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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校车安全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286782 

南宁市校车安全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南校车联办〔2017〕2号


市校车安全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17〕18号)、《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南交联办〔2017〕2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坚决遏制涉及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下半年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履行安全责任

  各级各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深刻认识交通安全严峻形势,统一思想认识,从为人民群众生命负责的高度,认真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校车联席办要积极向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报告,加强领导和协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规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协同合作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二、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7年7月至10月,其中秋季学期开学前后是集中整治重点时段。行动期间市校车安全管理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能职责和执法权限,组织和督促本部门各级单位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各县区、开发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教育、农机及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校车的源头管理,对辖区每辆登记校车进行排查,检查车辆是否具有校车使用许可标牌、标牌是否处于有效期、是否按规定线路行驶、车辆是否正常校验和维护保养、车辆安全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落实随车照管及交接制度以及校车驾驶员是否有驾驶资格、身体状况是否良好等,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逐一落实责任人员和整改措施。执法部门要严厉打击不符合规定的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集中接送学生行为,取缔或查扣没有校车资格的非法运营、不达标的学生接送车辆和超员超载的学生接送车辆。在专项行动中,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营运资质、没有校车资格、没有校车使用许可的接送学生车辆,无校车驾驶资格的校车驾驶员;非法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残疾车、三轮车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乱停靠、乱调头、逆行、闯红灯等违法驾驶行为。市校车联席办将适时对县区、开发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予以通报。请各县区、开发区校车联席办于2017年10月25日前将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市校车联席办。

  三、加强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区、开发区和乡镇街道,教育、交警、交通运输、安监及农机等部门要建立举报监督制度,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社会群众、家长师生及时举报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学生交通安全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各中小学、幼儿园发现接送学生车辆以及其它危害学生交通安全的行为或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执法部门要对查处的违法接送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市校车监督举报电话:市教育局,5530695;市公安局,2890122;市交通运输局,3211991。

  四、加强校车日常管理和宣传教育

  各县区、开发区要加强督促监管中小学、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落实校车日常运行检查和管理制度。学校自备接送学生车辆必须要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标牌,要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加强校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和培训教育,严格做到遵守交规、文明行车,杜绝任何违章行为。要严格落实教师跟车制度,做到定车、定人、定时间、定路线,提醒驾驶员安全行车,与学生家长、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签订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各方责任,严格按照“一车一档"的要求建立完善包含车辆牌照、核载人数、驾驶人以及学生花名册、接送时间、线路、趟次等情况的管理台账。严格落实学生和幼儿上下车清点人数签名交接制度,做好“三个交接":接送学生(幼儿)上下车时与家长签名交接,学生(幼儿)到校下车时司机、随车照管人员清点人数,到学校(幼儿园)后与班主任点名交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迅速将《南宁交警致全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下发至所辖中小学幼儿园,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微博以及各班级微信群、QQ群等方式向广大家长发布,提醒家长履行好孩子的校外安全监管教育责任。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使用自治区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编写的《中小学安全教育》教材以班级为单位每周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班队会课,国旗下讲话及板报、橱窗、宣传栏、校园广播等教育形式集中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等各种主题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特别要加大对农村学生、留守儿童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倡导文明交通安全行为习惯。

  

南宁市校车安全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代)

2017年7月28日


南宁市校车安全管理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司法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家税务局、质监局、广电局、安全监管局、法制办、新闻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关工委、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校车联办〔2017〕2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