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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洲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579045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洲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长安委〔2022〕5号




各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总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细化举措,协同发力,扎实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任务,并于7月6日、12月6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全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办联系人:李诗雄,联系电话:3851715,电子邮箱:wzczaj@126.com。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




长洲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总体实施方案




  2022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高质量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的“一极三城"“四个梧州"奋斗目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以开展“新安法宣贯执行年"“标准化建设年"“科技信息化应用年"“压减事故年"活动为抓手,结合2022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着力深化专项治理,着力推进治本攻坚,着力强化打非治违,着力健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制度成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深化专项治理。围绕当前我区安全生产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强化“2个集中治理"和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聚焦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提升专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开展治理攻坚。持续深化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项任务落实。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聚焦突出矛盾、紧盯重大风险隐患,紧盯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集中进行治理攻坚。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全力做好油气储存、油气长输管道、烟花爆竹等安全风险防范。组织实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开展产业转移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管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治理等专项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督促我区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建设,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攻坚。(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长洲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长洲生态环境局、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长洲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等部门分工负责。)


  城镇燃气方面,深入实施《长洲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配合市有关部门全面摸清燃气安全底数,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及老旧小区燃气、燃气具等源头、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加快建设以燃气为重点的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立城管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消防和各镇(街道)等部门(机构)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并组织餐饮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加快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优先推动30年以上老旧管网全部完成改造。全面推进燃气企业管网设施数字地图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电子信息档案,提升燃气行业信息化水平。(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区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公安长洲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洲消防救援大队、长洲供电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矿山方面,重点整治水害、顶板、采空区、边坡等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以及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屡禁不止、非煤矿山安全基础薄弱、信息化建设水平不完善等问题。深入开展非煤露天矿山破碎系统、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排土场(废石场)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治理。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升级一批非煤矿山。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私采乱挖、待关又采、以建代采、停产整顿私自偷采等行为。严厉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违规转包分包等行为。(区应急局、公安长洲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长洲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方面,要结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非法载人等非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淘汰退出等重点任务。(长洲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深化“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不达标等问题治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洲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快研究推动将“百吨王"等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列入刑事责任追究范畴(公安长洲分局、区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大力实施铁路沿线安全存量隐患集中治理销号行动,强化城市交通运营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区交通运输局、区护路办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推动农村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加快通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长洲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方面,加强西江干线等重点水域及“四类重点船舶"、渔船安全管理。持续深化“三无"船舶安全集中整治,依法依规处置收缴“三无"船舶。深化商渔共治专项行动,突出防范商渔船碰撞、涉水休闲旅游、渡运等安全风险,严查渔船不执行“休渔期"规定、渔船长期失修失检使用、渔业养殖占用航道和锚地水域、农(自)用船和涉渔船舶非法载人等行为,持续推进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认真做好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事故调查处理,切实查清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文体旅局、区应急局、各镇(街道)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消防方面,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公共建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文物建筑、电商物流、密室逃脱、室内冰雪冰雕、“多合一"等场所,组织各地实行分类施策、差异化监管、清单式治理,重点整治电源火源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彩钢板搭建、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安全疏散等突出问题。扎实推动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加强农村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持续开展群租房、“多合一"整治,深入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长洲消防救援大队、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公安长洲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建设局、区科文体旅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各镇(街道)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建筑施工方面,配合市级住建部门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加强公路、铁路、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既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区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长洲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工贸方面,重点强化钢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容易发生事故及去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处作业、外包作业和建材行业(陶瓷、石材加工)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根本上消除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涉及的违法行为。(区应急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不锈钢园区管委会社会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旅游设施方面,强化旅游景区设施设备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健全完善玻璃栈道、热气球等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机制。研究制定特种设备目录外风险系数较高的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措施。(区科文体旅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特种设备,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移出特种设备目录管理的有关设备设施等专项排查整治。(区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水库电站,认真排查和消除中小水电站安全隐患(区水利局、各镇(街道)分工负责)。其他行业领域也要集中力量深入治理(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着力推进治本攻坚。在我区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治理成效的基础上,坚持重点攻坚和整体提升相结合,持续深入排查和梳理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和根源性问题,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狠抓整改落实。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每2个月报送1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重点)安全风险隐患,由区安委办统一进行曝光。紧盯山区道路交通安全、“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百吨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露天采石场治理、渡口渡运基础设施建设、矿山违法盗采犯罪、居民自建房“小火亡人"治理、高危行业领域劳务派遣用工以及电化学储能电站等重点难点聚力攻坚,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破解深层问题。进一步强化落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区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着力强化打非治违。坚持“‘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察暗访,建立主流媒体明察暗访曝光机制,综合运用远程信息监控、用水用电监测等现代化手段,并落实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精准发现和打击违法行为。聚焦易引发事故的非法采矿窝点、道路运输非法营运、建筑无资质施工、火工品违规存储运输、危化品违规动火作业、客货车船超员超载、建筑工程无资质施工、群租房使用易燃彩钢板、渔船冒险作业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等严肃惩处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坚持有效震慑,运用好“通报提醒、约谈曝光、联合惩戒、移交问责"四种方式,对“屡查屡犯"的,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严肃依法追责并实施相应行业禁入;对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导致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通报曝光,引发事故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区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基层和农村地区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专业人员配备和培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区应急局、区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公安长洲分局、区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深化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完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区发展改革局、区应急局、长洲消防救援大队、公安长洲分局、区委网信办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着力健全监管制度。全面梳理本部门、本单位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列出清单,逐项完成制定任务。聚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一些新产业新业态,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制度,重点整治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等问题。统筹推动出台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道路交通、铁路交通、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从安全责任、监管执法、基层基础、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建立一套能够遏制突出隐患和相同类型重大隐患反复形成的硬性机制,研究出台一系列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配套政策措施,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工作基础。(区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全面动员部署,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强化各级人员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要进一步梳理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各项任务,细化工作分工,明确时限,强化措施,注重实效。要强化三年行动专班专人专责制度,定期调度通报,加强工作推动,确保我区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二)加强督导检查。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三年行动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推动。适时组织工作组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三年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三年行动部署落实不力,重点目标任务没完成,巩固提升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重点约谈和跟踪督办。


  (三)加强监管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学法用法,依法依规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监管执法、风险隐患处置和事故应急工作。要持续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要时段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运用好行刑衔接等相关措施手段,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迁就,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手下留情,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绝不心慈手软。要强化责任担当,理直气壮亮剑,挺起腰杆执法,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排查整治不认真、不负责,搞形式主义的,要公开通报、点名批评、严肃问责处理。


  (四)加强总结评估。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总结三年行动经验性做法,全面梳理在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上取得的治本成效,完善三年行动资料档案。编印本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汇编》。区安委办将组织评估验收工作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镇(街道)、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开展三年行动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并择优选取典型成果在全区推广。评估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