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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34906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政办发[2018]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江州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江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江州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江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精神,根据《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64号)要求,为做好江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以下统称“两区")划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兼顾、科学划定,稳定粮食和糖料蔗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水土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优势产区为重点,选择优质地块进行“两区"划定,划足数量、划优质量、图地挂钩一切实将“两区"落实到田间地块,做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划定条件。“两区"划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潮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或糖料蔗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光、热、水、土质量好的优质地块,产粮(糖)乡镇(街道)、农场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含“双高"糖料蔗基地),具有较大生产潜力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此外,“两区"划定范围还应符合以下条件。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200亩,丘陵山区连片面积不低于30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连片面积不低于30亩。

  因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受重金属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较严重且未列入治理规划的耕地等不得划入“两区"划定范围。“两区"划定的范围不得重叠。

  (三)主要目标。根据自治区下达给江州区的12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其中水稻生产功能区10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2万亩)、113万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按照应划尽划、划好划优的原则,全面开展“两区"划定工作,将“两区"地块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做到数据可核实、位置可查证,用3年(2017—2019年)时间全面完成“两区"划定任务。

  二、重点工作

  (一)逐级落实划定任务。“两区"划定以乡镇(街道)、农场为基础精准落地。各乡镇(街道)、农场要按照划定标准和自治区下达的任务,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种植传统、发展潜力等情况,结合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积极运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资料,逐级将12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113万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任务分解到村、屯。

  (二)加强“两区"划定工作培训。江州区农业、糖业、国土等部门就“两区"划定工作组织乡、村两级开展培训工作,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和划定技术规程,推广学习自治区试点县(市、区)的先进经验与做法,并指导各地开展培训工作。各乡镇(街道)、农场要组织本辖区内相关人员学习政策文件和划定技术规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统筹谋划“两区"划定工作。

  (三)开展宣传发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印发宣传标语和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两区"划定政策以及开展“两区"划定工作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步骤等,让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两区"划定工作。

  (四)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以江州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江州区“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两区"划定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两区"划定工作。各乡镇(街道)、农场要高度重视“两区"划定工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机构。

  三、进度安排

  (一)组织实施阶段。

  1.底图制作和实地勘查(2018年5月30日前)。将最新的遥感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叠加分析,通过内业研判,综合分析可划定为“两区"的农田空间位置、地类、数量、质量等,初步确定“两区"片(块),形成工作底图。在内业判研基础上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组织开展实地核查,确保片块图、数与实地一致,初步形成“两区"空间分布草图。

  2.公告公示和核实确认(2018年6月20日前)。将编制好的“两区"空间分布图以乡镇(街道)、农场或者标准图幅为单位输出纸质图件,经当地乡镇(街道)、农场、村(组)审核后张榜公告公示。对提出异议的,作业队伍及时进行勘误修正,并再次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乡镇(街道)、农场、村委在公告公示图件上签章确认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汇总并核对后上报江州区人民政府。

  3.签订保护责任书和设立保护标志(2018年10月底前)。江州区与乡镇(街道)、农场,乡镇(街道)与村,农场与分场逐级签订“两区"的保护责任书。同时,按要求设立“两区"保护标志。

  4.建立数据库(2018年11月底前)。将“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文本和影像成果整合入库,形成“两区"信息数据库系统。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应当进行异地备份。

  5.资料归档(2018年12月底前)。按照农业部、国土资源部要求,由江州区“两区"划定办、乡镇(街道)、农场相关管理部门整理登记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并逐级上报崇左市、自治区相关管理部门和农业部、国土资源部。

  (二)总结验收阶段。

  6.成果上报(2019年2月底前)开展“两区"划定成果自检自验与总结,并逐级上报。

  7.核检验收(2019年4月—5月)。自治区开展“两区"划定成果抽查核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是“两区"划定工作第一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构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由江州区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牵头,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由江州区糖业办、国土资源局牵头。江州区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加强对“两区"划定工作的指导、督促。江州区发改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谋划和项目支持,及时会同江州区直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农场“两区"划定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和评价考核;江州区财政局要统筹协调相关政策、项目、资金;江州区农业局、糖业办要组织好相关技术培训,会同国土资源局指导各地做好“两区"划定和上图入库,制定“两区"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

