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县林业局关于做好汛期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田林县林业局关于做好汛期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田林字[2018]39号
各乡(镇)林业站,局属各股、站、办,森林公安局:
根据《田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田安委办发〔2018〕15号)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县林业系统防汛减灾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林业站、林场、木材公司和造林公司、木材加工企业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守住“发展、生态、安全"三条底线,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督促其他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立即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亲力亲为,认真组织研究制定督查检查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地汛期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格督导企业开展隐患整改,确保隐患彻底消除,严禁走形式、走过场。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排查和消除汛期安全隐患,保障林区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及时向林区群众发布灾害预警和防灾避灾信息,提高干部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尤其是国有乐里林场、造林公司、林业工作站、木材加工企业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措施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干部职工的安全;要加强对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范,保障野外作业人员的安全;要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屋的除险加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组织人员转移和安置;在灾害天气期间,无紧急情况下各乡(镇)林业站不要求到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进行巡护,同时加强区域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劝阻作业人员在恶劣天气下冒险作业。
三、密切配合,实施自救互救确保安全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合作,组织对道路、饮水、通讯、电力等设施安全巡查,及时排险抢险、协助处置险情。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自救互救,加强对困难职工和受灾群众的帮扶,及时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职工、林农生活生产正常秩序。
四、加强调度,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进一步加强应急和安全生产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专人做好灾情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信息,及时将灾害预警传达通知本单位干部职工。一旦出现灾情或重大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将重要紧急防汛相关信息上报当地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发生汛情的,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五、其他
结合全市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全县汛期林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全面推进林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