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南宁市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1049969
- 制定机关: 南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 快速聚焦: 南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 公布年份:2013.07.18
- 实施日期:2013.07.1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南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南宁市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农机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宁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3〕202号)、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区集中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机监〔2013〕15号)要求,6月25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南宁市集中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机安〔2013〕23号)。近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农办机〔2013〕25号),自治区农机局也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桂农机监〔2013〕16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和自治区、南宁市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现就一并落实南农机安〔2013〕23号文件,全市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实行农机安全目标责任制管理;是否有事故责任追究、倒查、岗位责任等制度;是否制订了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并落实到位,是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维护、检修制度是否建立并完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二)提高“三率”的工作情况。是否将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等“三率”水平纳入农机局及其安全监理机构的考核内容,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治理。
(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通过“打非治违”和治理违规拖拉机牌证专项行动,是否存在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农业机械库棚、维修点、储油设施、培训学校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制度要求;农业机械安装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反光装置情况;开展田间、场院等场所的农机安全执法检查,查处整治违法行为情况。
(四)农业机械事故防控情况。是否对农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科学分解,是否深入基层主动调查处理农机事故,是否存在事故瞒报的情况;是否每月对事故情况进行科学分析评估;是否与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依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是否公开事故报告电话,拓宽事故报告渠道。 检查方式
(一)自查整改。各县(区)、经开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督导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农机局组织督查组,针对各县(区)、经开区实际开展专项督导,对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地方政府。督查组人员组成及地点按照市农机局6月8日印发的《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的通知》(南农机安〔2013〕19号)文件执行,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督查小组与相应县(区)、经开区联系确定。
(三)创新方式。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形成工作制度。
(四)依法处理。要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农业机械,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实施扣押,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检查时间
(一)7月,在6月制定自查方案的基础上,组织自查,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
(二)8月,针对安全隐患实施全面整改。
(三)9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认真总结,建立长效机制。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责任。南宁市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大检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县(区)、经开区农机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成立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在大检查中,要坚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成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南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3年7月18日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