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梧州沣达矿业有限公司“7·15”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072589
- 制定机关: 广西梧州苍梧县人民政府
- 快速聚焦: 广西梧州苍梧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苍政发〔2023〕18号
- 公布年份:2023.07.17
- 实施日期:2023.07.1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苍梧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梧州沣达矿业有限公司“7·15”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苍政发〔2023〕18号
旺甫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2023年7月15日9点05分,苍梧县旺甫镇的梧州沣达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一名工人突然倒地不醒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县政府成立梧州沣达矿业有限公司“7·15"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邀请苍梧县纪委监委机关介入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要按规定时间完成调查任务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县政府批复。调查任务完成后,事故调查组自行解散。
事故调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东方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吴永庆县应急局局长
李铭凯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李坤洋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欧骅县公安局副局长
聂锦东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锦泉县应急局副局长
李永坚县人社局副局长
李洁春县总工会副主席
禤荣毅旺甫镇政府副镇长
唐竹清县应急局事故调查与统计股负责人
谢运锋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潘启建 县应急局非煤矿山股负责人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