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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南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联合命名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乡镇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509251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南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联合命名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乡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根据《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南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交运发〔2022〕70号)文件精神,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开展了2022年“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经乡镇申请、县级初审、专家评审、市级核查、现场核验、公示等程序,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决定,命名横州市横州镇、上林县西燕镇、马山县古零镇、青秀区南阳镇、兴宁区昆仑镇、江南区江西镇、良庆区南晓镇等7个乡镇为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乡镇,现予公布。

  希望横州市横州镇等7个“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乡镇珍惜荣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巩固示范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希望各县级交通运输、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联系配合,共同加强市级示范乡镇管理;其他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学习和借鉴市级示范镇建设经验,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配套措施,全面落实“两个纳入",足额拨付配套资金,有效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水平,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南宁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