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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200628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厅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8〕5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8〕5号)要求,结合我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贯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增强全民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及矿产资源开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文明素质,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8年6月。“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自5月开始,12月底结束。

  三、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一)开展打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

  结合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我厅对部分地区开展打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各地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越层越界等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采矿权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矿产开发管理处、执法监察局)

  (二)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

  在活动月期间,组织厅机关全体干部及直属单位职工观看《2018年安全月警示教育片(隐患直击—事故隐患识别系列片)》、《员工防灾避险应急常识》等教育片,提升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

  (责任部门:矿产开发管理处、信息中心、宣传中心)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8〕5号),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并根据部门工作职责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责任部门:矿产开发管理处)

  2.参加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组织开展的“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展板宣传和发放预防地质灾害宣传册、打击非法采矿保护矿产资源宣传资料,提供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责任部门:矿产开发管理处、执法监察局、地质环境处、地质勘查处、宣传中心)

  (四)做好宣传活动。

  通过我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本次活动内容,营造浓厚氛围,增强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责任部门:宣传中心、矿产开发管理处)

  五、“安全生产八桂行”专题活动内容

  按照自治区安全委员会部署,组织安全生产及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专家和各类媒体记者,深入各地和分管行业,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和监督范围,推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点工作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分管厅领导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立在矿产开发管理处。

  (二)加强沟通协调。本次活动由矿产开发管理处牵头,要做好宣传展板、咨询展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准备工作,其他部门按工作职责做好经费、宣传等方面的配合,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有序开展。

  (三)做好工作总结。厅矿产开发管理处要认真收集各项活动开展的成效,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于7月5日前将阶段总结报送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