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制定机关: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快速聚焦: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龙政办发[2015]103号
- 公布年份:2015.12.31
- 实施日期:2015.12.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5]1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龙胜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发[2014]18号),设立龙胜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为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龙胜各族自治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单程包车回程载客备案职责;
2.取消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核发职责;
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要求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整合的职责
将在公路上增设交叉道口的审批职责并入“涉路施工许可"。
(三)增加的职责
1.公路、水运工程、公路运输站场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勘察设计文件重大修改审批;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非经营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
3.客运班线许可;
4.涉路施工许可;
5.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的审批;
6.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审批;
7.公路、水运工程货物招标情况报告备案;
8.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备案;
9.公路、水运项目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机电工程自行招标事宜备案;
10.公路工程项目法人备案;
11.公路工程竣工验收;
12.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案;
13.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暂停、终止经营和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设立分支机构等备案;
14.客运站站级验收定级;
15.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16.自治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要求需要承接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组织拟订交通枢纽规划。
(二)组织拟订全县公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三)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交通运输部门有关交通运输和交通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监督实施。
(四)承担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并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客运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县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负责落实并监督实施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公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六)组织拟订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建议,并监督实施。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监管。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统计工作。
(七)指导全县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和应急管理工作。
(八)依法管理全县农村公路、道路、城市公共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九)指导协调公路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
(十)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项目研究,以及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承担自治县国防动员交通战备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道路运输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战备工作;负责本县交通运输国防战备系统的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本县交通战备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国防交通工程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起草有关文件及综合性材料;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机关后勤行政管理。
(二)综合规划股
负责编报本部门资金预算、决算;负责全县交通系统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的初审工作;协助做好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的审计工作。组织拟定全县公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有关建设计划;负责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基础设施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审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开工许可;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指导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三)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股
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参与拟订公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发展规划。承担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道路运输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四)安全应急管理股
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及合法性的审核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整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的统计等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工程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防汛救灾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
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自治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7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1名。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含挂牌机构自治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领导职数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