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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份道路交通安全行动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423012 

宁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份道路交通安全行动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1〕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农场,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全力遏制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多发势头。根据近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做好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题研究部署视频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宁明县道路交通执法“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宁明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宁明县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大宣传"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宁明县道路交通执法“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

  2.宁明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3.宁明县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大宣传"行动工作方案


2021年8月4日


  附件1

宁明县道路交通执法“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


  近期,崇左市道路交通事故高发、频发,特别是发生了3起一次死亡3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我县也发生了“6.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形势非常严峻。为进一步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严查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多发势头,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至10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执法“大检查"行动。为确保行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7月7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题研究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预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扭转我县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高发局面,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建设平安宁明为中心,以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目标,即全县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出现大的反弹。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发挥职能,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决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成立宁明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梁克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韦旭彬县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黄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黄国斌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有政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锡聪县教育局副局长

  方汉锡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副局长

  刘雨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宁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交警大队大队长黄生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促落实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整治时间

  2021年8月1日起至2021年10月10日。其中:

  (一)8月1日至8月15日,为国道、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阶段;

  (二)8月15日起至9月15日,为省道、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阶段;

  (三)9月15日至10月10日,为县道、乡道交通安全整治阶段。

  五、工作分工及措施

  公安交管部门要积极联合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不仅要依托警保合作劝导站等点位开展工作,还要结合辖区实际设置临时检查点,提高路面见警率,严管严查酒驾醉驾、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超限超载、公路营运客车和旅游客车及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农用车辆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全力查处城区“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行驶及电动二、三轮车违反规定通行及违法载人、违法加装伞具、车篷等违法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现有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加强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查纠货车“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等重点违法行为,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坚决防范因货车超限、客车超员超速引起的交通事故。深挖并打击黑出租、黑网约车非法载客营运等行为,在路面执法中加强对车辆营运证及驾驶人营运资格证的查验,发现假证线索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辖区农村地区进行一次农机检查工作,共享农机的出行信息和管理情况,派员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查纠农用车非法改装、违法载人、逾期不检验等交通违法行为,并从农机管理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处罚,坚决防范因农用车违法载人引起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城乡综合执法管理部门不仅要积极整治违章占道经营、“马路市场",规划、完善城区非机动车停车位,还要派员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整治城区电动二、三轮车乱停乱放等违法乱象情况,通知企业及时完善定位系统、车辆上牌等工作,进一步做好辖区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

  教育部门要认真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发现面包车、三轮车等车辆违规超员接送学生的情况以及在用校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情况,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治理。以微信小通知、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学生家长监督责任,严禁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共享电动车及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全力预防“涉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市场监管部门要派员与公安交管部门对辖区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检查,对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的企业进行处罚,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标准的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

  整治期间,每月“逢五"(5日、15日、25日)、“逢十"(10日、20日、30日)定为全市联合执法统一行动日,其中,5日、10日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组织;15日、20日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25日、30日由城乡综合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各部门要提前一天规划部署,突出整治工作重心,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除此之外,公安交警部门还应结合岗位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日常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全力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各类道路具体整治措施如下:

  (一)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部分。结合近期全市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特征,公安交通部门要认真分析辖区普通国省道和高速公路的交通违法、事故、流量等情况,规划设置临时执法站点位,连“点"成“线",连“线"成“面",开展区域化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工作,针对“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在普通国省道和高速公路查处超员载客、超限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严查氛围,震慑交通参与者交通违法侥幸心理,从而扭转公路交通事故多发形势。

  (二)城区道路部分。各职能部门要汲取扶绥县“4·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经验教训,在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开学阶段,加强学生及其家长安全出行教育工作,针对学生家长接送学生多用电动自行车的现状,在校园周边查纠非机动车逆行、非法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加大力度整治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等影响交通秩序的现象;严查城区工程运输车、小型客车,酒驾醉驾、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货车超载、污损车辆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区交通安全管控有力。

  此外,还应做好城区道路生命防护工程,进一步优化城区道路通行安全措施:一是规范城区道路交通设施设备,排查、整改一批设置不规范、达不到当前交通安全要求的标识标线,建设、维护好城区交通信号灯的覆盖率和管控能力,提高对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违法的非现场取证能力;二是缓解城区道路停车难问题,依据辖区实际,制定城区停车管理办法,鼓励引导单位和小区将闲置车位错时有偿共享、规划多个专用车辆限时停车位等;三是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为原则,积极引导交通参与者佩戴安全头盔和使用安全带。

  (三)县道、乡村道部分。为进一步巩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因农村务工人员集体出行导致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农村地区调研,以“送检上门"的方式检查农机安全技术状况,了解农村务工人员出行具体时间、路线等信息,以开展交通违法劝导等工作。联合执法队伍要依托警保合作劝导站,紧盯农用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等农村务工人员常用出行方式和驾乘车辆,劝导、查纠酒驾醉驾、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道路交通执法“大检查"行动工作是扭转我县辖区道路事故多发形势、实现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的具体举措。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组织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联合行动取得实效。

