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玉林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07428
- 制定机关: 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快速聚焦: 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布年份:2021.02.05
- 实施日期:2021.02.0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玉林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玉林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市城乡房产管理所,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现将《玉林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
2021年2月5日
附件:
玉林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玉安委办字〔2020〕44号)文件要求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有关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各监管企业安全稳定,玉林市国资委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已进入旺季、一些企业处于赶工期,抢任务、增效益意愿强烈,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随着年关临近,节日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超前分析各种安全风险,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组织机构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结合我委实际,决定成立玉林市国资委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以下:
组 长:陈 军 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张崇贤 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梁宗成 党委委员、副主任
黄 健 党委委员、副主任
彭进宇 四级调研员
曾爱平 四级调研员
成 员:谢谨徽 企业改革科科长
梁 广 规划发展科科长
罗统尉 办公室主任
叶 峰 产权管理科科长
潘 伟 党群工作科科长
凌 宇 统计评价科科长
邓家良 政策法规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企业改革科,办公室主任由谢谨徽兼任。
各企业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指定一名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 工作部署
各企业要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和隐患,要加强跟踪检查,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有效监督,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要保持严查严管的思想不松懈、力度不减,结合本企业实际,深入排查、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及时整治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等情况,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措施、严密监控,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坚决防止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而发生事故。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活动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重点行业(领域)内容
1.消防安全。重点检查企业自主经营的或出租场地用于生产经营的宾馆、商场、市场、工厂和企业宿舍、小区、消防通道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高层地下建筑、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是否落地;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状况,重大火灾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改以及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
2.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定、安全教育是否得到落实;有无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可靠、有效;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火灾等6个方面隐患防范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有无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建筑起重机械倒塌安全措施;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房屋市政工程监管否得到落实。
3.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公共交通、旅游交通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
4.旅游安全。检查旅游景区(点)对极端天气、节庆活动及节日期间游客容量的监控及防止拥堵和踩踏等防范措施完备情况;危险路段、重要交通路口、风险旅游项目区域出入口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清晰、醒目、是否规范;防火、防盗、防滑、防停电、防塌方、防滑坡等急救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特种游乐设施如索道、电梯、人行步道等冬季旅游项目设施设备,是否定期进行过安全检查或维护,是否按规定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检验检测,取得合格证书;安全巡查人员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制定游客受困等情况下的监管和客流疏导应急预案,能否认真履行职责等。
5.供水安全。重点检查执行领导带班、岗位值班和专业人员轮班制度完善情况;各项安全生产物资储备是否落实到位。《安全供水服务保障方案》和《安全供水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完善和应急抢修队伍建立情况。
6.供电安全。重点检查保供电制度和值班制度落实情况;保供电设备、线路的巡视,严防电力设施、设备,单线单变设备的巡查等相关工作是否常态化。
7.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完善食品经营者进销台账和档案的落实情况;快速检测设备对水发产品、肉制品等市场各类食品的检测是否常态化;检查对“三无”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整治情况。
8.危化品企业安全。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并按规定向安监和有关部门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是否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是否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并作好记录,保证其正常运转,是否在管道焊接口等重点部位安装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巡查;作业场所是否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疏散标志是否明显,安全出口是否保持通畅,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并能正常使用;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作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佩戴使用等。
9.职业卫生安全。重点开展有机溶剂和粉尘职业危害隐患排查,主要针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企业是否开展员工体检及危害因素检测,是否建立职业危害标识及规章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开展情况等。
(二)提前预判,做好冬春季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防范工作。各企业要认真吸取往年全国、全区一些地方发生多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教训,提前预判,提前介入,做好冬春季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防范工作。燃气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出租屋、城中村、农村独居户等易发部位的全面检查,做好管道燃气、罐(瓶)装燃气充气站、燃气用具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及时排查发现并整治隐患。加大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力度,集中开展高密度预防煤气中毒知识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自主防范意识,减少事故发生。
(三)加强科普力度,增强公众防范意识。各企业要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宣传科学普及活动,充分利本企业广告显示屏等滚动播出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窒息的提示用语,通过媒体设置滚动字幕、开设专题专栏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企业职工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科普宣传和教育工作,指导职工科学应对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切实增强本企业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要走进企业职工宿舍区,提醒防范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特别是在企业停业停产检修和复工复产前要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有效防范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发生。 加强应急值班,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各监管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下属企业有效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要充分利用企业广告显示屏等滚动播出,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增企业职工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要督促下属企业突出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加强全员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的岗位应急处置能力。
各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并在2021年2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情况报告、工作总结报送市国资委,同时报送电子版和正式发文扫描版。电子邮箱:qyggk285987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