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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布2025年全区大中型水库(水电站)、重点防洪城市(县)堤防防汛有关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8738395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布2025年全区大中型水库(水电站)、重点防洪城市(县)堤防防汛有关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桂水防〔2025〕6号




各市、有关县(市、区)水利局:


  为切实做好 2025 年防汛抗旱工作,压实防汛责任,保障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核定,现将全区大中型水库(水电站)、重点防洪城市(县)堤防的防汛行政、防汛安全管理、防汛技术、防汛巡查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1、附件 2),并将向责任人发出履职告知书。


  请督促指导和及时提醒防汛责任人切实履行防汛工作职责,按规定要求上岗到位,组织做好工程巡查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防洪抢险等工作,确保水工程度汛安全。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逐级落实各防洪城镇堤防、水库的防汛各类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告,接受监督。


  附件:


1.2025年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汛行政、防汛安全管理、防汛技术、防汛巡查责任人名单.doc


2.2025年重点堤防防汛行政、防汛安全管理、防汛技术、防汛巡查责任人名单.zip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