  (二)规范执勤执法。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执法教育培训,时刻提醒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严防因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舆论炒作。要加强安全防护工作,配齐配足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护装备,严防发生执法人员伤亡事件。

  (三)完善后勤保障。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充足的物质支持,做好必要应急物资的储备,确保基层一线执勤执法人员有充足的车辆、餐饮、药品等辅助设施与物资供给。

  (四)科学安排勤务。执勤执法时要把握好时段、路段、整治重点,采取错时勤务、定点执法、流动执法等方式,提高巡逻频次和密度,同时,要科学调整勤务安排,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充足、合理的休息时间。

  (五)加强督导检查。联合执法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检查,在组织开展重大联合整治行动时,责任领导应带头上路执勤执法,全力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崇左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视情况组织成员单位到我县开展检查工作。

  (六)工作情况汇报。联合执法领导小组要在每次统一行动的次日上午9时前,将行动战果情况报送至宁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汇总并形成通报,对战果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治效果差或不作为的予以通报批评。

  宁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系人:陈国胜,电话:13768653626,电子邮箱:nmxjjdd@163.com。


  附件2

宁明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近期,崇左市道路交通事故高发、频发,特别是接连发生了3起一次死亡3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我县辖区也发生了“6.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形势非常严峻。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规范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有效地遏制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多发势头。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至10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7月7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题研究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预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主线,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找短板、找重点,找方向、出对策,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为抓手,严排查、严管理,压事故,真服务,集中开展道路交通隐患大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全力遏制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做好统一指导和协调,成立宁明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梁克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组员:韦旭彬县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黄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黄伟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国斌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农建锋宁明公路养护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宁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交警大队大队长黄生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促落实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坚持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通过强化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深入排查事故多发点段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路段,提出针对性治理意见和建议,推动隐患整改和公路安全水平实现提升,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面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大整治行动,细化安全隐患大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并做好排查整治成效统计上报工作。重点围绕三个方面目标来推进:

  (一)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国、省、县道公路事故多发的点段

  点段统计以高速公路5公里、国省道2公里、县道1公里为区间(内容包括道路名称、道路等级、桩号区间、道路基本情况、近三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等),以及极易导致事故急弯、陡坡、临崖、临水、长下坡等重点路段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严重缺失、损坏,提出具体整治整改方案,努力改善现有道路通行条件,着力加强被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列为2021年度公路交通事故多发重点监督整改路段,即我县辖区国道322线2281公里至2291公里路段的整改,彻底解决该路段安全隐患难题。排查确定全市十大隐患整治路段,并加以有效整改。(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宁明公路养护中心、交警大队配合)

  (二)全面排查整治城区道路事故多发的点段

  点段统计以平交路口为主,城区道路以0.5公里区间为统计单位,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严重缺失、设置不规范等为排查整治重点,提出具体整治整改方案,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基础设施,有效改善城区交通环境。(牵头单位: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配合)

  (三)加强事故研判分析,掌握事故规律和特点

  认真查找事故原因和存在的漏洞,开展动态监测,及时发现事故多发隐患点段,并对事故多发点段进行监控管理和趋势预判,形成消除隐患的综合对策建议,上报当地人民政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改,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配合)

  四、时间安排

  2021年8月1日至10月10日。

  五、工作措施及步骤

  (一)第一阶段:排查摸底

  时间为2021年8月1日至8月5日。主要是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排查辖区国、省、县道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和易导致事故发生的急弯、陡坡、临崖、临水、长下坡等重点路段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严重缺失、损坏,以及城区道路事故多发点段的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等基础设施缺失情况。汇总排查情况,并形成报告书,建立工作台账、工作记录、列出问题清单,对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行日常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通过跟踪整改、公布提示、宣传曝光等方式,推动排查发现问题的治理。

  (二)第二阶段:隐患整治

  时间为2021年8月6日至9月30日。主要是对已排查出的国、省、县道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和极易引发事故的急弯、陡坡、临崖、临水、长下坡等重点路段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严重缺失、损坏,以及城区道路事故多发点段的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等基础设施缺失情况进行有效整治整改。对短期内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隐患点段,要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设置事故多发安全提示、提醒标牌,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反馈,跟踪落实,并限期整改到位。