  (二)强化政策支持。把“两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区域,今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原则上向“两区"倾斜。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机制,健全粮食和糖料蔗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推进“两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率先在“两区"范围内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机制,拓宽抵押物范围,加大信贷支持。推动“两区"农业保险江州区全覆盖。

  (三)强化物资保障。江州区要落实“两区"划定经费,统筹好人才、资金、技术、装备等要素资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用好、用活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成果,统一技术标准建好上图入库平台。江州区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小组,加强上下联动,做好指导服务。江州区财政局要会同江州区有关部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各地划定成果考评结果作为相关支农项目分配因素,对考评结果优秀的地方予以倾斜支持,激励各乡镇(街道)、农场各地切实做好“两区"划定工作。

  (四)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对“两区"划定工作的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与“两区"扶持政策挂钩。江州区农业局、糖业办会同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负责对有关乡镇(街道)、农场“两区"划定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工作推进扎实的,要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

  附件:

  1.江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2.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基本流程图(略)

  3.需收集的基础资料基本清单

  4.江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完成时限表

  5.江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分解表


  附件l

  江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耀雷江州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刘新国江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黄运辉江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发改局局长

  李方林江州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农振益江州区农业局局长

  黄国政江州区糖业办主任

  成员:甘振江州区发改局副局长

  何贵光江州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文庆江州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毅江州区水利局副局长

  陆再学江州区农业局副局长

  施忠昊江州区林业局副局长

  陈永宁江州区统计局副局长

  罗春毅江州区糖业办副主任

  何学伟江州区农机中心副主任

  周资富江州区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邓觉新和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日威江州镇人民政府镇长

  何建宽罗白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泳板利乡人民政府乡长

  陆华亮濑湍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永翔驮卢镇人民政府镇长

  农江伟左州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志林那隆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相朝太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蒙东红江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欢石景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建波新和华侨农场场长

  谢立军左江华侨农场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江州区糖业办,办公室主任由刘新国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黄国政同志、农振益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罗春毅、陆再学、甘振等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糖业办和农业局抽调。


  附件3

  需收集的基础资料基本清单


  一、农业局

  1.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成果。

  2.测土配方施肥等耕地质量资料。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等级成果,包括库体、表册及文本报告。

  4.农业发展规划图件及文本报告。

  5.农业地理和农作物种植资料。

  6.耕地休耕试点范围。

  7.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8.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等相关建设项目的复核图件(CAD格式)及文本报告。

  二、国土资源局

  1.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包括库体和汇总表格。

  2.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结果,包括库体、表册及文本报告。

  3.农用地分等定级数据库成果。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成果。

  5.损毁耕地分布图。

  6.旱改水潜力调查成果。

  7.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等相关建设项目的复核图件(CAD格式)及文本报告。

  三、糖业办/“双高"办

  “双高"基地建设相关图件(CAD格式)及文字报告。

  四、发改局

  1.国民经济十三五规划。

  2.主体功能区规划成果。

  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等相关建设项目的复核图件(CAD格式)及文本报告。

  五、环保局

  耕地污染分布图。

  六、林业局

  1.生态退耕分布图。

  2.林地保护规划成果(图件及文本)。

  七、水利局

  1.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分布图。

  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等相关建设项目的复核图件(CAD格式)及文本报告。

  八、交通运输局

  已完成勘探定界的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红线。

  九、财政局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等相关建设项目的复核图件(CAD格式)及文本报告。


  附件4

  江州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完成时限表

  

序号

资料收集及处理

完成时限

备注

1

相关部门基础资料收集

2018年4月10日前完成

2

技术服务单位完成资料处理

2018年5月10日前完成

3

乡镇及村委审核

2018年6月20日前完成

4

基本成果公告公示

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5

签订保护责任书和设立保护标志

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

6

建立数据库

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7

资料归档

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

8

成果上报

2019年2月30日前完成

附件5江州区两区划定任务分解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