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召开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紧急会议暨2015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3810891
- 制定机关: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快速聚焦: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布年份:2015.01.12
- 实施日期:2015.01.1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召开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紧急会议暨2015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南宁市安全生紧急会议精神,部署市国资委2015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市国资委2015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5年1月12日(星期一)下午3:30。
二、地点
南宁市国资委16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一)市国资委分管领导;
(二)八大集团公司和保安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安全部门一名主管人员;
(三)南宁糖业、凤凰纸业、广发重工、百货大楼、沛宁公司、地产公司、储备粮公司、威宁文体、市场服务中心、中房集团、公交公司、能源公司、房产公司、绿城水务、民族影业、华宏水泥、基础公司等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安全部门一名主管人员(由各集团公司负责通知)。
四、会议内容
(一)传达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南宁市安全生紧急会议精神,布置第一季度国资国企安全生产工作;
(二)市国资委领导讲话。
五、会议要求
(一)各监管企业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二)综合管理科负责做好会场布置签到和记录工作。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