  (三)第三阶段:整改验收

  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分两个时段进行。10月3日前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上报排查整治竣工验收报告、总结汇报等相关材料。10月4日至10月10日,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工作组到我县对各地隐患大整治进行全面验收,依据交通事故数据评价治理效果,并形成报告报市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全面排查、大力整治、责任到位、效果明显"的目标,迅速贯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大整治精神要求,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预防减少事故有机地结合起来,强力推进隐患排查大整治行动,对责任落实不到位、互相推诿扯皮、整治走过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要认真落实排查整治工作,做好排查整治记录,要建立工作台账,列出任务清单,限定整改期限,凡是没有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列出任务清单、无限期整改等记录的,一律视为未开展隐患排查大整治,以及因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死亡事故频发高发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根据严重安全隐患治理难度,可提请同级人民政府或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挂牌督办。对于高速公路,应当将排查结果向有路产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相应层级行业主管部门。

  (三)加强协调,提升战果

  职能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相互信息交流,收集反馈隐患排查大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补齐短板,对于未及时处理的,应当相互督促提醒,形成齐抓共管局面,经费保障要到位,确保隐患大整治取得真正实效。

  (四)加强督导,信息畅通

  各部门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报送和联络工作,从即2021年8月起,每月9日、19日、29日将工作进展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宁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廖国新,电话:13978195555,交警大队再按要求报市支队事故科。开展公路交通事故易发风险评估,提早发现新建及改扩建路段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新增加的整改措施及整改图片随时报送,报送方式:通过互联网报送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nmxjjdd@163.com)。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底将对此项进行检查。

  附件: 宁明县202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统计表


宁明县202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统计表

地市:崇左

序号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桩号区间

道路基本情况   (地形、线形等)

2021年度事故情况(全口径)

存在的道路隐患问题

存在的其他隐患问题

备注

起点桩号

终点桩号

事故   起数

死亡   人数

受伤   人数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写说明:对本省(区、市)范围内高速公路、普通国道、省道、县道2021年度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数据进行筛查统计,高速公路以5公里为统计区间,普通公路国、省道以5公里、县道1公里为统计区间,按照死亡总人数由高到低筛选出排序前十名的事故多发路段。城区以平交路口为主、城区道路0.5公里为统计单位。


  附件3

宁明县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大宣传"行动工作方案


  近期,我县道路交通事故高发、频发,交通安全形较为势严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章第六条有关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做好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7月7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题研究部署视频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针对性,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纪意识和文明意识,营造文明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浓厚的宣传氛围,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大宣传"行动。为确保行动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方面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深刻要义,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当成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为民服务、为民办实事的大事、要事来抓,全力防范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扭转我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被动局面,全力为群众营造良好安全出行氛围。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村地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依托地方党委、政府主导和推动各级职能部门齐抓共管,采用集中学习、重点宣传、经验推广、现场咨询、媒体合作等形式,充分发挥各职能单位作用,集中开展一系列接地气、促安全、有亮点、贴近社会公众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起到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全覆盖的宣传教育效果,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率、交通安全常识知晓率,在全县掀起一次交通安全法规“大宣传"的新高潮。

  三、组织领导

  窗体顶端

  为确保“大宣传"行动各项任务工作有序、高质量推进,成立宁明县“大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梁克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组员:韦旭彬县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吕桂文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吕丹娜县县文明办主任

  黄颖恒县总工会副主席

  彭诚共青团宁明县委委员会副书记

  韦芳县妇联副主席

  陈锡聪县县教育局副局长

  蒙志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黄生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黄伟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国斌县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有政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菲连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副局长

  农陈海县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雨涛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翔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军县司法局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宁明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黄生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促落实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窗体底端

  四、活动时间

  2021年8月1日至10月10日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系列“大讲堂"活动(时间:2021年8月1日-10月10日)

  1.开展一期县、乡(镇)、华侨农场领导交通安全“大讲堂"。组织开展县、乡(镇)、华侨农场分管安全副职领导到县交警大队进行全天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时间拟定在2021年8月14日。(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配合)

  2.开展道德讲堂(文明交通“大讲堂")进乡(镇)活动(活动时间:8月5日至9月10日,至少完成5个重点乡(镇)开展活动任务)。由县文明办牵头组织辖区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干部、各村屯村干、“两站两员"成员等参加道德讲堂(文明交通“大讲堂")活动,通过对村干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后带动村民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同时充分利用“交通安全微信群"、山歌会、民俗节日及边境“双语"交通安全宣传等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平台,对群众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从而提高广大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牵头单位:县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交警大队、农业农村局以及各成员单位配合)

  3.开展客货运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大讲堂"(活动时间:2021年8月11日—9月10日,要完成辖区内所有客货运、危化品运输等重点企业活动任务,各个企业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课)。由县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公安交警部门牵头深入辖区客运企业上交通安全教育课,结合典型案例,加强对企业安全负责人、客货运驾驶人、危化品驾驶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交通安全大培训。(牵头单位:县县交通运输局,县县应急管理局、县交警大队以及各成员单位配合)

