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两会”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桂安监管一〔2018〕13号
- 公布年份:2018.09.10
- 实施日期:2018.09.1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两会”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桂安监管一[2018]13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为做好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以及国庆节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市、县(区、市)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在汛期安全大检查基础上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地下矿山汛期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情况,露天矿山的采场工作帮、高陡边坡以及道路运输情况,尾矿库特别是头顶库的堆积坝、挡水坝、排水设施、在线监测系统等情况。
二、扎实开展隐患治理。各非煤矿山企业要针对本次大检查发现的隐患以及前段时间各级各部门对企业进行检查、督查、暗访时发现的隐患组织整改治理。对于一时不能立即整改完成的隐患,要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治理方案,对照方案依法依规进行整改治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强化安全防控措施。一是对于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完成的矿山(尾矿库),“两会"期间不得组织生产;二是对今年以来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及近期国家、自治区、市、县安监局检查督查发现企业存在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建议企业在“两会"期间进行停产检修。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建议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坑矿、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市金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头山金矿、河池市五吉箭猪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广西桂华城有限责任公司珊瑚矿、扶绥县昌平乡陇公康方解石矿、蒙山县麻冲铅锌矿铜拾矿段第二窿口等矿山企业“两会"期间进行停产检修。各市、县也应根据具体情况,建议“两会"期间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进行停产检修。三是对生产的矿山特别是地下矿山,“两会"期间落实人员“专盯"及减人减产等措施。
请各市安全监管局将本意见精神及时传达到辖区县(区、市)安全监管局及非煤矿山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