合检查,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动,落实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通过落实防雷减灾管理平台的应用,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全面运用“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提高监管效能。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制度,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加大失信约束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不断建立和健全行业规则和行为规范,提升防雷与升放气球的行业自律水平。

  (四)加强安全科普宣传

  针对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工作特点,广泛开展安全科普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通过印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讲座、制作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雷与升放气球普法宣传、安全培训、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

  (五)提升防雷减灾业务服务能力

  加强防雷减灾业务服务能力建设,强化雷电监测技术、雷电致灾机理、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护技术等雷电业务研究,应用雷电实时监测和短临预警业务系统,提高雷电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和扩大雷电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特别是要确保能够及时精准地把雷电预警信息发送给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加强防雷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建设与部门工作职责相适应的高水平、专业化防雷技术服务队伍,提升防雷安全保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防雷工作质量和安全。

  (六)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监管力度。每年按不低于30%的比例,开展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执法抽查检查,三年完成一轮全覆盖检查。定期对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防雷装置检测业务的企业全覆盖开展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并通报考核结果。开展防雷装置检测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加大对失信企业的管理力度,对达不到信用要求的企业直接取消检测资质认定。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启动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市、县(区)气象局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特别是要进一步摸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底数和安全状况,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

  (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隐患的,全面落实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在推进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配套举措、形成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防范化解重大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市、县(区)气象局要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南宁市气象局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县(区)气象部门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落实,严格责任。各级气象部门要强化工作落实,加大对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检查过程的督查力度,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坚决遏制因责任不落实、检查不认真等行为而引发的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生产事故,对敷衍塞责、执行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把自查自纠、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严格执法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与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

  (三)及时总结,按时反馈。各单位要及时提炼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好经验好方法,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并于每年12月底前由南宁市气象局汇总后报送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和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