  4.开展学生出行安全宣传教育“大讲堂"活动(活动时间:2021年8月11日—9月20日)。由县县教育局牵头针对中小学生组织开展放假前、假期间、开学后的交通安全专题教育课,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交通安全线上课堂"、“家长微信群交通安全课堂"等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出行交通安全意识。由学校做好台账记录,做到辖区所有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力争每个一位学生、每一位老师、每一位家长都接受一场交通安全教育课。(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文明办、团县委、县交警大队以及各成员单位配合)

  5.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家庭交通安全“大讲堂"活动(活动时间:2021年8月20日—10月10日)。由县文明办、总工会、团县委、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公安交警部门联合组织开设社区交通安全栏,每个社区至少有1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每个月定期更新1次相关内容,在人流密集的地点(如文化广场、社区公园、大型商业广场)通过开展“讲述身边交通安全故事"、“有奖知识问答"、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对群众进行“面对面"宣讲活动。(牵头单位:县文明办,总工会、团县委、文旅局、县交警大队以及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开展交通安全“大警示"活动(活动时间:2021年8月1日—10月10日)

  1.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整理今年以来本辖区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尤其是死亡3人以上(含)的较大事故,将事故案例编辑制作成适合各平台曝光的视频、图文,由县融媒体中心协调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平台开展警示曝光,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文明办、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县交警大队以及各成员单位配合)

  2.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在驾校、运输企业、各有车单位、群众办理交管业务场所等地,播出、发放严重道路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宣传资料。(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警大队以及各成员单位配合)

  (三)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大曝光"活动(活动时间:2021年8月1日—10月10日)

  1.警示曝光工作常态化。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收集重点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各成员单位运用本单位官方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当地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案例;(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各成员单位配合)

  2.由县融媒体中心协调媒体开展交警执勤执法“大直播",直接将交警部门的整个执法过程展现在网友面前,将违法者集中曝光,让违法者承受法律制裁与社会舆论的双重压力,通过网络执法直播进一步扩大了整治声势,有利于震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文明办、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县交警大队以及各成员单位配合)

  3.由县融媒体中心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协调媒体记者报道路面执法情况,及时曝光在各类专项整治中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逆行、违反交通信号灯、未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会车等违法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宣传报道,力争做到发现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牵头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文明办、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县交警大队以及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大提示"活动(活动时间:2021年8月1日—10月10日)

  1.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利用12123短信平台、自建短信平台,协调保险公司客服平台、导航平台、网约车平台、广播电台、电视游走字幕等发布交通安全提示信息。主要提示恶劣天气安全行车、重点节假日交通安全管控措施、拥堵预判及分流、各类道路安全行车常识、重点违法行为危害等。各成员单位要运用官方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和各类短信平台转发公安交警部门推送的交通安全提示信息。(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各成员单位配合)

  2.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和媒介开展宣传提示。一是由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力量,深入辖区国省道沿线村屯开展行政村“一栏一标语"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9月底完成辖区所有行政村宣传阵地建设;二是在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设立完善交通安全提示牌,向群众开展交通安全提示。三是由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等部门组织开展每个月至少一场“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四是各成员单位组织深入机关单位、社区、农村、运输企业、驾校及各类学校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利用路面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提示标语和公益广告。(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明办、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以及各成员单位配合)

  3.依托农村“两站两员"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工作。由公安交警、县文明办、县应急管理、县交通运输、农业和农村等部门组织村镇干部、劝导员、农村驾驶人建立“一村一微信群",在微信群推送优质微信公众号推文、开展安全提示,发动农村劝导员、邮政快递员、保险员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劝导。(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县文明办、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以及各成员单位配合)

  (五)开展“一盔一带"宣传“大劝导"活动(活动时间:2021年8月1日—10月10日)

  督促乡(镇)政府利用农村“两站两员"重点强化对农村地区安全头盔佩戴和大客车乘客安全带使用的提示劝导。要利用农村大喇叭广泛广播,提醒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头盔的重要性。要深入农村集市,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说法等方式,提醒群众时刻紧绷交通安全弦。同时,推动宣传引导客运车辆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从业人员和广大乘客的宣传提示,组织在所有大型客运车辆张贴安全提示车贴。(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县交警大队以及各成员单位配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

  要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靠重点平台,抓住重点时段、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把交通安全宣传覆盖到广大交通参与者。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

  要因地制宜,创新宣传活动形式,调动更多的宣传资源,坚持正面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互动性、说服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宣传的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检查,全面督导

  由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督导组对各部门开展的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9月底对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进行交通安全知识随机抽查,对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必须达到90%,对工作流于形式、敷衍了事的部门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四)积极总结,加强信息报送

  各部门在工作中的创新举措、特色活动、良好效果要及时报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并组织媒体开展正面宣传。各职能部门于2021年9月24日前报送活动工作总结至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邮箱(nmxjjdd@163.com),县联席办再汇总报市联席办。联系人:莫彦斯13788213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