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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新县2020年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奖励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80640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新县2020年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奖励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20]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大新华侨经济管理区:

  《大新县2020年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奖励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0日

 

  大新县2020年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奖励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和崇左市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会议精神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生猪保供稳价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当前我县促进生猪生产复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应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与引导作用,撬动社会投资,加快生猪恢复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农业农村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崇左市大新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兼任,成员由上述单位业务骨干组成,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成立验收工作小组,成员由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崇左市大新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组成。

  三、适用范围

  全县符合生猪奖励的40家养殖场(详见附件)

  四、实施年限

  自2020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五、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实施登记管理的生猪养殖单位;

  (二)无重大动物疫病疫情、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安全生产事故案底的生猪养殖单位。

  六、奖励标准

  以5月底育肥猪存栏的核验数为基数,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栏的肉猪(90公斤以上)与5月底育肥猪存栏核验数相比,多出的部分按100元/头进行奖励,同时出栏的肉猪必须申报产地检疫,数量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登记的产地检疫数为准。(例如:张三养殖场5月底育肥猪存栏数为1000头,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共出栏肉猪2000头,奖励头数为2000

  1000=1000头)。

  六、项目申报程序

  (一)材料准备。项目业主对照申报条件,按自愿原则,根据所申报项目要求提供相应的查验材料(项目申请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养殖档案、免疫档案<复印件>、耳标号码、产地检疫证明<存根>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递交申请材料。项目业主务必于12月30日前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递交项目申请书,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报补助的生猪头数经初审核实无误后,于2021年1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验收。县农业农村局收到乡(镇)人民政府递交的材料后,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小组对拟申请项目进行验收,并于2021年1月15日前全面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四)公示。验收通过后,县农业农村局将拟奖补名单、金额发至对应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在项目所在的行政村进行公示。

  (五)奖补资金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财政部门将奖补资金划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将奖补资金及时划拨至业主银行账号。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及验收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决服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牢固“一盘棋”思想,坚持以项目建设为中心,精心组织部署,切实解决生猪生产复产各类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加快我县生猪生产复产进度。

  (二)明确法律责任,确保专款专用。县财政局牵头负责筹措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骗取扶持奖补资金或违反规定使用奖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县农业农村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追回奖励扶持资金,并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三)强化部门配合协作。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支持政策,确保各项措施尽快落实到位,形成动物疫病防控、稳定生猪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的合力。

  附件:

  1.大新县符合生猪奖励养殖场名单

  2.大新县2020年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奖励项目申请书

  3.申报大新县2020年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奖励项目资金承诺书

  4.2020年生猪规模养殖场申请成品肉猪出栏奖励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大新县符合生猪奖励养殖场名单

  

序号

乡镇

姓名

联系电话

具体地址

能繁母猪存栏情况

备注

合计

能繁母猪

后备母猪

合计

10430

3686

6744

1

陈志强

19978164923

板志屯

27

3

24

直联直报系统

2

梁小亮

13347518093

排荷屯

35

10

25

3

黄建威

14795837370

社区宝南村

120

20

100

直联直报系统

4

宏展猪场

18077190496

左安村巴雁

26

26

5

零志勇

18070748708

品现村

26

26

6

周明华

13737908199

雷平镇左安农场

13

13

直联直报系统

7

正邦猪场

18126593821

怀阳村

6867

2367

4500

直联直报系统

8

永俊猪场

13978780900

太平社区

1600

200

1400

直联直报系统

9

黄海鹏

18778003501

武姜村那咘屯

30

23

7

10

赵锦荣

15078765168

新排村或二屯

120

80

40

直联直报系统

11

黄德明

13507819214

康谭村弄红屯

102

50

52

直联直报系统

12

黄候康

13597287179

新排村或三屯

21

1

20

直联直报系统

13

黄绍充

15977155013

康谭村苗内屯

10

4

6

直联直报系统

14

张爱金

15977755303

先明村大坛屯

37

37

0

15

农高飞

18978120937

正隆村那立屯

35

35

0

16

赵东洵

13547879058

巴兰村京表屯

55

55

直联直报系统

17

赵春民

15278193499

巴兰村京表屯

30

30

直联直报系统

18

覃行民

18278161369

新民村西龙屯

55

6

49

19

隆振安

五兆村内任屯

35

35

20

黄道章

13737905930

三联村中屯

35

25

10

21

农仕敏

13557808489

三联村中屯

35

20

15

22

陈光程

13768812290

宝山礼合屯

12

12

23

黄建斌

13237705150

排康屯

25

25

24

农祥武

15878152982

爱国村下兴屯

35

20

15

25

覃建锋

13878626218

宝贤村价屯

440

180

260

直联直报系统

26

利农养殖

13597289165

宝贤村价屯

直联直报系统

27

赵光海

18978197644

新振社区

27

27

28

王英强

13788517431

德立村信屯

40

40

0

直联直报系统

29

王英权

15977154873

德立村信屯

38

38

30

冯启信

13878626115

德立村那林屯

40

40

0

31

冯忠义

13878627463

德立村那林屯

31

31

0

32

冯杰凤

13617875346

德立村那咘屯

80

80

0

33

刘海荣

13737902558

华侨经济管理区

50

50

直联直报系统

34

赵炳海

13557693402

爱国村小王屯

40

40

直联直报系统

35

黄春红

13978750276

松洞村背山屯

42

20

22

36

赵主良

18778700710

松洞村背山屯

28

8

20

37

何建军

18177183930

全茗社区新兴屯

30

30

38

赵东伟

13878627271

全茗镇灵熬村

26

26

39

黄荣普

13737908595

三合村常屯

86

40

46

40

赵雷敏

13878628903

文化村岜化屯

46

46

直联直报系统

附件2

大新县2020年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奖励项目申请书

申请补贴类别

育肥猪奖励

养殖场名称

养殖场地址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当前保育仔猪存栏数量

当前育肥猪存栏数量

6月1日—12月25日成品肉猪出栏数

                                头

拟申请奖补金额

申报养殖场简介(800字内,可另附页)

申报养殖场承诺

  本单位保证以上填报内容及数据真实,如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本单位负责。申报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申报养殖场所在行政村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局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申报大新县2020年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

  供应奖励项目资金承诺书


  为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根据《大新县2020年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奖励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要求,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补贴资金申报有关要求。

  二、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完整,程序合法合规。

  三、销售生猪要严格执行检疫申报制度及生猪“点对点”调运备案制度。

  四、所生产的仔猪及商品肉猪优先供应本县。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承诺时间:


  附件4

  2020年生猪规模养殖场申请成品肉猪出栏奖励情况汇总表

  

序号

乡镇

名称

村别

屯别

规模养殖场名称

负责人

姓名

联系

电话

5月底育肥生猪存栏核验基数(头)

6月至12月底成品肉猪出栏数(头)

获得奖励出栏数(头)

奖励标准(元/头)

拟申请奖励金额(元)

备注

填报单位(盖章):年月日

  统计员签名:

  说明:此表须具体细化到每个养殖场,每场一行,务必填完所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